一只狗的恋爱史

孟必真 杂文 处事之道 2009-09-08 20:24 责任编辑:秋水¢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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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人无志,有钱也不可能得到幸福,因为有志,人才可为人,也才可以与动物真正的划分界线!

它是一直普通的狗,它原先是个流浪汉。无缘无故被主人抛弃了,没有了家的它,孤苦伶仃,过着饥一顿饱一顿的日子,朝不保夕。他呢,是一个光棍,一贫如洗的光棍。或许是缘份吧,在某个时间某个地点,两个生命相遇了。

那是一个夏日的午后,他去河里洗澡。洗完澡,他看见岸边的草丛里趴着一条黄狗,黄狗正认真地盯着他,黄狗吐着红红的舌头,两只乌溜溜的黑眼睛,看上去很是温顺。他穿上衣服,就上前逗弄黄狗,黄狗没有任何敌意。他觉得生活中有个伴儿挺好的,就领着黄狗回家了。

他虽然穷,但是吃还是有的。分田到户后,粮食是吃不完的。他也知道,自己的病根在于懒。懒惰是毁灭一个人前程最厉害的杀手。追根穷源的话,主要是自由父母对自己娇生惯养,他过惯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父母抵不住岁月,说殁就殁了,撇下他一个人在人间受罪。他做梦都想娶媳妇儿,夜里也会跑马,也偷偷扒过寡妇墙头,看过大闺女洗澡,均没有占到便宜。不是被骂个狗血淋头,就是被揍个鼻青脸肿。一来二去,更没有人瞧得起他了。劣迹斑斑的他,在人们的印象里就是一堆臭狗屎。总而言之,他的名声很臭,村子里的人提起他就撇嘴,很是不屑一顾。久而久之,他也皮了,破罐子破摔起来,脸皮比城墙还厚实,别人毒骂,他刀枪不入。村人说,这家伙是人没脸树没皮百法儿难治。他万没想到,自己会找到一只狗来做伴。

俗话讲,子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慢慢的,狗和他就有了感情,形影不离,同甘共苦,给他的生活带来了不少的欢乐。

狗渐渐成了他的精神慰藉。

狗在他的悉心照顾下精神起来,身体丰满了,皮毛发亮,两只眼睛烁烁放光。

狗到了发情期,就出去四处云游,去谈恋爱。这是一只母狗。它不会像人类一样压抑自己的本能,它简单明了,敢爱敢恨。

有时候,它带回家一直健壮剽悍的公狗,在它们恩爱之后,他埋伏在公狗回家的路上,在公狗正回味着心满意足的性高潮的时候,当头一棒,致使它没来得及反应,就喋血扑地,到阎王爷那里报了到。

他非常高兴,弄点酒,吃狗肉,那滋味,嘿嘿,神仙难比呢。

这样几次下来,他不仅满足了口腹之欲,还到集市上卖了不少的钱。没过多久,他的狗又喜得一窝子女,健壮并且漂亮,满月之后,拿到城里的宠物市场去卖,竟然卖了一万元。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命运竟然因为一条狗而发生了惊天逆转。他抱着狗又亲又啃,摩玩不已。他绞尽脑汁为自己的狗取了名字---贝贝。

他不久便盖起了新房子,圈了小院,植花种草,在庭院里为狗建了漂亮温暖的狗舍。准备开始自己轰轰烈烈的养狗事业。

村里的人对他开始刮目相看了。他买了摩托车,配上一部手机,走起路来腆胸叠肚,神气活现。自然就有媒人上门。不久以后,他就娶了一个年轻他是岁的漂亮女孩,他觉得自己一下子从屎坑里爬了出来,一下子跌进了蜜罐子。

贝贝又恋上了一个漂亮的丹麦狗。他不忍心吃掉,捉了它,弄到市场上卖,结果被狗主人找到了,狗主人带着好几个人,气势汹汹的样子。人家把他叫到一个僻静的角落,人家不由分说,就把他按倒在地,噼噼啪啪一顿猛揍,说他是偷狗贼,一个月前他们的狗就丢了,是夜里被人偷了的。人家花三万元钱买的,还说人家的是种狗,配一次种三百元钱,一个月至少赚回来三千块,伸手要他赔偿。他说没钱,人家掏出刀子逼他。他仍说没钱,人家就在他的腿上狠狠捅了两刀,鲜血汩汩往外冒。人家拿着刀子在他脖子上比划着,恶狠狠地说,今天非灭他不可,他吓坏了。把兜里的一千元钱都给了人家。人家还不依,摘走了他的手机,和金戒指。有人看见了拨打110,警察赶到的时候,那帮人呼啦一下作鸟兽散。

他回到家了病了一场。

不久,贝贝又用它优美的叫声招来了一只狗,在它们巫山云雨之时,他从床上一跃而起,用锄头击毙了那一对在情网里缠缠绵绵的爱侣。

吃狗肉的时候,他喝了很多酒,酩酊大醉。

从此以后,他的脾气变的很坏,常常借酒浇愁,喝得烂醉如泥。老婆一搭腔,他就火。轻则谩骂,重则拳脚相加,实施家庭暴力,日子一天不如一天。

老婆到法院起诉离婚,他不同意。法院派人调查之后,硬给判离了。

这样,他又恢复到了很久以前的光棍汉生活,一切恍如南柯一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