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文章字数
关于文章的字数,只有约定俗成并没有清楚条文规定。文章重在表达情感或者说理,文章的字数在于其次。就杂文来说,如果你是个中高手,篇幅短小但能切中要害,缪缪数语却能让人心服口服,这是一种境界和高度;但如退而求其次,篇幅稍长但也能针砭时弊、条例分明,这也是一种水平;可若以字数来说质量,断章取义、吹毛求疵,那就是个人素质和修养的问题了!问好作者,期待更好!
本来这个问题,经过发文和讨论,是已经比较明了的问题。但是,又有人重提杂文字数有限定实乃误导大家。在此我就文章字数重申一下我的见解,供大家参考。
一个人,仨多俩少,总不会不知道吧?文章以字、词、句、段、章依次形成。虽然有时一个字,也可以成为一个词,但是从文学基础知识来看,单字多数是以字来命名的;两个字,一般为词;三个字或四个字,为词组或成语;五个字以上为词组或句子。字词句组成段落,段落展示内容,形成文章。
那么介于记叙文与议论文之间的杂文,究竟有没有字数和篇幅的限定呢?等我把话说完,大家来分析分析,我想结果就不难知晓。对一件事来说,意见和建议可以有多个,但道理只会有一个。女朋友可以有多个,但能当妻子和爱人的只有一个。这些都是常识性的东西,是众所周知的。可硬有人说文章有字数限定是误导如何如何的。那么文章到底有没有字数限定?我说肯定是有的。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那都是约定俗成的。
比如小说,有微型小说、小小说、短篇小说、中篇小说、长篇小说之分,那是以字数多少及内容多少而定的。
再比如议论文,分短评、述评、综合评论、一般论文、学术论文、演讲稿、政治报告、领导讲话等等。这些,也是以字数多少而定的。
所有的文学载体与征文部门,一般都限定文章的字数,命题作文更是如此。尽管我在《怎样写好杂文》和《关于杂文字数和辩证法》两篇文章中,在有关字数问题的文字中,没有写上为宜两个字,但是从通篇内容来看,也没说必须限定多少字。就杂文这个特殊文体来说,不超过三千字为宜,三千字以上的论述文章,一般就成了专题论文。几百字,一两千字,这是杂文一般的字数空间。当然也不排除特殊情况下更短或更长的篇幅。
我非常佩服有些人东挪西拼,罗列成文的本事,而这种人还常常把他人的引经据典指责为抄袭,这样的人,难道值得褒扬么?
万物皆规律!关于文章字数,没有法定的,只有文学社团自己的限定而已。然而,对于喜欢杂文,打算涉足杂文写作的文友们来说,就杂文行文的一般规律来说明一下,我想对杂文爱好者来说没什么坏处。
即便触痛了某些人的神经,也大可不必断章取义,吹毛求疵。如果较起真来,你敢保证你那一套就是个理么?
我说过,万物皆规律,地球围着太阳转,月亮围着地球转,这是谁都无法改变的。凡事还需小心谨慎,可不能围绕个人想象和个人喜好,以致自欺欺人。我给大家提供的,仅是一般常识而已,绝不强性要求大家必须如何如何,能否接受,悉听君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