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辅导员法律法规培训班学习心得
作者坚决贯彻在学生工作上以“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思想及作风,并由此引申出自己的一套教授心得,本文通篇逻辑严谨、论点周密,思维表达较有深度,内容讲解也较丰富,对于教学工作有其不赖的总结和归纳,实是难得可贵。本文予以荐之!
首先要感谢学校能给我这次机会,让我同来自全国21余所高校的100余名辅导员参加了为期三天的省高校辅导员培训湘潭大学基地2009年法律法规培训班的学习,在此次培训班的学习过程中,让我在湘潭大学认真听取了几位教育专家的专题报告,其中有李伯超教授关于《增强法律意识,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的专题讲座、王广林教授关于《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知识专题讲座、著名法学博士倪洪涛关于《大学治理和学生权利救济》的专题讲座以及关于法律法规的讨论会等等,通过此次培训班的学习,虽然时间很短,但是内容充实、来自一线、拓展思维、开拓视野,每个人都有很深的体会,本次学习是一次精神上的洗礼,更是一次重新认识自己、定位自我,认识辅导员角色及工作的机会和平台。它让我意识到,作为大学生的楷模、良友、益师,辅导员身上肩负着无数的使命。辅导员在提高自身各方面素质的同时,还要站在为社会培养人的战略高度上把大学生队伍建设好。现在我把我的学习体会整理如下:
一、对高校辅导员增强法律意识,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内涵的进一步理解和把握
在此次对辅导员法律法规培训的开班仪式中,湘潭大学党委副书记李伯超作了题为《增强法律意识,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的专题讲座。首先,李伯超书记在讲座中提出了“三点希望”:1、希望进一步加强辅导员之间的交流和发展平台。2、希望辅导员能主动加强与基地之间的联系并及时地提出建议。3、欢迎辅导员来湘潭大学进行进一步的升造。同时,李伯超书记还提出了辅导员的两点重大意义:1、辅导员应站在学校的立场思考问题。2、辅导员应站在学生的立场解决问题。通过此次培训我对自己的本职工作的内涵有了更丰富和深层次的认识。首先,学生工作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辅导员并不是学生的全职保姆,要通过工作机制的形成和科学的组织工作逐渐地把辅导员从繁重的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主要精力用来做学生的思想工作,而思想工作在管理和引导之间应该以引导促进管理,使思想工作更有长效性,正如复旦大学的包涵老师说的那样,和学生谈一次话要管一年,让学生接受教育,在毕业后仍受益。其次,辅导员应具有时效意识,例如:1、处理学生纠纷,谈话要有记录。2、注意时间问题。对于处理离校学生事件,做到一天内未见学生必须与其家长联系,三天内未见学生必须与起家长协商后决定是否报案,必须在五天内作出最终结果。辅导员应该认真做好班级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学生之间的沟通和交流,辅导员比学生更熟悉教学方案和教学计划,更加熟悉教务程序上的规章制度,所以辅导员应及时地与学生进行沟通和交流,认真处理好学生与学校之间的纠纷和矛盾。辅导员是大学生的人生导师,是大学生灵魂的工程师。学校教育,育人为本,德智体美,德育为先。大学阶段是人生发展的重要时期,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辅导员应用自己的知识、经验来感悟和辅导学生,做好专业课程教育之外的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导好学生如何做人和做事。辅导员比青年学生具有更丰富的人生经历,而且与青年学生容易沟通,能更好地帮助大学生应对成长的困惑和问题,更好地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能够跟他们打成一片,做知心朋友。辅导员只有深刻了解学生,和他们做知心朋友,才能正确引导学生,才能教学相长,才能真正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
二、对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的进一步理解和把握
辅导员怎样才能够更好的开展好自己的工作,把热爱学生当成自己本职工作的核心,只有这样才能做一名合格的辅导员。要培养学生向上的精神、学习的兴趣、创造的激情,发展的后劲、社会的责任感。应从以下几方面做好辅导员的工作:
1、加强学风建设,创新学风建设体制
2、大力加强班主任工作,可营造团结奋进的宿舍文化
3、积极开展科技学术文化活动,营造良好的学木氛围
4、积极开展创新活动和学习竞赛活动
作为一名优秀的辅导员应该要进一步探索做好学生工作的方法,要掌握自己的学生,要善于有针对性的做学生的思想工作,学会抓住重点。比如思想上偏激的学生、心理上脆弱的学生、经济上困难的学生、学业上困难的学生,这部分学生需要我们都关心。辅导员要在思想上,引导学生;在学业上,辅导学生;在行为上,教导学生;在心理上,疏导学生;在就业上,指导学生。当前人们思想受到多元价值观念的冲击,高校正成为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的前沿,大学生具有怀疑主义、个人主义、科学主义、功利主义、消极浪漫主义的特点,使得他们无从选择、盲目选择和快餐式选择,出现了诸如青春期焦虑、群体性燥动、反社会倾向等大学生特有的心理社会问题,在当下这种大众文化浪潮中,辅导员应坚持“以学生为本”的学生总体工作思路,认真做好以下四点:
