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孽子》. 同性.感言
白先勇是我最喜爱的近代作家之一,而他的作品中,尤其喜爱的是他的小说集《寂寞的十七岁》以及《台北人》。因为迷恋,我收藏了他的两套全集,一套是国内版本的全集,另一套是台版在国内的再版全集。后来又读了欧阳子写的白先勇小说评传,很有启发。《孽子》给我的最直接的一个感觉是苍凉的灰白,读《孽子》的时候我更多的是带着一种同情的认知去看那个世界,印象最深刻的是龙子和阿凤的爱情……白先勇毫不避讳自己的性取向,也许这也是他的这部作品里所以能描绘出来的那种细致的心理活动。这篇“不成功的书评”,让我想起了很多,当然,这跟推荐本文并无关系;读书,写字,这也许是最单纯的快乐和分享,每个人眼里也许都会有一个不一样的白先勇,也会有一部不一样的《孽子》,当我们把那种最纯粹的快乐书写出来,这本身已经颇值得称道了。问好作者。
前天,难得地乖乖待在图书馆里约莫三四个小时才离开。专心地看完一本书。
我的中学生活异常地短暂。一个潜伏已久的突然,病患,展开了自己的从来未曾想像的往后。也仿佛和谈恋爱,性的倾向般,不曾预料。中学的时光只有三年半,或多一点点,这全因为,孩子的无知、讳疾忌医和害怕。终于,悄然和学校分别,与曾经共渡早晨中午分秒、学习压力、欢笑,亲爱的同学再无联系。回想起这些中学时代的往事,感情复杂而絮乱。不过,我没有后悔,埋怨或盼望光荫能天真地复返。如果没有病患,没有默默承受慌乱,恐惧,害怕,没有当天的那一个傻孩子,哪里能够出现此刻的秋月?
我时常会这样说也认为:失去某样东西,却会从失去之中再次重获一些新的感受、体会。经验和感受,是无价的,宝贵的。我能这样说,就是因为自己曾经经历过。不过,也因为失去中学时光,有很多高中生应该念和阅读的书,我也错过,并不知道哪些值得一读。虽然喜欢看书,但杂书居多,那些规定学生欣赏的名作,想必有许多都忽略、和它们擦肩而过。有一位念大学的朋友曾向我推荐一本小说,说写得好,很好看。可是我后来一直没有到图书馆找它出来。终于,有花栽花花不发,偶然下瞥见了那本书,好奇和求知欲下,我看了。粗略地阅读一遍后,有着有趣,悲伤,怀疑,优虑,仿佛百感交杂的读后感受。
那一部小说就是白先勇的《孽子》。自己的学识一点不高,不敢也不会妄想以笨拙来一篇文学评论文章,不过,若作为一个普通读者,写写关于阅读以后的感言,那倒是比较轻松,而是我能力所及的事。因此,姑且尝试落笔写下自己的读后感。一般读者的看小说的决定性条件应该是:看故事。我接着先由故事内容方面着手,将自己的想法道出。
这部小说的故事发展围绕着一群以肉体交易为生的男同性恋。总觉得,作者所设定是角色人物,他们的性格、思想上,也太低劣了,说白了,就是令我感觉他们下贱。为什么我会这样认为呢?原因是,主要的角色李青,小玉,老鼠,吴敏等,全都是有着不少缺憾的人。所指的缺憾是他们的思想。李青的学历算是当中较好的一个。知识水平较高,如果不是因为在实验室与实验员的猥亵行为被发现的话,就能高中毕业,而不会被学校革退。小玉,则是一个我觉得他或多或少是在玩弄着,依赖着男人的男孩。虽然情有可原:一直的寻觅,玩弄,都只是为了终有一天能够到日本去,找到自己的爸爸。然而不管我注入多少同情去看小玉这个人,还是觉得他是一个不太好的人。感情并非游戏,需要投入,认真,真心真意。倘若将感情视为游戏,是对情感的轻视;将迷恋自己肉体或对自己萌生情意的人当作玩具,就是无知,无知地以为,自己执掌、掌握了情感,可是事实真的是这样吗?真正掌握情爱的,是自己赤裸坦白的心灵深处。对别人的戏弄,其实是对自己作出了残酷的愚弄,从快感和得意中欺骗自己。这样做,值得吗?最后,自己能得到什么?什么愉悦,好的东西也没有。岁月的蹉跎,年月的消磨,白天空虚,夜里的孤独和寂寞。这是一个自以为控制了爱情的行为表现,然而他却一点也没有觉察到,情感只能培养、维系,无可能自私的这一则小小道理。那么,他得到的将会是一个可悲的结局。至于老鼠,他有爱偷窃的精神病。吴敏却是最愚蠢的人,竟为了一个负心的男人割脉自杀。
