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万意味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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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飙车案实在令人扼腕!这件事情折射出的问题引人深思。
杭州飙车案已经侦结,谭卓父母获赔113万,已经携儿子骨灰返乡。虽然谭卓父母表示,获赔113万并不意味放弃刑事责任的追究,会继续密切关注此案的宣判。但我仍然疑惑,民事赔偿的额度是不是会影响量刑的限度?古人言有钱能使鬼推磨,那么113万的高额赔偿是否会推动法律公正的准星?
谭卓实在令人惋惜,那么可爱的年轻生命瞬间陨灭,人们不得不问,谁是杀人祸首?
飙车,这个词也不新鲜。小时候就看见男孩们飚自行车,那时候飚自行车,也不会跑到闹市区去飚,顶多也就是在放学路上,人比较稀少的时候玩一玩,大人们看见了,还要呵斥。
如今的飙车,可是四个轮子的越野车,如果是撒哈拉沙漠,随你怎么跑都没关系,可这些有钱人家的孩子专门跑到闹市区,在人如蚂蚁的大马路上漂移,那叫玩的刺激,玩的惊险,玩的风光,玩的无畏!撞到谁谁倒霉,反正我们家有的是钱,不就是赔吗?有钱能使磨推鬼!
谁说生命无价?在这些人眼里,生命是有价的,因为买得起,所以无所畏!
与四个轮子的铁家伙比,人是弱小的。高速行驶的铁家伙,足以在几秒钟要人的命,可是,交通事故从来是不需要偿命的,因为司机不是故意的。
可是,在闹市区飙车,跟故意杀人有什么两样?速度超过多少120,是不是该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如果交通事故总是赔点钱了事,这些人会不会有恃无恐?看那些飙车孩子无所谓的样子,真让我扼腕:谁教会了他们如此的藐视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