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阅”的领导让群众“不悦”

迪雅 杂文 针砭时弊 2009-08-20 11:22 责任编辑:apline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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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本文论述简洁,作者对区长信箱“已阅”回复一事表达自己的看法,读来相信能让读者有所思考。简单的回复可以理解,因为人民心里其实只希望官员能积极努力办事,“官民互动,倾听群众呼声、为群众排忧解难”!

宁波网友“天生我才2”不久前向区长信箱反映邱隘居民出行难问题,过了6天,等来网上回复,就两个字:“已阅”。网友戏称之“最牛区长信箱回复”。(8月16日《重庆晨报》)

“已阅”二字,看起来简单易懂,就是“看过了”的意思。事实上领导是不是真的“看过”,那恐怕只有天知道了。

笔者读中学时,有位语文教师在批改作文有个特别的习惯。其对文章的评价有三种表示,一是“优”,二是“良”,被评为“优”或“良”的作业,后面都有详细的批语;而第三种,大笔一挥“已阅”,再无表示。学生拿到“已阅”的作业本,心情自然是非常失落的,兢兢业业写了大半天,满以为老师多少可以给个评价,指出不足之处,哪知自己是这样的不受重视。

我想那位向鄞州区区长信箱反映居民出行难问题的宁波网友,等了漫漫长的6天后,终于收到一个轻飘飘的“已阅”回复,心里的滋味,跟那些拿到“已阅”作业的学生,大约是一样的罢?好不容易咱们可以写信给区长反映情况了,满心希望把信寄出去,到头来,啥问题也没有解决,这无疑像被泼了一盆冷水——凉透了。

对此事件,相关工作人员作出了解释,区长信箱对信访件对“非个人事件,涉及面广而杂的,把信件转给相关部门阅读,不需要相关部门直接向当事人回复”。网友的这封来信的询问内容涉及到整个东部新城的整体规划,所以当天区长信箱就把信转给了鄞州区交通局。办理结果一栏中的内容由交通局的相关工作人员填写。而交通局的工作人员则表示,他们确实看到过这封由区长信箱转阅的信。“关于转阅的承办件,我们不需要具体办理,看一下就可以了。”他解释,信件所反映的内容已经超出鄞州区交通局的职责范围,所以不能给出具体承办意见。

政府和职能部门设立网站,是时代进步的必然,是广开言路纳谏、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的上下沟通桥梁和平台,其终目的在于实现官民互动,倾听群众呼声、为群众排忧解难,而不是用来为政府装饰门面,往脸上贴金的。如果都是“已阅”,都是“不需要具体办理,看一下就可以了”,只能徒添民怨,激化社会情绪,我看,这样的政府信箱,还不如不设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