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乞丐的遗产说开去

黎木之 杂文 乱弹八卦 2009-04-25 21:50 责任编辑:山村小篾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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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文笔幽默,风趣的字句,谈笑之间揭开了生活当中一道疤!别走啊!继续写,我还没看过瘾。问好!

碛口镇某村的一位乞丐过世了,给侄子们留下了三十万余元遗产,另单独遗留两万元嘱咐作为自己的埋葬费。一个贫穷的小村镇出了这样的事,简直就是特大新闻,于是很快流传开来,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且不说人们议论的热烈程度,单就一个贫困农村的乞丐拥有三十余万元资产这件事情本身而言,就远远超出了常人所料。按照我们平常人的思维理解,一个终身以乞讨要饭为生的乞丐,一定是穷困潦倒,衣衫破烂,蓬头垢面,或者至少是身体或智力残疾,无法自食其力,不得已才去乞讨,因为那毕竟是件不光彩的事情。然而这位乞丐死后却留下了如此多的财产,大大出乎人们的意料。这不仅让他的后辈人吃惊,也让所有村民吃惊不已。也许我们不禁要问:既然他拥有三十万元资产,足以证明他并不贫穷,至少他完全可以生活的很好,甚至比许多普通老百姓还要好,为何非要乞讨呢?还有他既然他拥有侄子,怎么会无人赡养,而要乞讨度日?这些问题涉及到传统的“孝道”问题,我们暂且不作讨论,笔者仅仅就乞讨问题发表一点自己的看法。

笔者以为,任何一种职业从事长久了都会产生厌倦的情绪,唯独乞讨例外。因为乞讨是培养人的惰性的一种最佳职业。惰性是一个人生来具有的,一切后天培养教育只是告诉我们应该勤快,应该热爱劳动,懒惰却不需要任何教育而人人具有的天性。乞讨者不需要学习做饭手艺便可吃香喝辣,不需要学习裁缝手艺便可以穿衣保暖,不需要考虑物价是否上涨、粮食是否欠收、乃至天灾人祸、工作变动,等等,常人考虑的一切他们大可不必忧虑,他们不是社会商品流通的直接购买者,不需要任何支付手段,甚至法律也没有“不允许乞讨”这一条,于是乞讨者便可以心安理得地一如既往下去,对他们而言,只要放下面子,一切便无所不能,于是乞讨这种职业便成为了一项只有收入没有付出也不需要纳税的“最佳”财富积累职业。

对于一个健全的人来说,行乞实在是一种不光彩的职业,古往今来皆如此,当然特殊情况另当别论。元朝时,统治者按人们所从事职业的不同,把被征服的臣民详细划分为十个等级即通常所说的“十流”:一官、二吏、三僧、四道、五医、六工、七匠、八娼、九儒、十丐,乞丐排在末位,充分说明了这种职业的社会地位之低下,直到现在依然如此。因为行乞者期望“不劳而获”,是一种不播种而索取劳动成果的行为,按照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则不得。愚以为一个健全的人只要还能够自食其力,绝不会去沿街乞讨。假使有一天某人真的端起饭碗拉起打狗棒开始要饭了,那他一定是不得已,有说不出的苦衷。譬如在历史上,逢着荒年饥馑人们食不果腹,无奈之下集体流浪行乞度日,那是生存的威胁不得不如此,并非无道理。远的暂且不谈,上世纪八十年代,临县许家峪乡有个叫做许凡的乞讨者,是临县一带耳熟能详的人物,比较受人欢迎,人们也乐于施舍,为什么呢?其一,他的行乞乃是为生活所迫,不得不如此;其二是因为他的乞讨带有一种文化行为,他会唱秧歌,而且唱的好,唱的有气势,唱的能让人高兴,他在一首描写行乞的秧歌中唱到“落盘菜、摇壶酒,天南地北任我走,盘龙大棍挽在手,打遍天下咬人狗”,真是绝了,除了许凡,旁人哪有这样的气度和洒脱?许凡作为一个行乞者,是那个特定时代的产物;许凡的秧歌作为一种文化产物,是一个时代的反映和见证,极大地丰富了周边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从某种意义上说,许凡是拿自己的文化创作来换取生活资料,可以称得上是等价交换,因此,他是受大众欢迎的一种特殊的“行乞者”。时下流行一句话叫作“流氓不可怕,可怕的是流氓有文化”,我们套用一下,乞丐不可怕,可怕的是乞丐有文化,一旦拥有了文化,拥有了创作技能,乞丐也就不是真正的乞丐了,而成为了一种流浪歌手。除此以外,在金庸的武侠小说中专门有一个以乞讨要饭为生的帮派——丐帮,那更多的则是出于“政治”目的,为了在江湖上取得地位而拉帮结派的一种手段,乞讨不作为主要职责。

说到此,忽然想起小时候的事情来了。曾记得幼年时在村里,每逢过年过节,趁着各家都做了无数好吃的,乞丐们便挨家挨户上门乞讨了。那时候凡遇乞讨者上门,父亲总要热情地递上几个馒头、油糕或者随便什么吃的。那个年代大家都穷,所有人的目的都是为了填饱肚子不至挨饿,普通百姓人家如此,乞丐也如此,他的唯一目的就是填饱肚子。如果恰逢家里做好了饭,父亲还要亲自盛一碗端在跟前请来者吃,并与之攀谈。父亲私下跟我说,凡乞讨者都是生活不得已才上门要饭,不要看不起他们,他们和我们一样都是平等的,要行好习善,多做好事。然而后来,我发现行乞的意义变味了,乞丐上门遇着食物不要,单要钱,给少了不行,还得要求往上加,所谓“节节高”,温饱问题已不再是他们的首要问题。再后来,乞丐乞讨就纯粹成为了一种上门索取钱财的行为,尤其逢着红白喜事,乞丐们往往自带一串鞭炮,到办事人家大门口噼里啪啦放一通,开口要价的起价便抬得老高,组后经过和主人家一番讨价还价,兜里装了钱便开路走人。这就多少带点儿地痞流氓的味道了。正是由于这样,许多乞丐尝到了甜头,即便家里有了钱足够养活自己的时候,依然不愿“卸甲归田”,要奋战在工作第一线,直到老的走不动的那一天,这种敬业精神真是令我们佩服!

暂且打住,还想到一些话,稍后再说,工作去了……

(文/黎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