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报案成本大于损失成本,谁还会选择报案?

丑犇 杂文 乱弹八卦 2009-03-29 20:04 责任编辑:秋水¢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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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金钱的成本恒量的确占据着人们的心,合算才是人们首先思考的要素,所以要想让报案事件得到真正的公平处置,就应该在钱方面思考!

当报案成本大于损失成本,谁还会选择报案?

写下这个题目,总觉得太长了点,在当记者和编者时,任何重要的标题都不应当超过10-12个字,我们老总曾经是这样交待过的。但,我总觉得,不是这样,我总无法向读者或任何人交待我的本意。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当过警察和记者的我,最爱看的可能是法制类的节目,就像我的岳父一样,14岁被抓了壮丁,在湘赣边境的茶陵和日本鬼子、国民党军阀、土豪劣绅打过仗一样,就爱看《地道战》、《平原游击队》一样,特别爱看战斗片。可惜他已经不在人间。

任何的爱恨都是有缘由的,这几天,我就被湖南长沙的政法频道一个节目给“绑架”了:说的是长沙高桥市场内扒窃成堆,公安奋力拼搏抓了一批又一批。在大快人心之余,想不到的竟是主持人的代言:高桥大市场之所以发生如此众多的扒窃案件,主要原因是老百姓防范意识太差(大意)!而且又不报案,让扒窃犯罪有了生存的土壤(同样是大意)。

哎!我的天呀!家乡有句俗话,“打泡湫(游泳)不起,莫怪肚脐眼漏汽”!明明是打击不力,明明是社会生存环境恶劣,却要栽赃到受害的老百姓身上!这就有悖天理了是不?!

防贼的确是每一个人应当具备有的天赋,我当过十几年警察,也没能把自己培养成为防患于未然的高手。据不完全统计:我家仅几号人,却丢了20多辆自行车(有放在外面丢失的,也有被人撬了单车棚盗走的);妻子被扒窃三次、我被扒窃五次,割坏了三件外套两件长裤,丢了现金几千元、手机三部……你能怪这小偷太厉害了不?

但,我没选择报案。

为什么?我也不例外地跟所有人一样,同样,我惧怕的是“报案成本大于损失成本”。

我无意损毁我的同行,但现实的确如此。我们过去为一起小小的自行车被盗案件(哪怕是丢了一个铃盖)都要认真得不得了。而如今,物质丰富了,丢了一辆摩托车,就权当是大饭店里摔坏了一个小碟子。你要报案?先登记你的身份证号码,摩托车的发动机号、驾驶证的所有情况;再者,你是放在什么地方?落锁了没有?是新车还是旧车?是原装还是二手货?等到你把所有问题都“交待”清楚了,民警发话了:“你为什么要停在当阳的地方,为什么不停在树荫下面?”或“你为什么要停在树荫下面,为什么不停在当阳的地方?”……无论什么情况的申述,你都是故意让人偷!所以,哪怕是你再赔笑脸,哪怕是你再一根又一根、一包又一包的高档香烟递过去,也很难得到一个和蔼可亲的安慰,更别提如果这案破了你该承担多少破案费、多少被盗物品寄存费了!

于是乎,社会不再有更多的人为“鸡零狗碎”的事惊动和难为派出所了,社会治安也就好得不得了了。不信?你去看看公安登记在册的刑、治案件,哪一项不是每年成下降趋势?

所以,“沉默是金”——这也许是我,当报案成本大于损失成本时,我不会选择报案的唯一理由,市场经济,我也没那样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