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温和腐败的县委书记

lovedia 杂文 针砭时弊 2009-08-05 21:32 责任编辑:apline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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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本文论述简洁,有理,作者针对云南省麻栗坡县委原书记赵仕永贪污被逮以后的言论,类似贪官装法盲的说法作出批评、斥责,文中关于腐败官员、领导的看法,值得更多的读者咀嚼,思考。其实,贪官不是法盲,只是死到临头就来装傻,企图以这样的大话搏取老百姓的同情原谅,实属妄想,或能选择以作者结尾所说的话回答:你妈喊你回家吃饭了!

云南省麻栗坡县委原书记赵仕永说:“我收了人家的钱,是在为麻栗坡做好事收的,这是正常的,那些不给钱就不办事的人是‘暴力腐败’,像我这样在为人办好事的情况下收点钱,是温和的,所以我说自己是一个温和腐败的县委书记。”(8月4日《检察日报》)

贪官一言既出,语惊四座!

受贿索贿400多万元、贪污50多万元,被法院一审以受贿罪、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650万元。受贿索贿、贪污数额巨大,活生生的就是一个腐败的典型。可赵仕永还为自己辩解说他这是正常行为,直到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才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犯罪。这其中,一副可怜楚楚无辜样的赵书记有无在大众面前装傻不懂法,我们恐怕要不得而知了。据了解,这位县委书记可是个“知识面广,能力很强”的领导,为群众办了许多有益的事情,为麻栗坡县做过大贡献。

贪官装法盲,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早前有乐山市市中区水利局原局长曹桂芳改忏悔说,“直到以涉嫌贪污罪被逮捕,我才知道贪污是重罪。”作为一个领导干部难道真的不知道贪污是重罪?笑话!

时至今日,种种类似声泪俱下的“反省”早已令人大倒胃口,安徽省委政法委原副书记李和中说“我不是很懂法,并不知道事后收人家钱是犯罪行为”。作为一个主管政法系统的高级官员,竟然不知道受贿是犯罪?

西汉政论家、辞赋家陆贾在《新语?怀虑》篇说:“治国治众者,不可以图利”。“温和腐败”脱不了“腐败”的罪名。任何的腐败行为,依法依规都要受到必要的惩处。任何打着“为民谋利”的幌子替自己开脱,都是不可原谅的。

依法治国是最基本的执政理念,如此“法盲官员”,谈何执政为民?谈何“为民谋利”?我看贪官们不是不懂法,实是目中无法。正因为如此,他们偷换概念自贬“法盲”的论调才格外令人厌恶——标榜“温和腐败”,不过是想要骗取公众同情,如此,让我们大可对赵书记说一声:你妈喊你回家吃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