其实,这几个人,他们的生活,性格都是作者特意刻画、形容的,为了证明、表示:故事里同性恋的人都存在缺憾,不论是性格、感情,还是生活。当读者将这几个人放在一齐比较时,要算李青这个人的缺憾最多。他背负的都是无形的东西,沉重的压力。背负着沉重巨大的家庭噩耗,弟弟的离世,爸爸的愤怒和不理解、赶走自己,母亲从小偏爱弟弟却苛刻对待自己的童年灰暗回忆。甚至,对于弟弟突如其来的逝世,为人母亲的却还要把所有的怨恨、怪责落在活着的亲儿子身上。最终,李青的母亲怀着怨恨死去。这些,无疑替李青的心铬上一道道难以磨灭的伤痕。当他从小时候的回忆中想起曾和妈妈一齐分吃柿子时,温柔和甜蜜的感觉洋溢着,流满心里。可是如美梦般的想念的影子下,显露的是悲哀,可怜和痛心。
现在,我想分别说一说对部分角色的意见,和妄想去分析分析作者设定他们生活历程和他们能出现故事中的意图。先从吴敏开始。我反而觉得他是众人之中,最后能得到幸福,活得蛮有意思的一个。故事的开头,虽然他不幸被伍先生抛弃,因为想不开而选择割脉自杀了结生命。幸运地,他没有死去,这全仗靠李青、小玉的输血救他一命,让他从鬼门关活过来。在小说里,吴敏的出场不多,给我的感觉是淡淡的,不突出却重要。像阵阵幽香,朴鼻诱人,一点也不哗众取宠。小说的后部分,他出现的机会较开头频密。当在“欢乐乡”(是一众同性恋者合力经营的酒吧)工作的时候,吴敏再次遇见伍先生,后来和他在一齐。但作者不从人愿,始终下了些许苦艰,或许是希望读者从苦涩里品尝甘味。伍先生中风了,吴敏心思坚定,没有离弃他,依然默默地照料自己深爱疼惜的伍先生。让我觉得吴敏的结局幸福的原因是:这段感情曲折,重重行重重,最后,虽然没能尽善尽美,世界上毕竟并没有完美,毫无瘕疵的人生存在,能与伍先生在一齐,我想,吴敏的心里已经感到无比的快乐和满足。他珍惜着每天晚上蹲在洁净的蓝瓷砖浴室替爱人擦背、洗澡。
接着,我要谈老鼠。老鼠的结果,能说是应有此报、活该。偷东西久已成了习惯、病态,不能自拔,最终被逮住,送进监牢,是理所当然的。老鼠这种人的性格,有点乐天知命,愿意吃苦。明明经常受到同住男人的毒打也不知觉,不肯离开这个其实早就应该放弃的“家”。试幻想一下,这不是有点sm的味道吗?可是这种sm并非变态,而是源来自老鼠对家的想念,因而愿意默默忍受打骂。老鼠应该希望能够获得他从来不曾拥有过,自小渴望着的东西,家庭的温暖。可是,他错将一个无疑会能够燃亮生命的火苗寄托在冰冷无情的人的身上。那一个只会向他拿钱、打骂的男人只是在利用他,然而老鼠始终盼着男人有一天能视自己为亲人般看待,疼爱,关心慰问。老鼠愿意忍受委屈,甘心被虐打,何苦来?幸亏的是多笨的人,还是会有脑海明亮的时候,正如喝得醉醺醺的人总会酒醒。一天,住在楼下的妓女撬开他重视的百宝箱,偷去他心爱的钢笔和其他东西。老鼠终于发怨,和妓女吵咀,那个他一直视为亲哥哥的男人竟联同妓女一齐打他,他抱着百宝箱逃出来,脸上青肿,咀角破损,伤痕累累,歪歪倒倒地跌进“欢乐乡”。另外,就小说结构来说,老鼠进牢去,也是不得不这样安排的事。如果老鼠不进牢里,就无法制造一个能够互相以书信通讯的环境。是的,快要结尾时,作者聪明,有趣地抛开沉闷的叙述方式,以书信来往的形式交待年月变迁,各人这些时候的生活点滴:李青依然停留原来地方-台湾,小玉则跟船长到了日本,更得到般长帮忙而能留在日本边学习厨艺,边找爸爸……。也许,当作者写到这里,他会想到一个问题:老鼠该如何处理?其实,干脆让他和吴敏一样,依然在努力生活不就行了吗?可以,但太平凡、普通,况且,作者在开头就一直强调老鼠有着偷东西的坏习惯,因此,顺水推舟,把他的结局置于牢里,不仅顺理成章,合乎情理之余,也同时赋予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这是作者,是李青等人的愿望,他们期待着,等待着,迎接一个重新做人,彻底改变的老鼠出来。
看这篇小说时,常觉得自己的疑心很重。这种疑心的感觉是很久以前就有的了,却又并非习惯,难以改掉,设法避免却又不行,有时候像野草般悄悄露出头角,没办法,往往只能刻意压抑。这次的疑心是,在老鼠的重新做人背后,似乎隐藏着另一种无需深入了解,却显然与偷东西受惩罚不同,含有一种唤醒部分人心态的转变、重新。同性恋的人最终能得到什么?能尝到甜蜜吗?甜的感觉只是虚幻,维持一瞬间。同性的恋爱,等于悲惨,同性相爱,看,故事里有谁能获得一般异性恋人应有的幸福和快乐?老鼠的结局我认为实在有些可怜,不过可怜归可怜,谁叫他屡屡犯案丝毫不改,活该!
