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音乐艾滋》有感

apline767 杂文 影视书评 2009-04-10 21:12 责任编辑:秋水¢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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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人生需要理解,病人同样也需要理解,只要我们正确对待身边的人和事,任何事物就都会呈现它美好的一面!

今天,我细心阅读了"小说阅读网",“寞琰”的《音乐艾滋》,因而有些读后感想说出来,作为分享。

虽然冯骥才先生的散文我不大爱读,但他有一句对鉴赏音乐的话我是很欣赏和赞同的:自己听了喜欢的音乐就是好的音乐。

作者在文中所举,有关歌曲的例子不少,我较为熟悉的只有那首《老鼠爱大米》。这首歌的好坏与否且不谈,我想说的是音乐,歌曲包含的意义。这里面存在的意思很多,但为人熟悉的应该是“凭歌寄意”。《老鼠爱大米》一歌的歌词虽然直白,然而却藉着言语歌曲表达唱歌的人的感情,“我爱你”的爱的浓、重。此外,从简单的歌词中不难发现一般人还是会把爱情和事业放在同等位置,幸好歌词接着说“不管有多少风雨……”,表现了人始终重视爱情多于事业。这些意境和幻想都很美,说实话,这首歌我听了便很喜欢,至今亦然。

其实,我很欣赏作者用心地在“老鼠爱大米”这句歌词上琢磨,思考,经过一番联想;但硬要把一句歌词的意义想到实际意思,想得那么复杂,想到物质欲望还不过瘾,要将爱情的比喻和大便拉在一齐,我就忍不住好奇要发问了:到底是歌词还是作者的联想比较恶心?

我们不能说作者的话不对,但这都是出自修辞,形容上的错误,以老鼠喜爱大米比喻喜欢一个人的感觉,的确不大贴切。但在我看来,问题不大,也不用特意修改这句歌词,问题反而在于对歌词的领略,意会;为什么大多的人联想到的都是爱情浓浓喜欢的感觉,却会有人琢磨到欲望粪便的地步?这不是部分人的思想不对劲,而是听后感受思考的角度不同。这都是无大碍的事,所以令我奇怪为何作者死咬着这个比喻的出错,无视了音乐的价值?

说实话,我自己很喜欢所谓“老歌”,金曲,但好的歌曲是不老的,它不会因时间从我们身边消失。老歌听起来平凡,可是听着听着,多听几遍的话,听众或能从音乐,歌词里品味到一点东西,令自己觉得开心。

但我不同意作者将好坏界限从前和现在。这样做,一切在现在的形成品就很冤枉。什么时代,会有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作品。至于认为现在的音乐歌词过于直白,简单,像说话一样,就视乎每一个听歌的准则和态度。现代人生活节奏快,工作学习也忙碌,常希望以迅速、短时间内吸收获取所有东西,不论对待知识、早午晚三顿饭等事都是差不多,这当然令音乐艺术也难免受到影响。有些人聆听音乐,撇开人家介绍这因素以后,目的就容易猜想了:希望从音乐里得到一刻轻松,简单的内容、旋律,反而让他们容易消化,品味,而且随时能听。这无疑是在艺术上每人不同的选择,自由。我的比喻会是:有足够的艺术修养和鉴赏能力,喜欢吃各国名菜的尽管开怀品尝美味,我们无权左右你的选择和看法,然而有些人就是吃方便面长大或不自觉爱上方便面的味道或根本的原因是他能负担的就是方便面,但他们吃得很快乐,满足的;你就别硬要把方便面倒掉,咀里说:这东西不健康,有害身体,不能再吃!奈何人家对方便面有着难以言喻情意结或欣赏的地方,名菜在你眼中虽然非常好,但真的很抱歉,对他们来说是不会喜欢也吃不起的。

无论是音乐歌词,歌手听众也好,人各有志,旁人不能静说自己的看法,听歌的态度,就要别人认同,遵从,这是徒劳无功,无聊且有点愚蠢的行为。像念咒一样。千万不能忘记很重要的一点,那就是:人始终会各持己见,在他自己心里。你以为说什么什么是好的,什么什么是垃圾,就能企图控制,影响人家的想法,令他们和自己同一个鼻腔出气?例如作者搬出的那些名寻演歌手演员,或在他眼中这些人都是我国影视,音乐艺术上出色的,值得夸赞的人物,但我觉得有那么一部分人心里会不满咕嘀说:他们连大便也不如,根本就不值一晒。读者们也别因为我这个胡想而来的比方瞪大眼睛神情诡异地质问我:你怎么这样侮辱别人?简直是胡说八道,无的放矢!”

