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改:应先止血消炎,再动手术
车改势在必行。不车改,诚如作者所列举的几项弊端和现象,就得不到令行禁止。关键是车改,要分地区,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个人的承受能力等等,才有利于车改的施行。作者的分析透彻,说理清晰,切中时弊。
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简称“车改”)纷纷扬扬很长时间,时起时落。“车改”是继通讯工具、住房制度改革之后民众一直关注的热点之一。之所以成为“热点”无非是三点:
一是行政运行成本过高。关键在于“三超”:1、“超标”:不顾中纪委的对不同级别干部在用车排量、金额、产地的配车规定,打着接待车等各种不同的幌子高标准配备公用车;2、“超配”:不按中纪委按级别配车的规定,自行扩大配车范围。机关厅(局)级干部是不能配专车的,可许多单位名为相对固定用车,实际上人各一车,配专职司机。据说有的还有二三辆,有平时上班的、有下乡的、跑长途的。3、“超用”就是超出使用范围的滥用公车了。有的干部在一个单位任职5年,刚来时买的新车,要去人大、政协这车就不用了,还得买一台新车带走用,其费用开支在原单位,谁都管不着。不仅干部自己办公用,办私事也用;自己用,家人朋友也都来用。养一台车一年3—5万元算是非常节省的,有的要10几万。
二是在公务机关内部交通工具使用配给的不合理。在机关最忙、跑腿最多、最需要交通工具的是那些办事人员。他们出去办事要么用自备的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费用自理。现在财务制度城市交通费也不能报了。要申请公车外出,既要办许多手续,有的还要看车管部门的脸色。其实普通干部对用车现状敢怒不敢言,对公车改革是最期待的。;
三是公车成为少数人侵蚀公共利益的着落点。如果是领导自己工作用也罢,可实际领导干部工作外用车占用车总量的比例太大,成为“车改”中最难斩断的的利益链条
公车使用的问题,已经成为滋生官僚脱离群众的温床;成为分配不公影响和谐的社会因素,成为部分干部侵占民众利益滋生腐败的途径。“车改”难,难就难在“车改”的利益链太多,决策权又在用车人手里,“三超”现象已被用车人自我“法定”,使得作为主人的民众无可奈何。
我认为,进行“车改”,首先使用公车人的各级领导干部要从对人民负责,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车改对于树立人民公仆形象,建立公众对政府的执政信心的意义,自觉从解决“三超”入手,痛斩与自己相关,与公车使用相连的利益链,使“车改”有一个比较单纯、自然的环境。有关权力机关要制定一些强硬的制度措施,先行为“三超”现象“止血、消炎”,扫除“车改”的“术前障碍”,最后才能“动手术”,实现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目标。否则,要么是“车改”难以推进;要么是用车制度形式上像是改了,但补贴照发车照坐;话更堂皇借口更多,外出基层车接送,民怨更大了。
“车改”,是人民对社会热点问题的关注,是对社会和谐的一种期盼,是对行政官员们一次“当官为谁”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