随着笔转,应该转向小玉身上。小玉这个人,其实完全是一个不折不扣,乳臭未干的孩子。他年纪不大,思想依然幼稚。在对待和应付那些干爹时,可能有人认为他在伤害干爹们的心,纯粹为了榨取金钱。但事实并非这样。他明白谁只是为了自己的身体,谁才是真心爱自己。那个肥胖男人,当小玉患感冒时也按捺不住自私的性欲,夜里非要发生关系不同,显然毫无什么疼爱可言。可是日本华侨林茂雄,那一个和自己父亲的名字只有一字之差的林老闾,却截然不同。彼此虽然同是因为金钱和肉体的关系而认识,可是林老闾明白小玉,怜惜他的身世,希望尽能力帮助他。在公司替小玉安置了一个营业员的职位,又愿意付费供他读夜校。这一切都因为真实的爱。然而,这样的爱情无法维持,一直长久下去,因为,日本有着林老闾的妻儿。而且,儿子早已得知他的秘密,他的性倾向,藉此威胁,剥夺了他在家里的一半权力。如果林老闾真的不顾一切带小玉到日本,他将会失去所有,所有。不舍得放弃金钱权力欲望名利,也只有狠心割掉两人相爱的关系。但林老闾始终关心小玉,替他打算,着想。这一切都表现出他的确真心爱着小玉,只可惜为时势所逼,无可奈何下,即使存在爱意却只能放弃。终于,小玉依然故我,没有努力好好工作、读书;他辞去营业员的工作,不再温习,上课,故态复萌,再一次做着以肉体交易的生意。后来,酒吧开业,他能真正改变,的确可喜可贺,我打从心里替小玉高兴,苦涩终究会有甘味到来的一天。小玉他明白所谓的爱其实有虚实有真假。这些,都是他生活在社会里,时间长了所自然得出的觉悟。可是当我深入他内心的世界时,又觉得小玉他只是一个单纯朴实的男孩而已。他千方百计,即使陷入所谓的堕落世界,却不曾忘记自己的目的。不断地赚钱,生活,只愿望为母亲,为自己寻回生父。一直希望达成这一个可爱,简单,艰辛,困难重重的小小心愿而努力。他希望在茫茫的日本大地,寻找一个连名字也不清楚的人,自己的爸爸,小玉内心热烈地期待着愿意成真的一天。屡败屡战。
其实,费这么多笔墨去谈小说的人物,只是想详细、充分地将角色们的伤痕,他们埋藏在内心中,那些不论是亲情抑或友情,一切虚无飘渺,疑幻疑真的情爱所增添的伤痕稍微能勾勒出来。写得一点也不好,我知道,不过是将脑海对故事内容的重覆,可是,我的笔在黄黄的灯光下愈写愈沉重,胸口的起伏令我的心愈来愈疼,疼着围绕公园生活的每一个人。他们自出生开始、直到如今的所有经历,仿佛像月老天宫绑的红线,但捆绑的不是姻缘,而是牵上了一根浸满悲哀可怜的绳索。仿佛他们从来的不幸、一直,皆因为绳索作崇。他们,必需忍耐身边的人,朋友,亲戚,甚至至亲的冷嘲热讽,历声斥责。内心似乎永远感觉不了认同、理解,只能获得同是同性恋的朋友的鼓励,互相含着一汪眼泪,含着万般委屈,勉强挤出微笑,哽咽说出的支持。这和现代似乎一个模样,不知是时间没能让人进步,还是大多的人能够坚守着传统。故事里的人物,他们快乐的时候很少,抵不过含泪委屈的忍受的悲伤,常常。内心时常出现的,是黑的,灰的,惨白暗淡的感伤,哀怨,痛恨,自责,阵阵的孤独和寂寞。他们的夜色没有任何,惟有不散的乌云和痛楚。我忽然又会这样想,难道同性恋是会寻致不幸的罪过?大家先来想一想吧。
如果顺序说下去,最后应该轮到李青这主角了。可是我先不要谈他,而想转话头,聊些别的。关于对小说被受认同的问题。这部小说之所以评价甚高,引起大多国家文学界的注意,重视,无不和它的题材有关,与故事里角色们的性倾向很有关系-他们全是同性恋。我相信,若果将男角色一转,换成女的来写,同样能有异曲同工之妙,只是猜测,大可不必理会。我不知道到底有谁评论过,赞赏或反对过这部小说,当天随意翻阅了书后的附录,著名的评论家的名字出现眼前,评语是正面的,却没有记住他们的名字、内容。只是,我想到这么一个无聊奇怪的问题:到底众多的评论家中,会否存在着同性恋者?如果有,当中的人数究竟又会是多少?这一个疑问其实蛮有学术味道和道理的。一群异性恋者阅读同性恋人的故事和一群同性恋者阅读关于同性恋爱的故事,他们的心态、感觉等等,绝对是两回事。就好像普通人和和尚吃肉所得的感受。对普通人来说是享受,美餐一顿;对潜心修佛是僧尼而言则是耻辱,罪恶。(这只是随意想到却又觉得颇为帖切的比喻,丝毫没有侮辱佛教中人的意思,请见谅。)