1、突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教育工作
2、进一步创新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机制
3、进一步构建有效的沟通机制
4、不断创新思想政治教育途径和方法
辅导员应高度重视对《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学习,切实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通过服务平台建设、服务机制和服务制度建设和服务能力建设等方面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落实好学生高尚情操的和合格的行为规范的培养,做好辅导员的工作。
三、对大学生安全保障工作的进一步理解和把握
随着经济文化的高度发展,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伴随着社会的高度发展,我国社会逐步向多元化、多层次的社会模式发展,因此,各种社会问题也不断涌现,其中大学生受伤害的事例更是层出不穷,据统计,当今社会大学生死亡率高达4/10000,大学生受伤害事故的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
1、教育教学设施瑕疵和生活设施瑕疵所致损害。
2、教育教学管理行为和组织行为瑕疵所致损害。
3、教职员工侵权行为所致损害。
4、学生自己的过错造成的伤害。
5、第三方加害造成的伤害事故。
辅导员首先应该做好大学生的学生管理和心理辅导工作,了解大学生与高校之间的相对关系,即:教育关系、管理关系和保护关系。一般解读为“特别权利关系”,其次,辅导员在对学生的管理和辅导过程中起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是学生权利和义务的维护者,是学生人身安全的监护者,因此,做为一名合格的辅导员应充分把握和理解学校对学生的法定注意义务,坚持把学生的利益放在首位,监督好学校对学生的管理工作,学校的法定注意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保障校舍及设施不存在瑕疵的义务。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义务。
3、保障学生饮食安全的义务。
4、保障教育教学和校外活动安全的义务。
5、不聘用不具备资格的教职工的义务。
6、不组织或安排学生从事不当活动的义务。
7、教育教学活动应注意考虑学生身体状况的义务。
8、及时救助生病或受伤学生的义务。
做为一名优秀的辅导员应该积极的配合学校对学生的管理工作,随时保持与学生之间的沟通交流,监督好学校对学生管理工作的实施,保障学生的生活学习,并努力为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提供一个更加舒适和安逸的环境。
四、对大学治理和学生权利救济制度的进一步理解和把握
在湘潭大学学习的这一段时间里,我有幸了解了湘潭大学的管理模式,聆听了诸位教育专家对新时期学生特点的分析,也有机会接触到了湘潭大学的学生管理工作。在比较和交流中,我们有这样一个共识,大学教育应从“政府型”的计划大学教育逐步走向“自治型”的市场大学教育,这正是许多学校在探索和追求的东西。大学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动力站”,学术自由是“仰望星空的权利”“知识无长官,真理无上级”,大学教育应从“教育强制”走向“教育指导”,做为一名优秀的辅导员应充分了解学术自由大学法制的价值指引,例如:
1、内部组织自治权和人事自治权
2、教学计划、内容和方法的确定自治权
3、研究计划、内容和方法的确定自治权
4、学生的招收、奖惩、学籍、毕业等管理自治权
5、校园秩序维护自治权
6、财政分配自治权
与此同时我们应该提倡学生管理工作要严格管理加人文关怀,老师又是学生的知心朋友,坚持“知识、能力、人格”三位一体的全面成才观。要一切为了学生的成人、成才、成功服务。我校坚持实事求是的办学思想和公益性办学道路,作为辅导员要体悟到教育工作的重要性,乐于为学生奉献,把对学生的付出和自己的所得分开看,不因工作的付出而计较为师者的良心。
通过学习,我感觉我们的工作思路是领先的,对辅导员队伍的重视也是超前的,下一步我们要做的就是完善工作机制,同时要善于总结科学和特色的辅导员工作和队伍培养模式,不断地提高辅导员自身的管理水平,加深对大学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把握,把在实践中不断在做的事情提高一个层次,搭建向外宣传的平台。使每一为辅导员都能了解到辅导员工作的重要性,更加出色地完成和担当起辅导员的本职工作,“爱学校”“爱学生”“爱工作”,努力充实自己、提升自己,我们有理由相信有这样先进的办法理念为指导,一定会为我院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和我院促创省示范和创立争国特院中发挥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