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与诬陷

余伊文 杂文 百家杂谈 2009-04-22 21:14 责任编辑:秋水¢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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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人生之路漫漫,唯小人难养也。文章内容充实,话语凛冽,极度控诉小人对时代的迫害,远小人亲君子终究是我们的唯一选择!

秋雨老师的《千年文化》让我受益匪浅,跨越千年时空,魏晋时期历史的低陷,最阴暗的一面,要数小人当道。而这“小人”却是历史上最耍计最高超的人,君子一躲再躲,却总难逃被沾染的命运。这大概是很多艺术家或者名人,最难以面对和最难启齿的。

名人定是历史上最出色的人群,可是高处不胜寒,你的锋芒越是光亮,就越是有很多的污点向你泼洒而来。因此这个社会总是想分清好人与坏人,但这个界限并没有那么绝对明了,很多的阴暗总是被蒙蔽,很多的骄傲与嫉妒总在萌生。只要有人在的一天,那小人便以嫉妒的心理,以各种“绝妙的技术”来玷污一下君子;他们经常以这种方式生存并根深蒂固。这好比如今你美国人强大了,无视那些弱小过家,肆意侵略与占领他们的意志,一旦超越了作为生命的忍耐极限,以拉登为首的“基地”分子开始疯狂地报复全人类。注意,我说的是“全人类”,你能够说这是一种反人类的极端主义的罪恶?

这终究将话题牵引的过于遥远。不妨将焦点转移到单个生命的身上。关于名誉问题,这万年来不知死了多少卓越的人物。且不举例论证。事实历来胜于雄辩。

而当他发生在80年代的群体上,我不得不反击一下,偶尔呐喊几句,给公正一个说法。那个“罪小说”的主编叫什么郭来着,因《梦里花落知多少》涉嫌抄袭一位叫庄羽的作家的原创版权,而且还打了官司,最终“锅某”败诉,赔偿了几十万RMB。庄羽还要求“锅某”向其道歉,后者竟拒绝了。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中国这越来越颓化的文化圈里,确实是一个极大的讽刺,尴尬是比天还要大。时间是2001年。我们知道抄袭是创作里绝对不允许的,即便是在初学者身上也只是模仿之类,一旦抄袭就要付出代价。这是别人的,不是你的。是你的早已在天堂,不是你的尚未创造出来。你也要努力也要练狱,才有你想要的。在背后还有“攻击别人的”,实乃小人所为。在历史上,我们经常看到为了达到某种目的,用尽了诽谤和诬陷无果,用极端的方式暗杀。这终究是最为黑暗的历史,如同这杀人的现实。这现实可以说是客观的艰难,只要不是人为的险恶,总会挺过去。但是这提倡民主与法制的社会里,有多少的阴暗与金钱关系,我们谁也不得而知。可能随时都有意外,我们的警惕什么时候,变得那么迟钝与松懈。总以为身边有很多的“好人”,可是那背后的闲言碎语,麻木不仁总会杀掉一些人。

我说的是小人。现在知道我的话题了吧。终究正直的人善良的人,总是要躲那些小人,他们总在利用这“好人”,这小人无论如何也别想进一步动作。一些单纯的灵魂总是想的如此完好,一旦某种打击,譬如小人的伤害,打击得比死亡还痛苦。这里定有名誉的价值,名誉终究玷污不得。除非像司马迁那样的圣者,才甘愿“忍辱负重”写出了“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孔明在〈出师表〉里提到要“远小人”。这个社会小人的确太多了,耍的手法还要申请专利,戴的面具看不清原貌。这实在没有悲哀找悲哀。

小人通常是高明的表现在他最能够了解朋友,虽然这人圆滑多奉承,善于掩饰自己的虚伪,他抓住了善意者的心,用最卑鄙的欺骗手段来骗取同情,这应该是多么的罪恶啊。他们的人,他们总是知道躲小人,他不能够给这小人以什么样的教训,也不能够用极端对抗极端,那也是一种犯罪。因为人是不一样的人。人具用普遍性,但更具有特殊性,这是作为单个生命的私密,不可一语道破。

我希望空气里有一半明媚,有一半混浊,可以什么都是,也可以什么都不是,有这样能够的立法与人格保护,诽谤不再是横行的诽谤,诬陷不再是随意的指控污点,远小人亲君子,人格将进步一大格,只是这样的风依旧在三千的结界里等待觉醒。

四月十四-长空私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