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商勾结”知多少

-从“官商勾结”看腐败“相关结构”

余伊文 杂文 针砭时弊 2009-08-20 17:00 责任编辑:司马剑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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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本文作者从一条报纸焦点新闻发生开去,比较详尽阐述了官商勾结的危害性。“有钱就有权,有权就有钱”在平民百姓看来,这是一条规律。掀开官商勾结这张面纱,所看到的是为百姓不齿的丑恶现象。这怎能不引起老百姓对官商勾结的痛恨。惩治腐败,必须加强监管,加强对官员权力的制约,使之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置于阳光、透明的制度之下。作者笔锋犀利,佐证有力,条理清晰,不失为一篇佳作。

这些天都在关注《南方都市报》焦点“重庆多名民企老板涉黑被抓事件”。今天一打开电脑便弹出一条信息:重庆涉黑团伙相继落网。这大快人新的新闻一下便读完,随之感到无比的痛快。随着司法部门对政府官员与黑社会势力涉嫌腐败的进展,一个个的幕后阴谋逐渐浮出水面。而我始终相信,“重庆高官涉黑事件”仅是冰山一角,放眼全国众多的贪污腐败问题,专项防腐打黑行动仍要继续并永不松懈。

关于“官商勾结”这个话题(结构)实在是数不胜数,自人类诞生商业贸易与政府机构便就存在,并都是为了达到各自利益所驱使。民间有句俗话很现实:有钱就有权,有权就有钱。原来“那么多人”拼命往上爬,最后依旧为的是那几个破钱。这些铤而走险的人,他们竟然无视法律的存在与判(死)刑代价,他们的心里究竟是怎样想的我们不知道。或是因自制力差经不住诱惑,间或与权力缺乏应有的监督有关。我们或许还会记得赖昌星这个名字吧。1999年厦门特大走私案头目,整个走私案涉及走私金额几百亿元RMB,就是这个仅小学文化的他,使用各种手段就放倒了大批的政府高官与商人。这个建国以来所发生的最大的走私案震惊北京。走私的事情竟然如此轻易地发生了,那么那些厦门的(或者其他地方尚未查处的)司法与海关是吃什么的。民众自然愤懑不已。这是人民的钱啊,岂能让那些商人与官员勾结做出非法牟利勾当?

简直岂有此理!

我也会感到无比地愤怒。勾结终究不会有果子吃。如今他赖昌星在加拿大呆得寂寞想回祖国,你还有祖国么,人民与国家会放过你么?

从很大的程度上来说,中国社会确实没有建立起良好的合理的监管机制,缺乏政府信息公开度,以至于在一本杂志上看到这样的一句话:

“球信息公开!这里没有什么信息可公开。

-----河南南阳小伙王清向当地政府机关申请信息公开,结果被接待领导骂了出来。”

某些地方政府竟如此“客气”地接待群众上访,并不让接受他们知悉与监督的权利,是否暗中收取他人贿赂?如此态度办公当然引人怀疑!依照这样的态度,中国那些官员、政府工作者不用汇报什么了,每个月拿个及千上万的月薪,收些贿赂过日子多滋润呵!那么所谓的GDP或CPI都没有太大的意义,如果这样那些机关“暗藏多年的蛀虫”会一直啃下去,总有一天这个国家会垮掉。这害的是人民!政府要对人民负责。如此行事的领导,怎能让人民信服,怎能让国家安稳发展,怎能更好地建设美好未来?

一切都只是个形式,而形式又毫无内容可言。

无论哪个领域,有钱的可以穿钱。“某些政府”为了开发商或商业发展,为他们开通“不明绿色通道”不就可以实现“双赢”嘛!在政府与商业“签约”的一系列过程,必然会发生腐败的“微妙变化”--姑且称作“微妙变化”。从煤矿到政府,从地产到政府,从黑社会到政府,从进出口贸易到政府......难怪中国人民一贯主张“贪官杀一儆百,决不留情”。这足以看出民众对贪污腐败(者)持有的心理,就像对贪者的无比仇恨一样。但即便是杀一百个贪官,未必保证不会再有贪污再有腐败的存在。要节制权力又要资产公开,政府工作透明化,让人民来监督与行使权利,让官与商有“本质的距离”,那就是“权”不应与“钱”不要相连太紧,“钱”不应与“权”走得太近。

权力得到有效的制约加强政府监管力度,至少让民众清楚;一经查处必严惩不怠,无论谁犯法,无论流行的“钱规则”。只要有“正义力量”存在的一天,就决不让官商贪污腐败者逍遥法外!

2009.08.18晚完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