说实话,我实在觉得这故事和现实生活似乎有点距离,失真了。在这之前需要提到的是,对,就是关于自己的性倾向。我想以一个双性恋者的思想和身分继续说话。文章的内容要真实,这一则简单却是对写写文章的人尤其重要的道理,是季羡林老先生教导我的,即使多么绚丽灿烂的词藻,也不过是为了衬托真心话,真实情感的美。如果内容是虚假的,文章就会好像骨头失去支撑,一下子塌掉、粉碎。所以,我敢说自己的文章从来是真话,不假。我不会刻意隐瞒关于自己的事,每一件过去的记忆,只是想以最好的能力忆述、写出,奈何自己能力有限,因为需要时间慢慢来。这本书,其实就是从前第一位男朋友介绍我看的。和他的恋情非常短暂,一天便分开,还是由我提出的。分手的原因是:我觉得自己负担不了照顾和疼惜一个人的爱,倘若因为埋头学习、工作而忽略冷落了他,反而会不知不觉地对他造成另一种心灵的伤害。他的伤心,令我难过。那时候经已有点感觉,觉得谈恋爱不适合我。随后,几个月过去,又懵懵懂懂,满心欢愉和期待编织一段新的恋情。然而两人逐渐的相处令我觉察、知悉,那一个人对自己没有丝毫的爱,或者情意像快要涸干的池塘。我只是傻傻的,痴痴的充当了一个寂寞孤独的人的玩物,让他空洞的时光能够填满。当然,我愚笨的时间是有限的,也不容许自己是一个木偶,任人的喜欢而随意指挥。那次被游戏的恋爱再次由自己提出分手,可是这次自己的语气冷冷平淡,完全没有些许遗憾和歉疚。两次如梦一般甜,如梦一样轻飘飘散去的感情体验,证明自己仍然没有懂得谈恋爱。
异性的相处经已微妙难懂,需要不断地摸索,探究,体会,更何况那至今依然议论纷纷,受到众人鄙视撇咀的同性恋?所以,我悄悄地来,悄悄地离开,没再谈同性恋爱。云彩有否带走不知道,惟有那百般滋味,扰乱心绪的优愁疑、烦恼当时却经常会有,这倒是真的。我坦言自己不喜欢和烦恼优愁结伴,所以想法设法远离它们,享受宁静,回复和从前小孩生活一般,男孩和男孩亲近、游玩,不会有男人之间的相爱,也不会出现随时能听见的恶心批评、意见。只有书本,亲爱的姥姥父母家人,朋友,还有家里的小猫小狗陪伴着我在一齐。
也许有人认为我胆怯,在逃避爱的感觉,爱是没有对错可言,不论是男的还是女的,龙凤雌雄,只要你心里爱着那个人,充满关怀、疼惜的情意,想必就是一段爱的萌芽。
这一点我清楚也明白,只是,自知能力到达哪里,很有限。恋爱的勇气是有,可心里却已经不敢完全抛弃俗世,融入爱、欢乐的追求,奔跑。幸而,冷眼旁观,却反而能观望到更多的真情与假意的无遗流露。“学习恋爱,惟有身心完全投入深爱的人的胸怀;彼此无私,不分你我相爱,才能晓得从前不懂的东西来。”。这句话是我要对现今的青年男女说的。豆豆梦是美好的,初恋总是充满激情澎湃,时间的分秒仿佛已奉献深爱的人,上课时痴呆呆,甜蜜蜜的幻想,挂念。当人多少年后回想时,却又是可爱的,淡淡的,一个重要,值得永远保留的回忆。
我的顾虑太多,诚然是家庭的观念束缚左右着我。传统的家庭观念过于重视,无可能放手一博,让自己获得什么;始终觉得失去的什么的机会较大,尽管真的得到什么,也不会是什么好的东西,愤然反对?也许都会是难忘的回忆,苦痛的印记。惟一我现在能够肯定的是,自己希望结婚,时常在闲暇幻想编织着婚礼时梦一样甜蜜的情境,生儿教育,年长的姥姥和父母亲弄孙为乐,小姑姑疼他的侄儿,领着他和自己的朋一齐去玩,分吃好吃的,买玩具图书等小孩时常嚷着、闹着想要得到的东西……每一天开开心心渡过,我将要和子女结伴同游……。也许刚才的这一分心思,明确无误、实在地道出自己此时此刻对爱情的意思和决定。因此我也怀疑,自己究竟还算不算得上是半个同性恋者?
