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状杂谈
作者就告状问题作了很好的分析,并提出了自己的建议。通过此文,读出了作者忧国忧民的感情和对社会问题的关注。问好作者。
现在的人喜欢告状。因为现在告状的途径太多了,方式方法也很多,可以写信告、可以打电话告,可以通过各种媒体来告状。而且受理告状的部门也很多了。
一般政府机关或者党委机关的信访部门可以受理,还有纪检监察部门,还有法院检察院等等,这些都是可以接受来信来访的。可以直接给自己的上司部门告,可以越级上访直至中央,所以现在老百姓说话的地方很多。
也许正是因为有这样方便,所以喜欢告状的人就多起来。我们可以把众多告状的人分为几类来看。
第一是真的有冤情需要申诉的,他们把自己的冤情通过正常的途径向有关部门申诉而且能够得到妥善处理,结果是乐观的。
第二是有冤情,但是地方上或者应该管理的部门没有履行职责而没有给与妥善处理的。
第三是随声附和的,他们是一个群体,其中有一些人确实有需要向上反映的,有些则是凑热闹,瞎起哄,希望趁此机会获得一些意外地补偿。
第四是根本没有冤情或者需要申诉的,为了把事态扩大,把水搅浑看热闹的。
第五是本来是自己对一些政策规矩不懂得,错误理解别人冤枉自己了而告的。
第六就是怀着不可告人的目的去诬告别人的。大体上有这些情况。
对于第一、二种情况,我们可以理解并且应当给与同情和支持,因为这些年,地方上一些昏官贪官鱼肉百姓,贪赃枉法的人不在少数,还有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官官相护的情形也还比较盛行。越级上告的人确实出于无奈。
第三种人告状就是一件不好解决的事情,他们很多人是因为水平低,素质不高,或者不知道真实情况而进行瞎告,要解决这样一个群体的问题时很麻烦的。首先是解释,而这样的解释往往只能满足一些人或者个别人的需求,或者解决个别人的问题,还有许多人需要一个一个来解释,要花很长的时间和精力。被告的个人或者单位团体都是无辜的,他们往往要遭受不白之冤,还要出钱出力来做很多解释疏导工作。如果一个政策性的问题,牵涉到千家万户,其实地方政府部门通过宣传或者下发文件一级一级传达就可以慢慢达到解决。如果你宣传解释的范围小了,还有很多人还会继续就这样同一个问题纠缠不清,反反复复的告。让被告的人或者集体蒙受苦难甚至经济上的损失。所以那些接受告状的部门应该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地做广泛的宣传解释工作,让开始告状的人给后面告同一个状的人做解释工作。避免因为同一个问题反复浪费精力和物力。也许是因为“和谐社会”的目标想尽快实现吧,现在告状的人越来越有兴趣了,有些人喜欢意气用事,而受理部门为了“政绩”,也许要做出一些样子来“体恤”百姓,一味的迁就告状的人,还有一些地方官,害怕老百姓越级上告,所以只要听到一些告状的问题,就大作文章,导致告状的越告越有兴趣。
对于第五种人,只要涉及面不大,做好解释工作就好的,不会构成多大影响。
而对于第六种告状的人,简直就应该对他们绳之以法。
社会需要公平,弱势群体需要扶持,有冤屈的需要申冤,国家政府要公正,这是自古以来所有人的追求,但是没有哪个社会能够让所有冤情得到解决;也没有哪个社会能让所有人得到绝对的公平。这需要人与人之间的互相理解谦让,只要不是很尖锐的矛盾,大家和和气气、和睦相处,这难道不是我们共同需要的那种“和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