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被踹下公交,不该
规则与情理,在某些特定的环境或条件里是难以妥协的;责任与原则,在某些情急的考虑或立场中是不屑考虑的。不论何等缘由,在交涉无果的前提下,旁人的过激行为是不可以产生的,尤其是用过度镇压的武力行为。尊老爱幼,是我们公民应当奉守的美德,特殊情况处理,强制手段也应适度而为,万万不可伤及于人。本文提及的这则新闻是我们社会需要正视和关注的问题,尤其需要反思。
9月5日,南京永宁开往浦口的611路公交车上,一名老太因公交车开过公交站台200多米而拒绝下车,并与司机发生争执。混乱中老太竟被一名乘客踹下公交车。(9月6日《扬子晚报》)
因为坐过了站,老太就要求司机将公交车倒回去,这确实不怎么合理,且有倚老卖老的嫌疑。但即便如此,也不该脚踹一个年近七旬的老太。
首先,老人被公交车带着超过站台200多米,公交司机或售票员是有责任的。公交车上免不了人声嘈杂,售票员报站让乘客听不清楚,加上老人普遍都有听力不好的问题,老太太没有听到报站是很正常的事,公交公司应该向老人道歉,并且认真反思以改进。
另外,老人要求公交车把车倒回去,这样做虽然有些过分,但并未达到不可饶恕的地步。试想,一位70多岁的老太,行动不方便,被带到离站台200米远的地方,走回去得花多大的劲儿?如果司机不能倒车回去,解释几句就可以,为何要与老人争执?售票员大可诚恳道歉,劝老太太主动下车,安慰几句,一切都烟消云散;或当机立断,把车开回站台。相信如果司机和售票员态度诚恳,处理得当,老太太恐怕不会这般得理不让人,非与公交车过不去的。
再说说那位向老太太踹出一脚的“无影”人士,他在踢出那一脚的时候,心里有什么想法?愤怒?解气?甚至得意?他在觉得老人“讨人嫌”的同时,有没有为自己的行为检讨?
所幸那位倒霉的南京老太被踢下车后,并没受什么伤,公交公司已经向其赔礼道歉,并给了经济补偿,但是,事件的始作俑者却并未露面。
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古语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就是说,关爱老人、善待老人是我们每个人应有的品德。而动不动就对老人施暴力,实是冷漠、缺乏爱心的表现,也可以说是人性的缺失。
人人都会老。善待今天的老人,就是善待明天的自己。任何歧视性的眼光都是一种无知和残忍。
有一首歌唱的好“如果人人都献出一点爱,这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现实中,我们不妨多献出自己的“宽谅”,设身处地地为别人着想,体谅别人,宽容别人,这样,我们才不会走入道德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