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漫谈

柳岸清风 杂文 百家杂谈 2009-08-10 21:27 责任编辑:聪明的阿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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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教师要知道满足,不要太多的索取。——这一句我不是很喜欢,呵呵,教师为什么就不可以不满足,甚至不可以索取。难道您认为教师毕竟还是低人一等的吗?

教师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职业,中国古代出了一个圣人叫孔子,他是教书的,有一套很好的教育教学理论,也教出来有成就的学生70多人。和学生讨论、对话整理成一部书就是《论语》,被尊为儒家的经典,他也被尊为“圣人”。在中国历史上,除了秦始皇,历朝历代都把他当圣人尊重,教师地位也因此上升了,被排在祖先后面受到膜拜。(就是所谓“天地君亲师”)孔子的思想之所以受到顶礼膜拜,是因为他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论对个人品德修养,对家庭和睦、对社会和谐都有一定的好处,历朝历代的统治者自然也喜欢用他的理论来治理国家。所以孔子受到尊重,真的作为教师这个职业受到尊重,还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据说在某朝代,教师的地位被排到娼妓后面——第九位,后来把教师称为“臭老九”可能源于此吧?

作为一种职业,本来不应该有贵贱之分,但是社会的价值观决定了人们的价值取向。人们往往根据一个人的政治地位、经济地位来衡量他的社会地位。我们的古人给教师的要求就很高,要求学高身正。这里且不谈“学高”,谈谈“身正”——就是师德吧。

孔子是一个身正的典范,他注重个人修养:“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这是一种最高境界的师德。别人不了解自己,或者别人误会自己,自己也不生气怨恨别人。韩愈在《师说》中给老师的定义是:传道、授业、解惑;“传道”就是把社会道德标准传给学生;社会需要“道”,教师在传道的同时,不能自己不讲“道”;进入教师角色后,不应该要别人来给你传“道”,不应该自己无“道”而要求别人(学生)有“道”。

当然教师也是人,要食人间烟火,过去的私塾是启蒙学生的正规学校,私塾老师是当地有声望,有德有才的人,国家不会给他们工资,他们靠学生的学费来养活自己,不会再在学生或学生家长身上打什么歪主意。社会进步促使教育的进步,教育由国家来办,让所有人都能接受教育,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事情,教师从以前由学生家庭养活到由国家政府发工资来养活。衣食无忧本来就可以了,可是人们不满足于清贫的生活,需要通过各种方法来增加收入,来改善和提高生活质量,还可以利用工作之便来谋取不合法的利益。于是就有了乱收费、乱办班,滥发资料;于是就有了利用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的工作之便向家长伸手,利用家长来为自己走关系,谋利益等。于是教师的形象开始扭曲了。

这些年来,由于中国大多数家庭都是独生子女,中国一考定终身的现实也没有打破,为了孩子,家长舍得为孩子投资,花钱上好学校、花钱请家教、花钱进“实验班”是非常常见的现象,甚至给学校领导、班主任送红包、请吃请耍等等,非常普遍。过去被称为“清水衙门”的学校,现在也不清了,教师诱使学生家长送红包,部分教师的这些行为已经严重败坏了师德师风,有些家长为感谢教师,心甘情愿送些礼物,或者请吃两餐饭还情有可原。但是直接向家长索取,那是违背最起码的道德规范的,我们应当唾弃这样的行为。

作为教师,还有一个方面也要引起足够重视。那就是侮辱学生人格或者体罚学生。中国的古代教育是允许采用棍棒教育的,有一句俗话叫做“棍棒下面出好人”,所以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还是很普遍的。教师是仁者,要懂得仁慈,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对学生的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有时候,教师的一句话,一次行动会给学生的一生带来重要影响。教师有时候出于恨铁不成钢的良好愿望,往往容易揠苗助长,急于求成,对学生实施体罚和变相体罚,有时候因为学生的一次过失,就可以对学生大打出手,有的教师辱骂学生,辱骂学生家长,媒体上常常报道有些教师对待学生的手段非常恶劣——罚跪、谩骂、给学生脸上刺字等等,这些行为已经引起强烈的社会反响,我们不能不反思,这样的老师合格吗?这样的老师的师德没有问题吗?这样的教育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呢?

现代教育是要求尊重学生的人格,彰显学生的个性,激发学生的创造性,学生个体差异还是很大的,教师不可强求一律。然而这些年来虽然提倡素质教育,实际上还是应试教育盛行,为了自己班级的学生考高分,有的教师可以说是煞费苦心,有的采取手段挖取别人别校别班的优生,歧视自己班上的后进生,赶走学习差的学生,这样剥夺了学生受教育的权利,

如此种种,都是师德堕落、败坏的表现,我们的教育不应该以牺牲学生的利益和权益来换取自己一种表面的“辉煌”。

这些年来,教师的地位已经提高不少了,教师要知道满足,不要太多的索取,维护教师这个职业的神圣地位和良好形象。严格要求自己,依法执教、文明执教、廉洁执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