事实上,这话不算侮辱或错误,我也没有在胡说。各种艺术多严格的审美观都应该是:客观的知识和主观的感觉,但最终的结果多数是:在于自己喜不喜欢。这是我从私心方面提出的结论。那也坦白说明:人家喜欢就喜欢,明明不喜欢的你却硬要他们和你一样,这是为啥呢?对自己,对其他人有什么好处?用心何在?作者的用心是什么我不愿乱猜胡说,这很没有礼貌,但从种种的疑问里头,我看到了别的问题。

从前的歌曲整体上都比现在的好,有意思,可是我们不能一概而论。我对作者怀想从前,感叹现在的做法当然不会反对,然而他只认同过去的音乐,而轻视,无法接受,否定如今“流行曲”的调调,真的突然让我感到似乎飘来了“养吾浩然正气”的感觉。仿佛不同意他意见,依然觉得现在的那些歌,那些不能称为音乐的混帐东西还能听的,就是禽兽。他的愤慨和不满令我对作者刮目相看,他很像古人。

虽然题目要谈的是音乐,然而作者在文章中重视,执着的似乎只是歌词。说来说去,都在批评歌词的水准下降和不是。那么,就音乐旋律方面,那些真正属于音乐评论的意见,在哪?他好像没有谈论到。这不能不说,作者很聪明。

但凡念过小学的都会知道,不管多有名、多好听的歌曲也好,都是凭着有限的资源,利用do,re,mi,fa,so,la,ti,do八个音创作的(中国乐器古筝它的音就更少,但以它弹奏的歌曲都很好听,我觉得),所以,音乐创作不是轻松易办的工作,写作乐曲的人在八个音里用心寻觅意念和创新。正如认真写文章的人不会说写文章是容易的活。然后首首歌曲就会悄悄出现。这就是说,想要评音乐的好坏,偏偏作者忘了好坏其实不是随便能谈论或妄下定义的东西;抒发对音乐的意见,就应该从音乐本身着手,那就需要谈论的人他对音乐方面的有相关知识,修养和造诣,就是说并非一般的听众能插科打浑的;所以,作者没在这里花心思,他没有说,因为他是清楚知道的,这些知识需要时间理解,很难。然而他又偏偏不甘心似的,非要打压那些自己听不下去,不能接受的歌曲,说它们不行,不好。怎么样的不好,不行,不是东西呢,他能够道出的理由又似乎太简单了,未能彻底说服我,反而令我生疑,满脑子问号像冤魂般在飘浮。

所以呢,我认为读者真的无需太过介意,理会“寞琰”的意见,无用产生热烈同意或生气反对那么极端的反应,只需稍为品味冯骥才先生简单却会带来愉快的准则:自己听了喜欢的音乐就是好的音乐。

我挺爱幻想。《音乐艾滋》这篇文章带着点杂文味道,所以我猜这篇文章起初投稿的地方应该是杂文栏目。这纯粹猜想而已,没什么意思。但我倒想说说这篇文章为什么不能算作杂文的重要原因。作者他把话题扯得太远,聊到别的地方去了。题目明明是音乐,竟一下子把话和歌手“阿娇”(要说明的是,本人对“阿娇”没什么好感)的私生活勾在一齐。我觉得他乱套了。歌手的专业在于唱歌,声艺。但我总认为,作者是想将文章能看其人品德的准则套用在歌手身上。然而很遗憾,这样做不行。作者令我感觉他似乎在推崇一种理念:歌手和一般人要不一样,要像圣贤。这样因此产生的问题变得更多而且复杂了,连古时的人能否称作圣贤也存在疑问,更何况是对活在当下的人?而何谓圣贤,圣贤与否的区别又在哪呢?另一个我不能肯定作者意见的原因是:写文章的人和歌手彼此的处境不同,更何况,因为文字世界的包罗万有,不是也出了一些一心以写色情小说赚取一众感情空虚寂寞的人的钱为目的的“作家”吗?因此事实证明,人最大的差距在于知识,知识多寡,聪明还是愚蠢,完全能影响人的一生,包括自定的价值观等等的东西。正如名画家“毕加索”若果不是打破了,突破了色情是淫的旧观念,他就无可能把性和艺术交融起来,开创一个美术的新时代的了。

