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在中国》系列之雌黄篇——吃政策

和煦春风 杂文 针砭时弊 2009-06-02 10:24 责任编辑:边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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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政策上级定了,下级要曲解实施,那无奈何也!老百姓又能咋办,唯高呼是也。记得段首空二格!

政策谁敢吃?那也要先看看是关于什么方面的政策,有的是绝对不能吃的,有的看上去不能吃,琢磨琢磨也能找出能吃的部分,剩下的嘛都是可以吃的。

上级的政策一出台,下级行动的第一步就是要学习宣传,有一句官腔也许有点含义,“上级的文件要领会,精神要吃透”,既然要透,那就要经常的吃、反复的吃,吃来吃去的结果是文件精神领会吃透了,也吃出副产品了,那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样吃政策的人就是咱要说的政策吃客。

政策吃客大多都是手中有些权力的人物,他们对政策的吃法往往是吃政策的空白处。先看看政策有哪些具体规定,有哪些明令禁止的项目,这些受限制的能不能吃先不去碰它,因为任何一个有关党风民生的政策出台后,都必然会受到媒体的重视,也会受到百姓的关注,你顶风吃不是在找不自在吗?政策禁止的有十条,咱就找这十条以外的去吃,只要是政策还没有触及到的,咱都可以去吃,任何新生事物都要有一个领头人嘛,任何新吃法总要有人带头品尝的,这叫先吃为快,先品为乐,能不能吃、好不好吃,咱权当是试验,不会吃出问题咱再相互交流。不过,一个空白去吃的人多了总有一天又会遭禁,咱只好再去寻觅别的漏洞找吃的,因为咱知道,制定政策和法律的人对以后会出现什么违纪现象没有预见性,他们的政策和法律就只能跟着该禁止的行为出现多年后才能制定出来,等那时候咱早就换新食物、换新吃法了,滞后的政策和法律又能奈我何?

还有一种吃法就是蹭着政策的边缘吃。比如政策规定不允许公款大吃大喝,那么,咱首先要搞清楚大吃大喝的标准是什么?如果一顿酒席超过一千就算大吃大喝,咱就吃个八百,如果定的标准是八百,咱委屈点,吃个六百也凑合,只要是公款,吃少点总比没得吃强吧?政策规定不允许国家干部经商办公司,因为有以权谋私之嫌,咱就不违反政策,自己不做可以让老婆做嘛,如果老婆也是国家干部,咱就让家里的人去做,实在不行就把亲戚搬出来做,至于他们是不是经商的料、能不能做出生意都无关紧要,他们只是摆设和门面,关键在于咱才是真正的老板,咱手中的权力才是打开赚钱大门的金钥匙!再比如,政策规定某些专项资金不允许提留或挪作他用,啥叫提留?就是把一笔资金按一定的比例直接截取一部分钱留下。明目张胆地乱截留国家资金肯定是违反政策的,咱可以充分利用这些资金在使用的过程中吃嘛,这也算是专款专用了吧!

经商的人也要吃政策,尤其喜欢吃有关经济方面的政策,很多政策也都是被有远见、有头脑的商人吃出来的。比如政策对工程招标有严格的规定,要公开、公平、公正,面对如此多的竞标者,咱恐怕有最也吃不上了。咱只好对招标负责人实行公关策略,摸清标底后再开出优厚的条件,这工程咱就十拿九稳了,此法被媒体正名为“暗箱操作”,名称不太雅,但管用,咱操作完了后,表面的文章照样做,竞标的过场还得走,给人的印象是咱谁也没有违反政策,说不定还被树为落实政策的好榜样。

其实,国家每一个政策出台时都是很好的政策,都是有利于国家、有利于百姓的。一个政策下发后,各级政府就会相应的制定出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的相关政策再下发,层层下发层层变出相关政策,于是就或多或少有了出入,再好的政策往往也会被下面的吃客们吃来吃去就吃走了形,“再好的经也被和尚念歪了。”而这样的和尚百姓也没有资格做的,百姓只需要知道或了解政策的内容就足够了,想去念经都找不到经书。因为最上一级的政策大多属于红头文件,一般百姓接触不到,百姓只能听百姓的上级讲政策,至于上级所讲的政策是否与最上级政策内容完全一致就不得而知了,即使他们把政策吃变了样、吃窜了味,百姓还得欢呼政策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