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嫖娼应该合法化

陈遇缘 杂文 针砭时弊 2009-07-12 10:12 责任编辑:春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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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观点新颖。开头部分显的有点累赘。

这篇文字的灵感来自网上的几张图片。

蔚蓝大海旁边的沙滩上,十多个赤身裸体的西方成年男女,有的或卧或仰晒太阳,有的在沙滩上打排球,而有的更是在众目睽睽之下享受着男女之欢。一切感觉特别的自然、惬意、和谐。这样的场景我想在中国的公共场所应该是很难发现,最多也不过是露点而已。

由这我脑海中突然联想到中国掩耳盗铃式的禁止娼妓的政策。

中国是一个孔孟之道的国度,伦理道德观念宣讲了几千年。因此,卖淫嫖娼向来是一个被人瞧不起的行当,但是,卖淫嫖娼这个行当偏偏在中国伦理道德观念的夹缝中存在了几千年。由此,我们也应该感受到其顽强的生命力。个人觉得在人文精神严重的缺失的今天,伦理道德不应该是反对嫖娼合法化的反对理由。今天,在这里笔者就是想要论证一下卖淫嫖娼应该合法化的缘由。

首先,从人性角度看,卖淫嫖娼合法化这是对人性的一种尊重。

古语有云“饱暖思淫欲”,对性的追求这是人的一种天性,一种本能。还在古代的时候,社会就有了谓之青楼这种场所,并被社会所承认。那时候人类的保暖绝对不及当前。而最近几年,政府却三令五申的进行查处严打,查黄色网站,检娱乐场所。。。。。笔者不知道这算不算是社会的一种退步。

随着现在社会男女婚龄的推迟,许多人为了事业,三十多岁才结婚,难道就让他或她的性欲就这么禁锢着?有反对者肯定会反驳,社会并没有禁止男女朋友性关系。但想想,如果没有男女朋友的呢?如果是离异多年或丧夫丧妻而未续婚的呢?笔者觉得政府的禁黄禁嫖这跟现在社会所提倡的“以人为本”的精神完全是背道而驰,这是对人性的一种最残忍的扼杀;这是政府、社会对那些独身男女者最不公平的待遇。

国家与其花这么大的财力、人力去阻止卖淫嫖娼业的发展,还不如让它顺其自然。就像日本、荷兰一些国家一样,使卖淫嫖娼业合法化。说不定国家还可以从中收税,狠狠地赚它一笔呢。掩耳盗铃式的禁止娼妓的政策最终受伤的只是政府,妓女,嫖客。而收益的是那些娱乐场所的业主。这样的结果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其次,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卖淫嫖娼将大大推动内需、促进就业。

淫嫖娼业如果合法化,那对社会,对国家无疑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在当前金融危机不景气的情况下,有多少人仍在失业的窟窿里挣扎,而卖淫嫖娼业一旦合法化,很多人可以去正大光明的从事卖淫行业。当然这也需要人们思想观念的一种改变。同时,卖淫嫖娼业的发展必带来社会对安全套、避孕药、情趣内衣等一系列产品的需求,就像房地产一样,带动的是社会几十个行业的发展。

在笔者眼中,卖淫嫖娼业一旦合法化,那将会像房地产一样成为一个永远的朝阳行业。因为没有哪个朝代是个对性无需求的时代。有人类存在,就必然有性的需求,这是一个千古不变的真理。

再次,禁止卖淫嫖娼在一定程度上会使得爱滋病蔓延更快。

这观点必然让许多读者疑惑不解。因为向来人们脑子里的观念就是:禁止卖淫嫖娼能抑制爱滋病蔓延。笔者觉得,因为卖淫嫖娼不合法化就意味着不能公开,而一方需要性欲,一方需要金钱。为了钱或者为了欲,许多妓女、嫖客已经将社会公德抛到九霄云外。明明自己有个淋病、艾滋病什么的,他们却不愿意彼此告诉对方或羞于告诉对方。由于社会对这行业的不承认,肯定对这病的防范的宣传甚少。嫖客妓女对这方面的无知从而会导致艾滋病的蔓延。

而卖淫嫖娼业一旦合法化,国家就完全可以要求公共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实行准入制和实名登记制。所有做妓女或妓男的从业人员在上岗之前,必须接受性病、艾滋病检测,并接受相关知识培训;而公共娱乐场所的业主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详细的实名登记,上报政府疾控部门备案。否则,从业人员不能上岗,娱乐场所不得营业。这将会大大减少艾滋病的传播。至于管理制度完全可以像网吧管理一样。在这方面,我相信政府完全有这能力。同时,有些妓女偷偷摸摸地在街上寻找嫖客,会对儿童和青少年造成不良影响,一旦卖淫合法,那么操皮肉生意者就可以在相对安全和集中的地方提供性服务。

其实,卖淫嫖娼业合法化的好处还有很多。比如,减少性犯罪,减少意外怀孕和流产的机率等等。笔者就不一一详述。

总而言之,我们可以得出卖淫嫖娼业是应该合法化。事实本来就是这样,卖淫嫖娼本来没有什么罪恶,只不过我们的头脑从小便被那些伦理道德,条条框框所限制。如果卖淫制度化,合法化,我们就不再会为嫖娼而倍加负罪感,消费就会同平常买衣买菜一样,没有什么神秘可言的了!

希望在不久的将来,朋友一见面不再是:“喂,你吃过了吗?”取而代之的该是:“喂,你今天嫖过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