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身体我做主

yinjushanlin 杂文 针砭时弊 2009-05-15 20:57 责任编辑:秋水¢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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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正义的举动让人感叹,但这位贫民弱势女子邓玉娇的举动的确有点过火,或者这已经是她唯一可以自救的方法,但为什么不拿起法律的武器,为自己辩护,为自己的人身安全举报!善良的人总不相信法律是无私的,总是以为有钱就是万能的主,在现实的社会里,我们要相信法律,法律也才会给我们公正的对待!

据《长江商报》报道,巴东县野三关镇政府3名工作人员在该镇雄风宾馆梦幻城消费时,与一贫民女服务员邓玉娇发生争执,邓玉娇用修脚刀将对方两人刺伤,其中招商办主任邓贵大被刺伤喉部,经抢救无效死亡。该贫民女子为什么操起修脚刀当起屠夫来?因为事发前招商办主任邓贵大向她提出特殊服务要求,遭到拒后,邓贵大从怀中拿出一沓钱抽打她的头部。

近些年来,我们的公务员在酒足饭饱之后,常常在娱乐城和休闲中心打滚,去娱乐城和休闲洗头,洗面,洗澡,洗身子,洗桑拿。现在“洗”的名堂多了,洗的称谓也就多了。“洗”文化遍及大江南北。以前人们见面时的问候语是:“你吃了吗?”现在与时俱进了,人们见面时的问候语是“你洗了吗?”以前,下级求上级办事情时,请上级吃饭,现在与时俱进的做法则是请上级洗澡。马鞍山的政府官员还要雄心勃勃地打造中国的“浴城”。

现在的娱乐城遍地开花已是不争的事实。野三关镇雄风宾馆梦幻城的服务员就达数十名,可见,规模不算少,档次也不低。常来这里消费的是哪些人?当然是那些领着工资之外,还有下乡补助,出差补助,防寒防署补助,公车补助,出国考察补助,还有名正言顺的洗头洗脚津贴的公务员。他们日理万机,当然要服务员来为他们沅头洗脚了。

服务员为他们洗了脚之后,招商办主任邓贵大还要提出特殊服务。这种特殊服务是何种服务,笔者不得而知。但是当他遭到女服务员邓玉娇的拒绝后,他用一沓钱去抽她,引起她的还击。这起码说明:第一,这一沓钱打在她的脸上,一定很有力度,她是在痛得忍无忍的情况下才还手的;第二,可邓贵大的钱多,这一沓钱打人时,那么有力,肯定有一定的厚度,像砖块一样。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几张或几十张钞票,在打人的时候会飘起来的。第三,邓贵大对该服务员提出特殊服务,并对她动手动脚,不止一次了,引起了她的憎恨。第四,在邓贵大看来,我堂堂招商办主任来了,你一个贫民女子竟然都不知好歹,不给面子,该打!

邓贵大没有想到的是,一个贫民弱女子,竟然有这么大的胆量,敢于以修脚刀作杀猪刀!结果要了他的命。

古代的青楼女子也有卖唱不卖笑的,卖艺不卖身的,在她们身上有洁身自好的品格。邓玉娇就有这种品格。人的身体作为人之为人的客观存在,与生俱来就归自己所有,这是宪法所赋予的人权。任何个人或组织都无权剥夺人之为人的身体权力。也就是说,我的身体我做主。即使过去以卖身为生存的妓女,也有卖给甲不卖给乙的权力,有今天卖明天不卖的权力。邓贵大主任以武力强迫该女服务员提供特殊服务,显然是对弱势贫民女子人权的侵犯!不过,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邓贵大主任风流如此,即使做鬼也心满意足了。

笔者担心的是对贫民弱势女子邓玉娇的处罚问题。近三十年来,我们的司法制度已经形成了“贪官重罪轻罚,草民轻罪重罚”的惯例。弱势女子邓玉娇为捍卫自己的人权与尊严而以修脚刀作杀猪刀致风流的邓贵大主任死亡,她只是防卫过当,与一般意义上的“杀人”判然有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