能准确回答的是,我认同同性之间的恋爱。恋爱无分国界,身分等等,等等,更枉论性别。可是,从古至今,差不多所有国家,包括我们从前获得华夏文明美誉的中国,其实是完全不能认同或默许同性恋的存在的。总觉得同性恋自此以来被标签、被判定为罪恶。好像是一种思想、身心的大错特错,可笑的是错与罪恶依然存在,似乎没能感化,没能放下错误的思想、回头,变回“正常”的人。自古以来,男女结合是天命,正确的。乃至于,同性相拒,异性相吸的科学知识,小学时候的常识课也曾教过。可是,咱们能将磁石的反应比作活生生,拥有灵力,拥有知识智慧的人吗?爱是一种尽管花一生时间也参透不了几多,一种奇怪的,有趣的,微妙的感觉。可是,爱的存在其实却又非常的简单:爱就是爱。
也许聪明的,愚蠢的众众,不幸地完全踏进了智者一虑的困境中去了,思想得太多、过于烦乱复杂。很可惜的是,爱是一种触动心灵,只有自己才能稍为了解一点点的感觉,数学般的公式无法解释,连传统下来的历史、训条也不可能干预。看!西方的天主教、基督教不早已反对同性间的恋爱,铁一般地认为这样的爱恋是离经叛道,是一种对主耶稣犯下的天大罪恶吗?可是,西方的同性恋爱的情况却好像比较好一点,大部分的同性恋愿意而且能够自豪骄傲地站出来,从游行口号的呼声中,希望获得更多人的理解,唤醒和争取恋爱本来赋予的自由、尊重。
文章开头的时候,我曾这么说过:“失去某样东西,却会从失去之中再次重获一些新的感受、体会。经验和感受,是无价的,宝贵的。”可是,痛失恋爱的自由,只甘心为了换得博取世俗人的认同,那么,迎人意思似的所谓爱情还是什么?仿佛与被逼和无奈划上等号。剩下的,是逐渐颓唐,腐朽的行尸走肉,比僵尸更不堪,算不上万物之灵的一具生命。我们是否应该想想,想想含恨或哀伤地放弃情感的投落、爱的权利,最终能得到的究竟会是什么,这一个值得为人者,有情人注意的问题?无用深思熟虑,这不需要亦不太可能,稍稍触动一点人道的自由,那么我想,已经是对同性恋人们的恩赐。
现在的人,也许将性爱,特别是同性恋人的性关系看得太污秽了,好像是另一种罪恶所产生的行为,却忽视当中的欢乐,愉悦,那些最重要的,性爱背后的意义。性爱是情感的升华,互相奉献身体表达心中无法言喻的情爱的形式而已。简单的事,为什么往往变得复杂;纯洁的事,却竟然不知不觉地成为污迹,真令人惊奇!请原谅,这肯定是小孩子因为不知天高地厚才胡乱说出的妄语。但,简简单单的话,若能令大部分人的眼光、内心回复平凡,平淡,倒不防多说几句;那么,肮脏,恶心,毛骨悚然的感觉或者能够渐渐减少,乃至消失。认同不认同,似乎和善恶一样,只在一线之差。可是这一线之差,却成年累月打击、影响了许多人:埋藏真心真意,极力装扮形造大多人觉得“合理”的关系、感情。我究竟不知道同性恋是对是错,是否孽缘罪恶羞家辱门楣,要评论这些委实是难,也无法办到,但我能断言肯定一点:现在或将来,同性恋爱即使没法挤进善的里边,也绝对和恶毫无半点关系。总言而之,我是认同同性恋爱,两个人的真心相爱。
那么,这一部小说里,对于同性恋爱,又有否认同的人存在呢?也许是有的,却也并非积极的角色,而是惨淡悲哀的配角。现在回想那些我本来认为是认同李青等人的角色时,除了小玉表姐,剩下来的其他人也变得朦胧,令我不能肯定是或否。小玉的表姐(抱歉,她的名字给我忘了,大多数的人的名字我都没能牢牢记住,记性不好就是碍事)虽没有反对,却也不曾说过什么赞成的话,因为其身不正。我不能肯定她原来是不是一个妓女,但关于她是酒吧的舞女,这是事实,准不会错。在这里,我想先问一个问题:一个妓女说的话,即使明明是对的,比方说人需要努力,但又有多少人会立刻点头认同,一些别忸没有,称她的话说得对?清如镜、明如水,丝毫不介意人的出身的人,有是有,可是不多,每一个人还是会对身边人存在高低的品评,特别是不耻那些以风尘为依靠、存活的女人。生活中存在着的男女,他们拥有的一双双冷酷的白眼,一个个无情的鄙视。另一个人要提的,是小玉的母亲。她和小玉表姐一样,没有明确的认同或反对,所以,我也摸不着头脑,猜不透她的心意。然而,可惜的是,小玉母亲也是一个曾经流落风尘的女人。她的意见显然和小玉表姐一样,无力、卑微,不值一提,是一处污迹、黑点,毋用理会。和蔼的驼背老人老爷子,是小说里的天使。他立场中立,他没有反对什么,不曾赞成什么,只会常常和李青说些生命中的感受,对李青有一种迷途但终究知返的欢愉和安慰。老爷子的出现对李青他们产生不少启迪和深刻正面的影响,若缺少了这一位善良无私的老人,就不会有往后思想渐渐清晰,懂得为父亲着想,为自己未来努力的李青出现。老爷子,或者就是故事里的希望、光辉;然而光辉如流星,一瞬即逝。这也是为了让人明白,理想和盼望不能依靠谁,正如老爷子临终前曾对李青说的话:“青儿,我的资产全捐献给孤儿院里去了,没有什么能留给你。”(取大致上的意思)。事实上,在这一段短短相处的日子里,老爷子留下许多真切的体会和感受给李青,让他终生受用。这是很有意义的,教导读者,凭着自己和众人的力量,去创造开拓自己那存在着大众的理想和愿望!
