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成功
一点成功,需要学术,更需要理论基础,文章就争吵本无意义,但到了关乎自身利益或者不得不争吵时,就应该一点成功,这需要修养,需要实践!
点穴是中国武术一门传奇技法,不论有没有传说那般神奇,道理应该没有问题。我们要打一个人,不能同时打到他身上所有部位,但只要打中一点且力量足够,这个人就会整个倒下了,这本身就是一种点穴手法,不管这一点是否要害。为什么要这样打人呢?一是不可能同时打到全身;二是瞄准一点可以集中全力,这样打击力度最大也伤害最重;三是这一点已经够用,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
这么说似乎在谈兵法,没错!一般处事要反用兵法,但极端状态又要反常而行,人生在世有时也需要争,极端状态必须极端理性。处世之道内含兵法,兵法只是其中特例,兵争你死我活,一般争执或者没有那么激烈,但有些状态极限接近,那也必须参照兵法。一旦与人发生争执对抗,可以不赶尽杀绝,自身却必须具备实力,否则就要任人宰割。妥协让步不是和谐,争到不争才是和谐最高境界。
为人处世我一向不赞成与人争执,但遇到对方蛮横无理欺人太甚,或者关系切身重大利益不得已,那也不得不争。既然纷争无法避免,那要争还要主动出击直取要害,争取一蹴而就让对方再无还手可能……不同争兵只是不取对方性命,那获胜之后就必要防范,这是没办法的办法,千万不要奢望失败者口服心服,尽管有这种可能,打败了还要人家感恩,这合理却不合情。
当然要区别具体情况,一般辩论要把握不发展到争论,一般争论道不合不相为谋,争吵争执就比较激烈了,不牵扯重大利益让让也罢,必须一争就要干净利落,这种时候就需要点穴功夫了。这不同平常打架,只要一身蛮力就行,那必须找准对方要穴,否则就是乱打一锅粥了,弄不好倒可能被对方点穴。主动出击要直取要害,是否先发制人倒不重要,找不出要穴可先行防守,盲目出击则必败无疑。
怎样寻找对方要穴呢?这就是个技术活儿了,光谈道理不行,这里不妨举例:一位亲属因交通事故与人争执,委托我到交通队帮忙处理,我不知现场,一开始就嘱咐我方当事人不要说话,到了那里却引导对方喋喋不休……我在做的就是寻找对方要穴。我认真听并记下其叙述的每个细节,交通队正式处理时,我还是谦让对方,复述时一个细节出现破绽,我立刻要求证究竟如何,这就驻定了对方失败。
那天对方说了好多,我方当事人没说,我也只说了一句话:“这么一会儿工夫您就记不清刚才的话了,您说的一切已过去几天,我又能相信您什么呢?”一语定乾坤!剩下的也就是对方赔礼道歉了。诸如此类的事经历不少,一般都是受人之托,包括到代人到法院去打官司,一个法官一开始就定了调儿的官司,也被我打赢了,这类经历我从无败绩,那又不光是技术甚至道理,更有强大逻辑支撑了。
道理没有绝对,也就总有要穴可点,点一处就会动摇整体,一败皆败一点成功,那又何愁争之不胜!这应该就是律师素质了,可惜我没选择这个职业。一点成功作为处世之计不仅对人,彻悟了其中道理,对自身也是一样。遇争吵争执要点对方,那就先要防好自身,这又和一般打架差不多了。打架不能只想打人,更要先防自身,以静制动未必后发制人,选准要穴才是根本。一定要取对方性命,又何必先等对方动手呢?只要看准了要穴,一招毙命根本不需要让对方明白。
一般为人处世一点成功更用于防守,比如平常做事要尽可能考虑周全,大事细节要同重于大事本身,要预防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这固然无法做到绝对,但如果能分清事大事小轻重缓急,也不是绝做不到。修养达一定层次,人真可以为自身营造一个围护气场,达不到武林神话那般神奇,总是一种主动感觉,那就是所谓第六感观。一点成功还可以化用,用于经营人际环境可以一点求同,求同存异就是这个意思,事无绝对又怎么会没有一点相同?是为混沌处世三十六计之一点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