还有的就是说,犯错或部分人此时此刻在艺术上的差劲不能代表什么。正如作者引用的话:时间能证明一切嘛,我也不相信有人能一下子掌握到一门学问,这样反而会令我怀疑那门学问到底是什么东西,如此轻松便能学会?我也深信,对响往生命充满希望的人们,他们不愿意自己的知识永远停留在某一处,某一水平,而不积极努力,让自己进步的。所以我会说,经历对每一个人来说都很重要。人绝对会在生活经历中遭遇很多意想不到的事情,这才是生活难以预料的趣味;但能否从中获得一些珍贵有用的东西,就视乎一个人他自己领略的能力。任何事,各门专业还是其他,经过不懈努力才会做得更好,进步,这是我深信不疑的。

我想,当某个人在听一首歌,自己觉得挺不错,刚好他的朋友也凑巧听见,都很喜欢,便会围在一齐专心欣赏音乐。而在这个大伙儿乐得很的时候,偏偏有个人钻出来,他也听到那首歌,可是他持的是相反意见,认为一点也不行,便扯着嗓子大谈自己的看法,批评,口沫横飞。面对这情况,被恶意骚扰的人们能有两个方法作出选择:一是礼貌地面带微笑请那个人离开,第二个方法比较野蛮,但直率干脆,无用抬眼望那个人,齐声大喊:去你的,快点给我滚开!

那个被赶的人无疑是自讨没趣。有些人早已深深被从前的歌曲吸引,沉醉,以致未能客观地观察现状。不能平心而论地看待流行曲的潮流和变化,变化的原因何在。一味儿说它今不如昔,敢问作者:这样做究竟有何用?所有正在发生或视为历史的,都不是无中生有寻致,变戏法般变出来的,若不认同现在音乐艺术的情况,认为会是一种恶化,就应该从理性思考问题,积极探讨其中的原因,这准比瞎说瞎猜管用。起码人家气憋在胸口却驳斥不了你半句,因为你苦苦用心求得的学问,理据放在他眼前,堵住了的他那张老在嚅动的咀,让他不得不折服。

《音乐艾滋》这篇文章不能视为杂文,是因为文章的内容狭义,浅薄了。即使未能就音乐艺术的变化反映了社会现象问题阐述理性的见解,然而其文章情感真挚,是一篇真情实感,抒发对音乐优虑和憧憬之情的散文。视为抒情散文品读这篇文章是不错的,但若要我或大多的读者认同作者的“道理”的话,我自己会先回答:真的很好抱歉,我办不到。挑歌词的毛病,拣错误的地方将它放大,谈论歌手演员水准品行下降,恶劣,这功夫其实任谁也会,谁也能说上几句或一堆,许多茶客喝着茶谈论的大多就是这些事和“见解”,但未免令我觉得幼稚,缺少批评能带来进步,改善的意义。作者带给我,让我感到的,是自己狠狠地作一轮打击,然后回头叹气。

我认为,艾滋病一点也不可怕,可怕的在于,部分无知的人还在极力编那种艾滋病手碰一碰就会传染等等的胡话,更可怕的,便是有些人竟依然深信不疑,称:对,有道理!然后实行,是岐视,再严重的就应该是打击或赶尽杀绝了。为何有些人总是不能冷静地对待眼前社会,生活的现状,自己认为是问题的问题,为什么反而宁愿乱说点话呢?我不明白,也许是这样做远比正视,处理问题轻松简单吧。咀巴动动就成功,能达到目的了。部分人以错误作为前提,令彼此思想同化,形成牢固的可怕欲望和执着,这才是艾滋病没能有药物完全根治的病它可怕的地方。

我心里对《音乐艾滋》一文想要说的话经已差不多了,就此搁笔。

三月十一日夜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