认同这方面,我以为作者始终没有认同同性恋爱的存在,他只是极力在笔下反映,或希望故事能引起人与人之间的共鸣。但他自己本身,依然摇头的,我想。
最后,我必须说一说李青这一个可爱却一直活在从前经历的折磨中的孩子。他的缺憾比任何一个人多,而且沉重,时常令自己在痛苦的回忆中徘徊,自责。从小开始,母亲因为难产讨厌他,偏爱弟弟白娃。后来,白娃因病离世,他自己则因为和实验员作出猥亵行为(我在怀疑,所谓的猥亵行为其实是什么?是拥抱?亲吻?还是……)而被学校革退。爸爸得知消息,气得狠心赶走惟一的儿子。从此,李青悄然走进同性恋王国般的公园,以身体赚钱,灵魂在男人与男人间来回。
有一天,李青遇见传说中杀死爱人的,早已疯癫的龙子。起初他根本不知道那瘦削、和自己睡觉的男人就是像神话人物般曾听说过的龙子。
我本来以为,李青会开寻这个思想混乱痴迷的龙子,然后两人爱在一齐。然而故事并非如我所想般继续。也许没有人愿意伟大,让那一个被絮乱不堪的思想折磨的人慢慢从疼爱中恢复正常。李青没有接受龙子的心意,他甚至忍受割肉划皮的痛楚,跨过铁栏逃离龙子的别墅。
倘若说故事里谁最可怜、悲哀,莫过于龙子。十年前(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应该是十年),深爱令他失去理智,要夺回心脏,一刀刺进爱人胸口,杀死人了。十年后,躲躲藏藏的生活,满布痛心悲伤经历的龙子回到故地-公园,希望让李青赋予补偿、爱的机会给自己。可是李青以悄悄离开拒绝了他。随后,龙子选择了一个跛子,极力帮助跛子,做手术、治疗,将骨头长有问题的脚趾改善……。当看到他对李青说自己如何抚摸亲吻跛子的脚时,我感觉肮脏、恶心,这是因为我有一点点洁癖的关系。龙子是一个当爱人时就会愿意无私奉献自己一切的有情人。但,世间上和他抱着相同想法的人委实少得可怜。据他自己对李青的忆述中曾经说过:在外国,他曾将不认识的,流连街上的孩子领回家,冲热可可给他们喝,有一次,早上的时候,那跟着他回家的男孩以为龙子在睡觉,翻他的夹克,偷他的钱。又有一次,当和男孩回到家时,那孩子竟拿出小刀威胁他,要他把所有钱交出来。凑巧那晚所有的钱花光,结果龙子吃了一刀。龙子的人生其实能有很多比较帖切,妥当的形容词去形容,但悲哀这两个字,应该占了他的人生不少位置。他的悲哀正因为深爱而作出无私的奉献和不顾一切,这样反而令他遭受无数的伤害和痛苦,最终形成他不能磨灭的记忆。这突然让我想起刘禹锡的一首竹枝词的其中两句:“花红易衰似郎意,水流无限似浓愁。”龙子给我的感觉真的很悲哀。
李青始终未能改变龙子。这不能怪责青儿,试问一个沉沦在迷惘,幻想之中的人,有谁能轻易把他拉上来?李青的力量真的十分微弱,十分有限,他没有可能像超能者般令龙子放开从前、困惑,改变。龙子的经历太复杂了,千丝万缕,难以理解清楚,因此,李青只能无奈目送龙子离开,愈来愈遥远,愈来愈遥远……。如果龙子愿意回头向李青挥挥手,打招呼,李青一定会礼貌地应答的,可是他这个年轻人其实根本就不能替饱历沧桑的的龙子做点什么,永远只能在心中企求,愿神明眷顾保佑可怜的龙子,仅此而已。龙子的悲哀,并不是青儿的双手能够挥赶,擦洗掉的。当然,也绝非一个身体残障的人能替代弥补的,那不过是龙子的自欺欺人,希望做点什么怜悯别人的事而让心里好过一点,以此逃避良知的责备罢了。
小说里的经理,对李青也好,曾语重心长和他说,不能一直依靠这种交易来过活,不如正正经经地打工。那经理还妥帖地替青儿在自己管理的地方找了工作,然而青儿不领情,更从此躲避经理。可是当李青欠下房租和为了照顾痴儿时,他又回去找经理,借钱,寻求帮助。经理为人不错,愿意先借两百元,然后和李青约好,如果他来店里工作的话,就会将剩下的三百元借给他。李青答应了。我觉得这财政紧拙,缺钱的部分,是作者要把李青和那充斥肉体交易的公园隔离,不再和任何男人发生关系,直至“欢乐乡”开业。各人再次相聚,一齐用心工作。
