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诗歌学术后的新阐释
作者的这篇诗评,从意境、美学的角度谈到了诗歌创作的特点。作者语言流畅,文辞优美,是一篇诗评的佳作。
文学在传承的历史转折中见证着创作的变异和走向,诗歌是其一种选择性的重要载体和形式,重在一种高度的意识审美;是的,美是一种价值。
在价值的选择和评估中,我们都应该知道,它的体现不仅仅只是映射出对象,更是着实地映射出源自主体自身的情感和欲望。
同时,可能众所周知:美的基调是感知,没有感知者就没有美。事实如此。
无论任何一种美,如果是一个人未尝亲身所能感受以及体验到的,那么那个人就是有权拒绝承认。
文学上的诗歌,我想是尤其强调其作为诗歌创作上的“意境”。
所谓“意境”,那其实也就是指主体内心的理想之境界,一个充满情感与意象的主观世界。
实际上,艺术是人的创作物。对于现实的理想范型,必须了解的是:由于不同作家的艺术理念所存在之不同,因而亦常常具有不同风格和认识。所以说从而必然会产生不同的艺术上的手法表现。这也正是人们接受艺术风格和流派必然多样化的根本原因。
我们应该清楚,在一部文学作品中,对于人生某一侧面之某种真理的揭示,能显示这部作品思考的深度。而对于关乎正义以及善之伦理的原则性追求,则会是客观存在地显示着这部作品它所包涵的内在性格的崇高。
因而我们可以说一部好的文学作品——无论是一首好诗,或是一个好的剧本、一篇好的小说,都理应是从某一个方面,对于作者本人自身所能以认识而感受去所理想的“真善美”理想境界的一种形式去表现出来的。
还有,大家也都应该明白,在各个不同时代的诗歌杰作,绝不会因其艺术表现对于后代可能是过时的理想而死亡,相反,它们恰恰是为了各个时代的人类思想精神,去对于真善美的孜孜以求,并建树起了一座又一座不朽的纪念碑。
记得在17世纪英国的一位美学家,有一次他伫立于繁华都市的伦敦街头,面对着那些车水马龙、熙熙攘攘的人流,他十分感慨地说道:“这些市侩只会过一种虚假的生活。只有美的理想才能把他们解救出来。”
在文学领域的诗歌中,概念,乃是作为词,或者它仅仅只能是作为一种修辞手段来运用,而不是作为纯粹意义上真正的概念去诠释。
古人诗句:“雨过柳头云气湿,风来花底鸟声香。”1、鸟声没有气味,因此岂能用“香”来修饰呢?又如:“月凉梦破鸡声白,枫霁烟醒鸟话红。”2、月岂能“凉”?梦岂能“破”?鸡声岂能“白”?鸟话岂能“红”呢?从常规形式的逻辑思维的角度看,这些诗句都不过是不理会且不顾及所谓的概念内涵,而形成个人主观上瞎凑、乱用的疯话。但从诗歌的艺术性之高度上看,它们的确乃不失为美景色、富情致的好诗。
所以呢,在属于诗歌创作的艺术手法上,可以通过颠倒概念的本来涵义而变通,成就某种在小聪明中见以大智慧,从而为词及口语赋予灵活形象化的风格和内容,这是诗歌文学在语言运用上的待于巧妙挖掘的独特艺术特点。
根据诗歌学术的现代派意识,现在我于此也来说说例子,缘始于19世纪初的一位浪漫主义文学家路德维希。蒂克,他所倡导的艺术原理与现代注意的艺术原理有时相近得简直令人惊异。他曾说:“我的外感官驾御着物质世界,我的内感官驾御着精神世界,一切都屈从于我的意志,有生无生的世界都取决于我的精神所控制的铁链,我整个的生活不过是一场梦幻,它的各种形象都由我造成,我就是自然的立法者。”
与此同时,还有一个范例,是著名诗人诺瓦利斯在论述文学写作的方法时所说的:“可以设想故事没有任何连贯,但却像梦一样具有联想。诗可以和谐悦耳,充满美丽的词句,但没有任何意义和关联。充其量是一些个别可解的诗节,有如五彩缤纷的碎片。这种真正的诗只能大体上有一种寓意和间接效果,像音乐那样。”
其实蒂克早在现代派艺术出现以前很久,就已提出了艺术应当表现性欲和潜意识的主张:“性欲当然是我们生活中最大的秘密,……只有放浪形骸之外,只有参破迷惘,我们才可能得救。……我知道,诗、艺术、祈祷都不过是被掩饰了的性欲……肉感和性欲是一切艺术的灵魂,人的一切欲望都围绕这个磁极旋动。……甚至宗教的虔诚,我认为也不过是性欲本能的五颜六色的折光而已。”
