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民意”

日月子 杂文 乱弹八卦 2009-07-08 10:32 责任编辑:山中木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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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作者表达了网络可以直抒胸臆的欣喜,广大网民都有共同的感受。公权已经处于公众监督的阳光之下,不管掌权的人愿意不愿意。任何掌握公权的人都只能要求自己适应这样的时代潮流,适应的最好办法就是:让权力运行经得起公众的检验。

我辈平民,生性平淡,一般不问世事,只求生活平安富足。就是想问,想议,也是言之无门。在一方之隅,做分内之事。今天,随着网络的发展,我辈平民。终于有了一个直抒胸臆、发表意见的平台。

网络“民意”,这是我杜撰的一个新名词,不知当否?平民一登大雅之堂,只觉得手足无措,这是因为我在现实生活中从没有个为自已争角色的意念。对于身内之事,尽努力为之,只求现向,不问本质。对身外之事,高高挂起,阿弥陀佛。可当我的深藏在内心深处的欲望,一旦被发掘,只觉得不能不做些什么,不能不说些什么。不做不说,于心不安。这种心理,我想,不是我一个人有之,云云大众,当不在少数。

为什么有现在这种感受?是从网络上得到的。是从网络这个平台让我有了一种不被监督、不被压抑的感觉。还能以自已的逻辑思维发表一下看法。这就大大地提高了我的胆略。拿目下许多发生的事件,以及对事件的处置,在过去,我不可能知道。就是知道,也只是一点皮毛。而这点皮毛也是被人为所修饰过的。而现在,我辈不但知道,而且对事件的起因、发展、结果,都能有比较清楚的脉络。比如说:杭州飙车、湖北巴东野三关邓玉娇、湖北石首厨师自杀、郑州逯军、上海莲花河畔景苑倒楼,等等。对于这些个事件,我等网民不但能够在网上呼吁事件的本像。对于事件处置过程中的猫腻也能一并呵斥。每件事件的本身,我等总是从公正、公理的原则去影响、去施加压力。每一件事件。我等都会在网上形成一种就是我所谓的“民意”。

现在的网民数量,在中国有三亿之多。这是一个不可小觑的群体。就拿我们的邓玉娇案来说,如果没有网络民意这种力量的存在,小小的邓玉娇就会形成一个悲剧。而这种悲剧随着时代的发展会逐渐淡出人们的思想。不会在历史中留下一点痕迹。因为她所面对的是野三关镇的几个人民公仆,还有一个矿长。这两者之间的博弈是不对等的。在案件发生之初,我们的执法机关的天平是向着他们所谓的公理方面倾斜的。“他们打我”这个让许多人揪心沥肺的镜头使人终生难忘。正是由于网络“民意”的出现,才使我们的烈女能够伸张正义,能够名垂史册。邓玉娇案的结果,虽然是法律顺应了民意,真正的是“民意”形成的压力。因为,承办此案的人知道,巴东的执政者知道,关心邓玉娇案的网民,如果一人一口唾沫,就会形成一条长江,那会淹死人的。

网络让我们没有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由此而产生的网络“民意”是一个新生的事物,从它产生之初,并没有形成大的威力。它是随着信息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壮大,进而形成它的旺盛的生命力。作为网民,作为网络“民意”的一分子,我们应该正确认识它的威力和作用。不能离开每件事件的本像和法则去自由地发挥。作为政府和相关部门,应清醒地认识到网络“民意”所带来的新的效能,正确地引导,积极地面对。让网络“民意”在创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中发挥正面作用。

作于2009年7月8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