在酒吧工作时,李青和大学教授相识,我本来以为这次会是他人生、感情的转捩点。可是想了想,又猜得出来,不过是昙花一现。事实的确和我猜想的一样。教授对李青细心照顾,知道他喜欢看武侠小说(这是我感觉最辛苦的地方,全因为自己从不爱看武侠小说,结果这一段对武侠小说迷蛮有兴味,精采的一段,对我则一头雾水,随随便便地扫视过去),当听说李青有一部小说的第三四部还没有看,便随即送来完整的,一套四册的武侠小说给李青。李青很开心,非常感谢教授的心意,当时他觉得,也许这一位男人就是自己的真命天子,一个能予以终身,能够信任的伴侣。那段日子里,他俩的相处都是很快乐的,让我感到融洽和谐。可是某一天,当青娃儿(教授喜爱对李青的昵称)来到教授家里的时候,甜蜜的感觉一下子消失,随之而来的是丝丝伤感。怎么看,作出分析,那教授其实不过是将青蛙儿当成爱情的替代品罢了。因为男朋友需要服乒役,一去两年,寂寞令他寻到可爱的青蛙儿,而萌生妄想以青蛙儿代替男朋友的存在的念头。他们虽然有着相同的嗜好,却并非真正的爱情。若两年后教授的男朋友完成乒役归来,那么,他和青蛙儿的恋人关系也会瞬间结束。它是不真实的,教授深爱的人始终不是青蛙儿,青蛙儿永远只是他的替代补充品。李青他明白到这一点,所以,第二天早晨起来,虽然他拆开了恤衫,看了看,可是最后还是将恤衫摺叠好,放回原处,离开了教授的家。他明白不管恤衫还是教授都不属于自己,自己无可能融入这一个整洁的家。一是认为自己的身体经已污秽不堪,根本没法和人家相比,不配和教授在一齐,他难以酒脱的扔去的自卑感。二,也是最重要的原因,这家里充满的美好其实都是属于那个正在服乒役的男人的。他也不愿意自己变成影子,成为另一个男人的替代品。李青就是李青。
昙花一现以后,让众人面对迎接的,是一个不幸,却早已预料得到的社会反响:酒吧被记者恶意地大肆报导,什么妖洞妖窟,面临无法开下去的危机。最后连同性恋中的一些名人有钱人想方设法也始终保不住,要关门结业。这是小说里另一次震撼人心,悲哀可怜的结果。悲哀和可怜真的是我边看这一本小说心里边念着的形容词。“欢乐乡”始终没能永久存在,连小小一块同性恋人的欢乐天地也不能默许,睁一眼闭一眼,真是可怜,真是悲哀。奈何,“正常”的人不能接受这种恋爱,仿佛同性恋是丑恶,丑陋的,是病毒,会令人不能自拔,最终堕落地狱,沦落到阿修罗道的一件坏事。而不是纯真可爱的感情。传统的观念永远不能一下子打破、使它们崩塌,否则我们的心里就会怀疑那五千多年的文化到底是什么,竟然那么不堪一击,轻易被粉碎?文化,文明都是历史的一部分。历史故事里也衍生了许许多多有趣的四字成语,我突然想起一个:断袖分桃。撇开同性恋这史事记载,故事包含着疼惜。可惜故事的主人是亡国的昏君,但也许他和李后主是同一类型。政积无功可言,一方却对文学作出贡献,一方则表现了爱人时感情真挚。
啊!突然想起小说开头曾出现过的人物,他的出现,是对李青无声的抽打和痛击。有一天,李青到咖啡店,偶然地和一个十四五岁的男孩聊天,还请他喝果汁。喝完以后,两人一齐四处游玩,黄昏时,李青想将白娃的遗物,裤袋里的口琴送过男孩,不过条件是先要他吹奏自己点的一首歌。男孩吹奏起来,吹奏着一首以前李青弟弟也常常吹奏的歌曲。那时候,李青的身心完全沉浸在美妙动听的口琴声中,竟妄我地揽着那男孩,男孩立刻害怕了,惊讶地说了一句话,扔下口琴,慌忙地跑远。其实当时李青是因为琴声想起弟弟,他一直疼爱的弟弟。他仅仅因为音乐触动内心对弟弟的思念,产生了“直把杭州当汴洲”的错觉,错把那男孩当成自己经已离开人世的弟弟。那一个换来沉重打击却又无可奈何的拥抱,我肯定,绝对肯定,毫无些许淫思。如果把小说和现实世界对比一下,像那慌忙逃走的男孩的人一定很多,很多。当他们以为自己碰到的是同性恋时,会顿时表现得不知所措,慌慌乱乱。然而,是不是同性恋也好,他们也不过是一个普通人罢了,没有八个咀巴,三头六臂。为什么大多的人,竟然连人与人之间简单、亲切的相处和对待也忘记殆尽?
