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陈词滥调的争议(上)

追逐你的狼 杂文 百家杂谈 2009-08-23 07:01 责任编辑:司马剑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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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作者对古代诗词歌赋研究造诣深厚,读罢不得不佩服作者的治学精神和态度。作者谈到宋词元曲,笔锋纵横,洋洋洒洒。不愧为一篇上乘之作!

因为爱好古诗词,也经常去阅读相关的书籍,读得多了也了解的多了,才发现对于这些东西至今仍然存在着不小的争论。唐诗宋词元曲的艺术成就自然不用怀疑,人们怀疑和争论最多的就是格律了。其实看多了也就会觉得,真正有创新或者独树一帜的观点并不多见,大部分都是些拾人牙慧的论题和论点。窃以为不值得再有争论。

但是在不久之前的一天,在红袖偶然看了一篇题为《浅谈诗词格律》的杂文,看完后觉得文中很多观点令人乍舌,很有必要做一些补充性的探讨,于是不吐不快。

作者开篇即说道:“纵观宋词元曲,宋词成就较高。且群星灿烂,尤以苏轼、李清照最令人景仰,如清风明月,光照千秋。但整个宋词里,平庸的东西亦不少。”

我个人认为,作者一开始表达的观点就是很武断的。唐诗宋词元曲,在特定的社会时期有其特殊的时代意义,其艺术成就是各有特色,不能说宋词就比唐诗艺术成就高、或者说元曲就比唐诗艺术高;他们是不能纵向相比的,这样比较本身方法就不正确。就好比比较成绩,甲的数学才成绩就不能也无法和乙的英语成绩相比较,虽然都是“成绩”,但是他们本质是不同的,不具可比性。作者说“纵观宋词元曲,宋词成就较高”,我不知道作者是以怎么样的标准来比较他们的,如果作者是以其各自的艺术影响力或者是以其代表家在历史上的数量来比较的话,我想就更不成立了,说艺术影响力,唐诗宋词元曲哪个部分没有对后世产生过巨大影响?说代表家,哪个时代又不是人才济济?然后作者说“整个宋词里,平庸的东西亦不少”,关于这一点我认为毫无疑问,不管哪个时期,拿笔杆子的人总会大有人在,而这些人可能因为自身原因或者客观原因没有留下太经典的传世之作;但是不管是谁,“经典”的总是少数的,大多都是普通之作,所以“平庸”的作品自然不会少。

紧接着作者说道:“而元曲则大为逊色。仅以天净沙为例,共有六首,其格律声韵都当无可挑剔。但仅马致远的《天净沙·秋思》为千古绝唱,字字皆珍珠,没有一个平庸的字符,读后令人荡气回肠,终生难忘。而其它几首,皆庸如粪土。”

这段话的观点本身就是有失偏颇的。看:“而元曲则大为逊色。仅以天净沙为例,共有六首,其格律声韵都当无可挑剔。”这里容易让人产生这样的疑问:元曲仅仅是由天净沙一种组成的?虽然说天净沙是元曲的一种,但是它并不能代表元曲,元曲是个庞大的“工程”,换了拿元曲说天净沙的事儿那是没问题的,但是拿天净沙说元曲,从某种程度上是不成立的。“以小见大”并不是完全正确的。

然后看作者所举的例子:“但仅马致远的《天净沙·秋思》为千古绝唱,字字皆珍珠,没有一个平庸的字符,读后令人荡气回肠,终生难忘。而其它几首,皆庸如粪土。”很明显,作者的意思是天净沙除了马致远的《天净沙·秋思》外,其余的都是垃圾了。这让我想起了毛泽东的一句话:“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这里暂且变换一下:“没有研究就没有发言权。”我想,除非作者是位德高望重的语言文学家,要不然说这种话会受人鄙视的。记得大学文学老师说过:“名著之所以是名著,他总有他成为名著的理由,因为经过了大多数人的人可和肯定。如果是自己不喜欢,那很有可能是自己的问题,就需要自己调整自己的想法和心态了。”想这话其实还是不错的。“而其它几首,皆庸如粪土。”想问问,作者是根据什么来做这样的评价的?有没有客观全面地分析过?有没有深入调查过?如果作者是仅凭个人好恶来说这样的话,我想这仅仅有失偏颇,甚至可以说本来就是个谬论。

不过,看他下边的一段,我却是赞同的紧呢。他说:“郭沫若出了一部《百花齐放》诗词集,他的格律声韵,都该无可挑剔。可惜的是,在那一百多首大作里,有价值、有生命力的东西,一首也找不出来。当然,这是我的个人看法。或许有人认为,那些全是珍品呢。”

很少看郭沫若的诗歌,只是以前学过他的散文。看了作者这段话,我在网上搜了搜郭沫若的古典诗歌,一看之下还真把我吓了一跳!看郭老的经典古诗歌《水调歌头·粉碎四人帮》:

