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气愤远去 留下深思……
我看“有偿新闻”
社会中的潜规则让我们胆寒,心寒,在道德与法律面前,相信媒体还是正义的先锋!
行业“潜规则”中,医院有多种检查用药权;商场有策划明降暗升权;学校有地域歧视择校权;专家有评审评优规定权,而新闻媒体也有应邀宣传写稿权……看到这一纸潜规则后,我肃然冷笑,却不知为何发笑。但面对这个潜规则,我仍要用辩证的立场去看待这些“潜规则”,尽管有时我也是“潜规则”下的被宰羔羊。
面对有偿新闻,作为一个立志要从事媒体行业工作的在校大学生,我觉得有偿新闻是一种可耻的勾当,这种勾当无异于公路变“私路”——“私路花雨”,飘来的却是钱,正义不复存在。中世纪思想家奥古斯丁说过:“没有正义,人们之间的联系就无法通过法律的纽带得以继带”,当媒体一“有偿”新闻形式引导大众舆论,那么敢问事实在何方?这世界还会有谁敢相信媒体,需要媒体监督的社会现象会否成为主流,反转社会公德……也许那时的我们只会一纸漠然。
曾接触过一些从事媒体工作的亲戚朋友,从他们那里我认识到新闻从事人员收受红包的现象。一些企业庆典、新闻发布会都会成为大家争相前去执行任务的良机。在这些场合他们不仅会很顺利的完成任务,还能借机散散心,观光,还有额外的收获。无知的我那时就觉得从事媒体工作无疑是一份最赚钱的工作,却在长大后开始痛斥收受红包现象,但现在的我却很肯定造成这一切是社会长期畸形发展形成的,于是内心的恨渐渐少了一些,正确面对事实的心态更宽容了一些。
看到一些大中型企业、工厂,时常借媒体来宣传,为企业造势,要媒体工作人员参加派对,私下暗送红包,解决宣传程序问题。当媒体工作人员尽兴而归,带着一纸无需动笔、求实的宣传报道,载着鼓鼓的礼包交差…….我不再痛批,而是开始深思,到底哪一环节出了差错,是否还有挽回的希望,是否可以避免类似的情景继续上演,是否可以廉政媒体工作人员那颗渐腐的心……
疯狂逐利,正是这个浮躁世界的共同病症。我看到有媒体公然敲诈勒索,4开报纸的1/2版面一天的使用费竟高达十几万,令人匪夷所思,但这却真真切切存在着,我们有时不小心着了道,吃了亏还有谁能为我们维权,这简直是道上土匪抢媳妇,百姓奈何得了?法律似乎也显得苍白无力,尽管国家现行《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关于禁止“有偿新闻”的若干规定》,但谁又是法律的执行者?谁还能对这些“无冕之王”的行为进行有效的约束,他们已渐成为大众普遍认同的社会公德监督者!是谁让他们也开始腐败——利益!
无论是那一个行业,面对如此的创收的机遇,怎奈得住诱惑。社会道德这一环节上出现了畸形也波及到媒体行业。在社会主义国家,一个堂堂法治国家却有些人用自己手中的权与势去压迫他人,去别人那里榨取一些利益,让底层的人愈来愈想摆脱压迫、欺诈,往高处爬。于是他们不得不出卖金钱,出卖人格去攀龙附凤,从他们身上我仍旧看到两千多年人们一直未泯化得奴性。去医院看病,向医生塞个红包就可以为你开先行灯;交警若无其事、镇定自若地取走夹在驾驶照中的money。于是不管超不超载,驾照有无年检,一律放行;向上级部门走访或去高级住宅区,门卫只要收了你的红包,比那狗还要殷勤……钱在各行各业中竟无形中已成为万能的魔杖,拥有钱,人们就可以随心所欲,这便导致了社会种种不良现象。我认为媒体行业也是着了这个道,对与错不需我来下定论,大众还是有雪亮的眼光,我只希望媒体工作人员可以对得起胸前那颗昼夜不停地跳动着的心,能够秉着正义、公正、求实的态度做大众正确的舆论引导者,为社会公德的改善做出一点成就,让道德与法律这两把双刃剑可以为社会的公平、和谐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