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想做我自己

胡言 杂文 处事之道 2009-09-07 16:04 责任编辑:80作家林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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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淡定的生活情绪,让自己宁静致远,在思考与追索之中,把持下坚固的定位。抛开无谓的杂念,走下自己的路,便是人生大境界。

在QQ上遇见一位老同学,二十七年前此君是与我一个饭盒吃了两年饭的人。从感情上讲我非常怀念从前读书的日子,我想这也是大多数中年人喜欢回忆的时光。

我现在大抵还记得读书时的许多事情,那时我们都还是一群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虽然那时还没有现在这样开放,但男孩子在一起还是免不了会说些那时看起来是过份的话。

自从八五年分开,我再没见过此君,大约在04年后才在网络上联系到了他。后来就是偶尔的通电话,电话里他经常聊些男女之事。什么南方的姑娘水灵,北方的女人泼辣,极少聊工作、家庭和感情。

尽管我们聊的不多,但偶尔的几次已足以让我了解他的喜好。后来我便不再跟他打招呼。即是他看见我在QQ上挂着打招呼,我也不会回应,过后只推说自己当时不在罢了。

今天在Q上又遇见此君,他说了:“你好!”颇似有所改变,如此我便与他聊了几句。不想两句过后他的聊天主题又直奔男女而去,我颇不耐烦,勉强应对几句。他便说我虚伪,不真实。并且说以他对我的了解我应该是与他一丘之貉的人。

我完全丧失了跟他聊天的兴趣,但碍于情面勉强敷衍,后来连敷衍的兴趣也没有了,只能下线离开。

我很败兴有这样一位老同学,给我的感觉是除了男女之事他再没有其他爱好!他借用古人:食性的说法为自己辩解。说男人如果不好色就是有病。我不赞同他的观点,也没兴趣与他讨论。我觉得真的好无聊!

他说了解一个任人三个月就足够了,我不知道说什么好。有时我觉得自己对一个人的了解三十年还不够,而他只需要三个月!

人是易变的动物,古人还说:士别三日当刮目。他是一眼把人看到底了的。

过去我最讨厌别人说男女之事,也绝不会跟“不正经”的人做朋友。朋友里一旦有那样的人我会立刻与其疏远,淡化与他的友谊。现在我觉得自己已经改变了很多,可以接受那样的朋友,我觉得人的喜好不一样,没必要一定让别人按自己的思想生存。咱自己管好自己就可以了,何必强迫别人做自己喜欢的事,或者强迫别人不做自己不喜欢的事呢!

其实我也承认自己也一样“好色”,但我觉得好色跟好色不同。我的“好”与那位老同学的“好”绝对是拗之千里的。

如果人只是为了色而色,那与牲口应该没什么区别,我不想做野兽,更不想自己是牲口,假正经也好,虚伪也罢,由别人说去吧!我只想做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