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初秋
立秋已过,天气却依然炎热。气数已尽的夏就象不甘心似的,向世界施着最后的淫威。一场秋雨,从从容容、淋漓尽致地在天地间飘洒了一天一夜,终于一个清清爽爽的秋天站在了我们面前。
我喜欢秋天。尤其是秋天的田野。到处是等待收割的庄稼,玉米象等待检阅的将士一样,威风凛凛的站在秋天的田野里;一朵朵洁白的棉花,迎着秋阳张开了笑脸。天空是湛蓝湛蓝的,有棉花一样洁白松软的云,悠闲地、漫漫地飘移,就在我们头顶的上方,仿佛伸手可及;天空却是异样的空旷和高远。这时的农民是忙碌的,脸上挂着满足的笑容,路上相遇彼此大声的打着招呼,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秋天本来是万物凋零的季节,不知道有过多少诗人悲秋,伤秋,悯秋,感受到的是秋天的悲凉。但惟有世代以耕种为生的农民,他们的秋天是丰盈的,是收获的,是满载而归的。因为他们有过春天的耕耘和夏天的劳作,有过整整两季的等待。
我喜欢秋天。秋俨然是个素雅,娴静,又极有内涵的女子。蓝天就是她洁净的心空,白云就是她无邪的宿愿,绵绵细雨是她幽幽的情怀,清凉的晚风是她理性的思绪,晶莹的露珠是她微微的叹息。这个叫秋的女子,真是兰心慧质,极具艺术天赋。无论是浓艳的朝霞,还是忧郁的夕阳,经常被她独具匠心的以天幕为布,尽情挥毫渲染,铺展出一幅幅五彩斑斓的画卷,让我们惊讶于大自然的美好,感受到一个多变的季节。
我喜欢秋天,还在于她是个既宁静又善变,让人哲思的季节。收获着并凋零着,成熟着也结束着。曾经苍翠了一夏的绿叶,会慢慢变黄、变轻,风一吹就飘落了;曾经在黑暗中经过了一千多个日夜的孕育,用毕生的精力讴歌生命的鸣蝉,会在吐出最后一个清脆的音符后,跌落枝头。所有的辉煌都将过去,让人看见繁华逐渐落尽,看见一个季节怎样徐徐落下帷幕。在雨后的黄昏,秋用柔美的基调,配上舒缓的乐曲,为我们演示着一个自然界最简单的规律。
然而,这就是大自然的规律,世界上是没有什么力量可以改变的。也许正因为大自然千古不变的规律,才让世间万物得以延续,生生不息。
人生在世,可以经历几十个春秋,会在一年又一年的春去秋来中青丝变白发。人的一生,又如同一年的四季。少年是春天般的天真烂漫,青年是夏天般的狂热,中年是秋天般的成熟,老年是冬天般的沉寂。少年的时光多会被五彩的梦幻填充,青年时又多会因狂热和浮躁而错过许多东西,惟有来到人生的秋天,才开始学会咀嚼生活中的滋味。这时会因懂得了生命的珍贵而学会珍惜,让生命在思索中沉淀,升华,让自己感悟怎样不虚此生,在平和与淡然中,归于沉寂,归于神奇的大自然。
因而,我喜欢秋天,喜欢在秋天思索。我知道自己的生命平凡而平庸。我只希望我的秋天来临时,我会感到丰盈而充实,我的脸上会有幸福而满足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