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说说鲁迅
鲁迅乃杂文大师,我们每一位杂文作者都要向他看齐!谢谢你的评说。
对于鲁迅,研究他的人和发表出来的研究成果,都已经是足够多了。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对于中国人,可以说是一千个人眼里就有一千个鲁迅。所以我心里也有了一个鲁迅,一个和已经被公认的不同的鲁迅。翻开中国近代文学史,你会惊喜的发现,里面有名的人物几乎都与鲁迅有过笔战。徐志摩,郭沫若的新诗,成仿吾的评论,胡适的序,朱自清的散文,林语堂的幽默,太阳社,创造社,新月社的诸君,都是鲁迅不喜欢的。更有梁实秋陈西滢之流,近有李敖,王朔等辈,对鲁迅其人其文,异时异口同声挞伐。说鲁迅,为人偏狭,睚眦必报。谈其文,则判定言刻薄,语尖酸,难入士书。论者认为,他人难企及胡适,他文劣于其弟(周作人)的小品文。果真是如此?是的,鲁迅不帅气。可一提到最有骨气,骨头最硬的中国人,我们大都已经成了条件反射,不需要经过大脑思考就可脱口而出:鲁迅。入人眼的,是冷峻怒视的目,是粗黑的一字形唇髭。兼且年龄不小,人们所见全是干瘪的老头像。罗稷南在1958年问了毛泽东一个问题:“如果鲁迅还活着会怎么办?”毛泽东略加思索后回答他说:“要么不说话,要么继续写作待在监狱里。”后来毛泽东又补充道:“当然要他不说话,是不大可能的。”所以,很难入插科打趣或讲养气学绅士者流的法眼。而其文,士人学者也嗤之以鼻。他们认为,鲁迅的文章字句生硬,文少情趣,既缺平和,又乏恬淡。此论影响及世人,就有了“鲁迅的文章深奥,文字严正,读来无趣,不如翻翻《鬼故事》或《一尸二命奇传》时文”的说法。
其实,鲁迅最帅。像是硬汉像,像是睿智像。左看右看,好一个帅。他的帅,帅在对旧世界对恶势力的勇猛;帅在对浅知俗见的不容情;帅在对现实存在的唾弃与悲悯,对未来世界的渴求和指引。他不是绣花枕头。他不是奶油小生。他是背负责任去掉周姓的斗士!他是冷眼观世态热心华夏谋的智者!再看其文。把著作等身四个字,送给鲁迅是毫不过誉。当年由蔡元培作序的《鲁迅全集》。就有十六卷之多,再加上未被收录的译著,书信,演讲及校订的古籍,总共厚度已超过他的身高。其文言简意赅,满含思想,绝少废话,可以说是字字珠玑。他的文章,不是用来调情逗笑的佐料,不是“今天天气很好,哈哈哈……”的无聊话语,不是饱食无忧有闲而发的闲适情怀。他的文章,是思想,是哲理,是严肃,是责任!所以,懒散寡趣的有聊闲人或者机智有趣无聊的寻欢客,读其文无味,看下去难耐。确实,想从其中得到轻松以舒解心绪,想借其文以打发漫长的一天,这决不是好文字。鲁迅是个有情有义的人。曾凭着自己的兼课赚回了北京八道湾那所四合院,曾经幻想着老式家族的生活模式,和周作人一家共同生活。而最终因为弟媳的缘故,致使兄弟二人反目。反目的原因有多种猜疑,其中一种是弟媳羽太信子曾经是鲁迅在日本时的恋人,后又和作人弟弟成婚,步入一个家门之后,羽太信子和作人说过兄长鲁迅对她无礼之言,导致兄弟之间的分裂。鲁迅让出了那所他精心打造的大家庭院。在他回旧寓所取东西之时,还同作人发生过很激烈的打拚,作人把墨水瓶扔在鲁迅的额头,之后兄弟之间多年没有往来。鲁迅也曾是一个有些懦弱的人,对待爱情这个问题,他的表现远不及许广平来得勇敢。当他和许广平同居之后,由于没有正式的婚礼,鲁迅对外声称广平是他的文字秘书,帮助他整理文稿,很有掩耳盗铃之嫌。出于爱的理由,广平这个大家闺秀在沉默里承受了这个不该承受的头衔,对朋友们说,自己住在先生的楼上,而先生住在一楼,二人配合得相当默契。但明眼人往往会不言而喻,不必过多的注解。
说到这里,我不禁想起圣哲马克思的话:只有音乐的耳朵,才会欣赏音乐。牛耳是永远不懂贝多芬。此话很对,也贴切准确。国人少了严肃,缺了责任,充满身心的全是轻松。基于此,怎能希望其对艰涩锐利的文字产生情趣!还是胡适好,他宽容厚道;还是周作人好,有士大夫的雍容。再进一步说,在今天,都市里灯红酒绿的夜生活,普天下茶楼酒肆的麻将声,早已销蚀了热情,攒集了轻松,滋生了不严肃,助长了荒唐,成就了安闲。因此,看轻鲁迅,厌读其书,是理所当然。在这里,任何对人的苛求,都是可怜和好笑的,一定会遭受从枯墓中射出的冷光嘲弄!对鲁迅的评价掺杂了过多的政治色彩,削弱了鲁迅的文学魅力。我还是主张文学和政治分开来看。分开不等同于割裂,这是两个概念。你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