话说到了这里,还可以让我们想到被浪漫主义所崇拜的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他最早提出了一种悲观主义的反文化观点。它在我们中国的所谓“寻根”文学中,都在不同程度上地被看作为了实际理论的基础之一。
还有尼采,他一贯认为“恶”就是“善”,“真理就是错误”。
“根本没有什么精神、什么理性、什么思维、什么意识、什么灵魂、什么意志、什么真理——这一切都是无庸的虚构。”
“人最后在事物中找到的东西,其实只不过是他所塞入的东西。寻找,就叫科学,塞入,就叫艺术、宗教、爱情、骄傲。这两方面本身都是游戏。但应当鼓足勇气干下去——一种人寻找,另一种人——我们——塞入。”
“这由视、触、听而所感知的世界,是完全虚幻的。看透历史进程,美也就完蛋了,目的性也是一种幻觉。总之,概括得越肤浅,越粗俗,世界就显得越有价值,越确定,越实在,越有意义。看得越深,我们的评价就越丧失根据——无聊极了!人才是价值的创造者。认识到这一点,我们也就认识到所谓尊重真理只是一种幻觉的产物——应当受重视的是造型力、抽象力、虚构力。一切都是假的,什么都可以做!”“至于美本身,我不知是指什么。”
包括足以让我们深刻地了解到,在现当今的文学艺术之中,一向始终都并存着两种在诗歌形式表现和艺术风格上明显不同的流派。
让我们重温下面两点在诗歌写作上也应该有着的认知:一种是以模写客体真实为主要方向的写实型创作,即“写实主义”(现实主义)。
一种是以抒写主体精神为主要方向的表现型创作,即“浪漫主义”。
话说回来,早在柏拉图的《理想国》中,苏格拉底即曾指出:我认为神化和诗歌,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的,都是事件的叙述。在某些情况下,诗歌和神话是纯模仿性的,悲剧和喜剧就是这样的例子。另外还有一种相反的文体。诗人(作为主体)是唯一的发言者——酒神颂是这一类的最好例子。
以及包括亚里士多德在《诗学》中说:一切实际上都是模仿,只有三点差别:即模仿所用的媒介不同,所取的对象不同,所用的方式不同。
尤为值得注意的,是亚里士多德说过:诗人根据艺术法则创造了一些不可能的东西,不用说,他是犯了错误。但是,当他用这个方法达到预期的目的时,就不再称其为错误了,因为他得到了他所追求的东西。
现在的当今社会,是我们民族正在跨越着一个令人惊叹而伟大的新时代。在新的时代里得要以绝对高度的姿态和心理在要求新的文学的萌芽和发展。随着由墨守陈规的古老农业社会向高速度发展的现代化工业科学社会的演进,随着社会分工的日趋细密化,我们周围的社会关系也日趋复杂化了。为了使得足以深刻反映着这样一个全面的新的时代,我们的作家诗人应该更好地努力去塑造出无愧于时代精神社会进步的各样式的创作艺术及典型。
在即将完结我在此书后序的理论讲解之前,个人希望所有与现代诗歌有关的人们和我一样信奉这样的一个事理:诗歌创作的深层结构中,可以深刻地体现出一个民族的早期文化,并在以后的种种历史进程中,积淀在民族精神的底层;在这个意义上,就绝不仅仅是一种纯文学性的研究。这乃是对一个学术的民族心理、精神文化和发展的历史不断入深层次的结构研究——对一种文化之根的挖掘和求索。
之所以在写此后序的上述中也“引经据典”地提出了那几个概念,只是为了试图抓住几个阶段性的重要特点,并且予以加深强调地说明阶段意义的反差和对比。在这样的发展历程里,即可体现了一系列文学主题的转变,也表现为艺术语义和句法结构的演变。
从诗歌形象的转变来说,就是由神圣回归于平庸,由英雄主义回归于虚无。
在中国现代就汉语诗歌来说,哲学上的浅泛、文化底蕴的贫乏、艺术的幼稚,似乎是较普遍的弱点。它们往往不是过于早熟(在缺乏完备的发育形态时已成熟了),就是尚未成熟。
历史正在呼唤史诗。作为编辑也作为读者,我和所有的文学爱好者、写作者一样,我们在期待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