以上,就是笔者对《孽子》一书粗浅简单,包含无数愚拙的读书感言。很久不曾写过阅读报告,感觉倒不错。但,若准确点说,这篇累赘沉闷,对小说的内涵感受不够明锐的文章,委实够不上真正得体的书评或读书报告什么的,充其量是我看书以后,不得不将内心中可笑、激动、坦承的情感所书写出来的文字而已。它不是评论文章,纯粹是孩子般的疑问,与故事人物少许相似,然而却拥有着许多不同的内心感受。
不过,毕竟年月会随着一天一天变更,时间也因分秒而流逝,《孽子》这篇小说,已是白先勇1981年写成的作品,极其量只能表现当时关于同性恋的一点情况,地域亦有限制,只能代表其时的台湾。是的,这部作品,我认为,取材只针对台湾地区的社会现状,而未能从中察见大陆、香港或其他东南亚,欧美等国家的同性恋爱的情形。《孽子》或许能够反映出当时台湾的同性恋以及以肉体交易的同性恋者的生活情况和社会持有的反对态度,但不能一概而论,尽管大陆、香港有某些地方和故事的场景相似,也不过是相类似而已,绝非相同。
另外,我也不清楚作者到底是从哪里取得那些素材、资料(也许他曾在某些著作中说过,可是我没有看过,姑且当我不知道好了),可是,十多年前的台湾真的曾经屡屡出现过类似李青这样的一群人吗?或者,当真有以肉体交易赚钱生活的人存在,但那个公园应该是作者虚构或半假半真地编出来的吧?(可是,公厕交易,我倒能肯定其真实性,而且依然存在,蛮有名气的,不相信,可浏览某些网站便能一目了然)故事里的背景,人物,都有着那时候台湾社会部分同性恋者的影子,我想,这应该不会错。可是我要絮絮不休地重覆的一点是:小说里的确能够表露了当时台湾的社会现状,同性恋者的部分遭遇,却不可能完全代表任何一个国家:世界的共同,顶多是类似罢了。
我觉得,在一个同性恋者,或曾经和同性恋爱的人,即我自己而言,《孽子》这篇小说不算是一部非常好的作品。许多评论家称它写得好,值得一读,那是因为他们本身是一个异性恋者,由异性恋者来评论同性恋这题目,已失去中肯的意见,随时有可能变成一件可笑的事。书后附录,深奥深刻,学术性的话我不曾关注,自己不会说,不会依照着葫芦画瓢,当然也写不出来学者评语。总括而言,小说的文学和文艺性方面很高,但实质性、真实性却显得薄弱,令我怀疑。虽然写东西不一定需要亲身经历以后才动笔,可是希望故事能打动、滋润读者的心的话,那么,真实感还是必须流露文中的。我说了这样的一段不知天高地厚,大言不惭的胡话,肯定会惹来许许多多忠实读者或不同意的人非议。其实,无需不满,无需愤怒生气,这一篇只是我看书后粗浅疏漏的感言,不同意的尽管不同意就是了,千万不要脸红脖子粗的争论不休,非要争得一个你错我对的输赢才满意。这样做反而无聊,也没意思。对于《孽子》这篇小说,我由心推荐年轻人看看,尤其是那些十五六岁或更年轻些,十三四岁就认定自己是同性恋的孩子细心地看。看看从前的同性恋爱的历史,感受当时台湾的境象,或者能从文字世界,万千的联想中偶得感悟,不会再人云亦云,傻里傻气地认定肯定自己是同性恋,从此无法变改性倾向;不会再有那些只为了榨取当律师,大学讲师的金钱而披上脆弱羊皮的狼出现。否则,现在和将来的同性恋爱,只会令我感觉更无奈,更悲哀,让许多人对同性恋侧目而视,摇头叹息,依然能够理直气壮,在指责一个犯罪的人般瞪大着眼睛气愤愤地吼道:好好的一个青年、男人,竟然搞出这种关系!那么,思想保守于腐的人们将无法安息,无法接受爱就是爱这么简单的道理,爱依然活着的意义。
最后,引曾被伪学家朱熹毒打,甚有文采而深爱叶绍翁的妓女严蕊的词《卜算子》作结,文字中流露着,连系着她和现代人的身同感受,其实真的差不了多少,除了性别:“不是爱风尘,似被前缘误。花开花落自有时,总赖东风至。去也终须去,往也如何往,若得山花插满头,莫问奴归处。”同性恋爱,完全没有被前缘误却此生,可是,倘若他们终有一天能被世人理解,接受,像获得平常男女谈恋爱时的对待、自由,能手牵着手在街上走、散步,却再也没有冷酪无情不耻嘲笑的一双双眼睛注视,已是心里说不出的愉快和渴望了。山花莫须插满头,单单能取得一朵唤作肯定和微笑的花留在心上,同性恋人便欢乐得不愿争吵喧闹,享受爱情甜蜜的一分一秒。
一月十四日早
二月七日早修改
完
注:偶然下,刚得知原来这本小说已被拍成电视剧,对拍摄手法、演员表现等充满好奇、信心。首先发觉的是有些名字自己记错了,文中叙述错误,但我不改了,不必掩饰错的地方,让读者们找出来,指寻我吧。可是谁料随意看了两三集以后,始终受不了,未能看下去。仿佛角色错配,那小说里形象鲜明的老鼠,完全换了个模样,帅多了,可是对我来说感觉总是怪怪的,心里怀疑:他是谁?戏里的小玉,那种妩媚、娇气,矫揉造作等等,简直是令我看得最不舒服、觉得不自然,不自在,汗毛直竖的地方,我会边看边比较:问自己:小说里的小玉会是这样的吗?他的一头向来紧张疼爱的长发到哪里去了?不是在当营业员的时候才剪为小平头的吗?
虽然,这出电视剧由小说改编,但似乎改编得过了头,令我这阅读过原书的人看着、看着,产生出一种不协调感。就是戏里的李青等人比小说里的更糟糕。本来是从前年代的演绎,选用青春俊朗帅气的男演员不是问题,能吸引许许多多不同的观众,可是却令我觉得这东西已不是过去的重现,反而是一出以从前作背景的青春偶像剧,喧宾夺主外,也同时把它的原来搞坏了。这只是我的感觉,不必介怀,若得罪了某些支持者,请原谅。
以上,是自己的忽然有感,随心写出而已,没有什么意思。不过最后倒有一则意见想说出来视作分享:电视剧的演绎比不上文字的表现,小说。小说里的文字也许会让人动起侧隐,哀伤,觉得李青他们的生活很可怜。会注意,重视他们的存在。可是电视剧却做不到这一点,或流露出来的感情很少,非常有限。毕竟做戏和小说的假的元素更多,更难以令人相信。
二月九日早又书
注:这不是一篇成功的书评,发表出来,是为我这一年的作品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