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不写短文?

洛水宜生 杂文 百家杂谈 2009-07-11 13:45 责任编辑:春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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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作者观点明确,引经据典,阐述明了。

现在的文章似乎有越写越长的趋势。长到底好不好呢?我不确定。总之,不能一概而论,将长文一棒子打死。就写作者来讲,自然是越长越好,长度至少能够显示自己码字的“水平”,不受约束的长也能充分表达自己的思想。但从读者的角度来说,还是写短文好。我个人的经验,稍微长一些的文章,大概1000字以上吧,我就没有耐心读下去了,只能浮光掠影地看一下。对那些不感兴趣的话题更是望之生畏,读之生厌,不读是万幸,读了就后悔,所以至多看给标题就完事了。

短文的好处,从作者的角度讲,第一,它“逼着”你尽量在短的篇幅内说清楚自己的意思或者观点,让你有紧迫感,不要婆婆妈妈,唠唠叨叨,没完没了。第二,它会让你更有条理,头脑更清醒,自己真正地要说什么,而不是不着边际,胡言乱语。第三,它会不断地提示你什么地方不准确,该修改一下,什么地方太罗嗦,该删减一下。修改是一项功夫,是很有必要的。要不然,刚写完一篇小文,连重读一遍都没有,就急急忙忙地贴出去,难免错字别字,或者挂一漏万,或者讹误太多,那就要贻笑大方了。我就吃过这方面的亏,所以后来就很谨慎。从读者的角度来讲,一方面,它更容易吸引读者,让读者一目了然。另一方面,现在的读者都是大忙人,即使有好的长文,也没太多时间去看,所以从选择的角度来说,短文被选中的几率还是很大的。

应该明白,我说的短文并不是仅仅短就行了,要短而精才行。否则的话,一样不被人喜爱。清人刘大櫆在《论文偶记》中写到:“凡文,笔老则简,意真则简,辞切则简,理当则简,味淡则简,气蕴则简,品贵则简,神远而含藏不尽则简,故简为文章尽境。”可以说,切中了“短文”的精髓。

当然有些时候短文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只好写得长一些,那也是在所难免的。说实在的,当我写不出长的时候,长度对我有很大的诱惑力。所以,每次动笔,我都要先搭好架势,准备长长地弄一篇。后来,我发现这竟然成了不自觉的习惯。写长文让我很累,回头看时,效果并不好。我就怀疑起自己的写作来:究竟这些文字有什么意义呢?一度真的想搁笔算了。

鲁迅在《作文的秘诀》中曾提倡用白描手法:“有真意,去粉饰,少做作,勿卖弄而已。”实在可以作为写短文的“戒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