大快人心事,揪出四人帮,政治流氓文痞,狗头军师张,还有精生白骨。自比则天武后,扫帚扫而光,篡党夺权者,一枕梦黄粱。

野心大,阴谋毒,诡计狂,真是罪该万死,迫害红太阳。传人是俊杰,遗志继承果断。功绩何辉煌,拥护华主席,拥护党中央。

实在不敢恭维!这就是一代文豪的诗歌?在这里,我读不到任何的有关古典诗歌的味道,只是感受到了一股浓浓的“谄媚”气息。不过,我想这也不能说是郭老的问题,想想那时候的社会状况,就可以不必指责郭老了,可以这样说,我们要同情郭老了。“功绩何辉煌,拥护华主席,拥护党中央”,当时的情况,大概不说这种话,是要受到“惩罚”的吧?

所以,我倒是很同意作者的观点:“在那一百多首大作里,有价值、有生命力的东西,一首也找不出来。”如果郭老在世,投这样的诗歌的话,按照现代人的审核标准,估计能通过都是难事。

作者接着说:“毛泽东与柳亚子谈及他们的诗词时,各自都承认自己的东西有些不合平仄声韵。毛泽东明确指出,诗词格律是‘谬种流传,遗误青年,又束缚思想,不益提倡。’”

不说前面的观点了罢,因为古诗歌格律虽是“格律”,但是在实际写的时候还有一个变通的问题的,“不以词害意”,在大体上没有“出轨”的情况下,只要意境佳,偶出律是可以的。关键是后面的“诗词格律是‘谬种流传,遗误青年,又束缚思想,不益提倡。’”我想,这大概是任何一个爱好古典诗词的人所不能容忍和接受的。记得在我《古典诗词“困境”之我见》发表后有位网友留言说过这样一句:“毛泽东的格律诗也算写得不错了吧,可除了几首还可看之外,其它的读了简直令人啼笑皆非,什么‘土豆烧熟了,再加牛肉,不须放屁,试看天地翻覆’,这就是他老人家写的经典的词,曾向全世界诵唱,真让人恐怖。”说实话,我虽然不服气作者全部的观点,但是这一点上我倒是赞同。看毛主席写的什么“土豆烧熟了,再加牛肉,不须放屁,试看天地翻覆”读着真的恐怖呢?水准如此,难怪毛主席要说“诗词格律是‘谬种流传,遗误青年,又束缚思想,不益提倡。”了。我看过《毛泽东诗词选集》,不敢说不好,但说好实在有违心意。还是那句话,如果自己写不出好的古诗词来,就不要勉强自己去写了,也不要说什么“古诗词害人论”了,至少还有人喜欢,而且水平不差呢……

作者还说:“文学的本质是思想性,艺术性。生命力的强弱,是在于是否有感人的力量。评定一篇作品成功与否,统一的标准:是在于其思想性、艺术性和是否有感人的力量。我们的掌握着稿件生杀大权的编辑老师们,请注意文学的本质。不要把平仄格律的棒子乱砸,只要句型整齐的,朗朗上口的诗歌都按格律诗对待。”

我数了一下,这段话中共三个错字,病句数处。不错,“文学的本质是思想性,艺术性。生命力的强弱,是在于是否有感人的力量。评定一篇作品成功与否,统一的标准:是在于其思想性,艺术性。”,但是任何文体都是建立在一定的文体上的,只有在一定的文体的架构上堆码文字,所谓的“思想性和艺术性”才能更好的体现出来。“只要句型整齐的,朗朗上口的诗歌都按格律诗对待。”我觉得这又是一个明显的错误,古诗词是要“只要句型整齐,朗朗上口”才能体现其魅力,但是我认为你既然做古诗词,就要严格按照古诗词的框架来作文,如果想穿上古诗词的衣服仅仅追求“朗朗上口”的话,那作者就不要麻烦去写“古诗词”了,去写现代诗歌岂不是更好?

“对律诗的格律,现单谈谈七律吧。它的平仄规则是: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也就是每句的第一三五字的平仄可以不管,而对第二四六字,必须严格遵照平仄规律,每首的第二四六八句末,必须押韵。”

没错,不管律诗还是绝句,都需要“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这个口诀对于初学古典诗词的人是有用的,因为它是简单明了的。但是作者可能不知道,在遵守这句话的同时还有一个必不可少的前提,那就是不能犯孤平和出现三平句。

所以,单单就“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来说,它分析问题是不全面的,因为容易引起误解。先说“一三五不论”这句话是不全面的。在五言“平平仄仄平”这个格式中,第三字不能不论,在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这个格式中,第三字不能不论,否则就要犯孤平。在五言“平平仄平仄”这个特定格式中,第一字也不能不论;同理,在七言“仄仄平平仄平仄”这个特定格式中,第三字也不能不论。

再说“二四六分明”这句话也是不全面的。五言第二字“分明”是对的,七言第二、四两字“分明”是对的,至于五言第四字、七言第六字,就不一定“分明”。依特定格式“平平仄平仄”来看,第四字并不一定“分明”;又依“仄仄平平仄平仄”来看,第六字并不一定“分明”。又如“仄仄平平仄”这个格式也可以换成“仄仄(平)仄仄”,只须在对句第三字补偿一个平声就是了。七言由类推。“二四六分明”的话也不是完全正确的。

然后,作者说道:“同是七律,你看崔颢的《黄鹤楼》:

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黄鹤一去不复返,百云千载空悠悠。

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

就此一诗,李白和了一首《登金陵凤凰台》,李白就自愧不如崔颢《黄鹤楼》。再如苏东坡,他早年致力于写诗,主要是律诗和绝句。一共写了4000多首,当时格律声韵要求都很严,苏东坡自当无可挑剔。但史学家们都说他是浪费了才华。他格律诗的成就的确不高。流传下来的律诗,绝句也是寥寥无几。他的成就主要是词的创作。”

很明显,作者第一句话就说错了。据我从查到的资料中获取到得信息,律诗的发展经历了很长时间,在其成型以前有些律诗还没有完全工整。就说这首崔颢的《黄鹤楼》,严格意义上他不是律诗,这首诗前半首是古风的格调,后半首才是律诗。依照七律的平仄的平起式来看,第一句第四字应该是仄声而用了平声(“乘”chéng),第六字应该是平声而用了仄声(“鹤”,古读入声),第三句第四字和第五字应该是平声而用了仄声(“去不”),第四句第五字应该是仄声而用了平声(“空”)。

这里又是一处很明显的错误,作者知识储备大概还缺一些。至于后面说的就有些武断了,像“……但史学家们都说他是浪费了才华。他格律诗的成就的确不高……”之话,明显就不客观。这里我不想再说什么,还是那句话:“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

作者接着说道:“我们学写律诗,要做到神似,也就是要有其神韵。其格律声韵,仅仅是其形式之皮毛。如内容空洞无物,又无感人的力量,只怕其阁律平仄再标准,也无疑是粪土之物。”

这话从一定程度上我很赞同,毕竟任何规则都有它的灵活性,诗词的格律也不例外。处处拘泥格律,反而损害了诗的意境,同时也降低了艺术。在这一点上,毛泽东的诗词是我们的典范。按《沁园春》的词谱,前阕第九句和后阕第八句都应该是平平仄仄,毛泽东《长沙》前阕的“鱼翔浅底”,后阕的“激扬文字”,以及《雪》前阕的“原驰腊象”,都是按这个平仄来填的;但是《雪》后阕的“成吉思汗”,其中的“吉”字却是仄声(入声),“汗”字却是平声(读如寒)。这四个字是人名,是一个整体,何必再拘泥平仄?

毛主席的诗词,一方面表现出毛主席精于格律,另一方面也表现出他并不拘守格律。但是,假如我们学写旧体诗词,就应该以格律为准绳,而不能以突破束缚为借口,完全不讲韵律和平仄。如果写出一种没有格律的“律诗”,那就名不符实了。假如只知道凑足字数,而置音韵于不顾,写旧体诗词变为毫无意义的事了。

人们总是爱拿杜甫的律诗来说事,因为杜甫的律诗很多句子不合格律,但是我想说的是,因为格律的束缚性,为了方便诗歌意境的展现,故而在格律中又有“拗救”一说,这样也是为了更方便人们写古诗词,不为格律所拘。拗救的方式有多种,这里举一个杜甫《天末怀李白》的例子:

凉风起天末,君子意如何?鸿雁几时到?江湖秋水多。

文章憎命达,魑魅喜人过。应共冤魂语,投诗赠汨罗!

第一句是特定的平仄格式,用“平平仄平仄”代替“(平)平平仄仄”。第三句“几”字仄声拗,第四句“秋”字平声救。

由此看来,律诗一般总是合律的。有些律诗看来好象不合律,其实是用了拗救,仍旧合律。这种拗救的作法,以唐诗为较常见。宋代以后,讲究音律的诗人如苏轼、陆游等仍旧精于此道。可以这样说,会“拗救”不是很容易的事情,不说精通至少也要非常熟悉格律,才能学会并得心应手的运用拗救,摆脱格律的桎梏。如果自己连这些都不知道或者说没听说过,那就不要说“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还是严格按照格律作诗填词好一些。

最后,要说明的一点就是,文中部分观点有所引见,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要指出作者的错误之处并较为客观的予以更正,也能让不是很熟悉格律知识的古诗词爱好者对古诗词有个初步的了解。古诗词文化博大精深,仅仅在这些问题上争来争去,浪费时间,也没有太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