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荣誉证书”开审
荣誉证书,本身无责又无罪,问题在于荣誉产生、评审、颁发、奖励的制度和监督的过程。
对“荣誉证书”开审
据报道,北京北内集团房管科科长孙大庆,因涉嫌受贿70余万元被检察机关逮捕、起诉。这本不是什么太新鲜的新闻,但犯罪嫌疑人在法庭上提供了24本荣誉证书并想借此作为减轻处罚的依据,证明了他所拥有的荣誉的毁灭。这令人啼笑皆非的事件,引发我们的一些关于“荣誉证书”的思考。
我们不仅想说,中国的荣誉证书恐怕该接受“审判”了。什么呢?
一审荣誉证书它真实、公正吗?荣誉证书本该是对各行各业中做出杰出贡献的行为或人员作出表彰的重要依据。这种表彰和肯定是于具体的可嘉的实际工作为前提条件,然而,现实中的这类荣誉证书下的贪污、腐败却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则充分地暴露了荣誉证书本身的虚伪与不可靠。这些荣誉证书,一方面遮挡了行政领导、监察机关对于人员本质的判断;另一方面也与各类犯罪嫌疑人唇齿相依,成为他们违法犯罪的道具和必不可少的“依靠”。显然,这类荣誉证书下证明和叙述名不副实。
实例为证。某单位一位年轻的副校长和一位普通非教学人员,分别获得了省级德育模范和市级德育先进个人称号。这位副校长一天班主任没有做过,一般的学生辅导员之类的工作也不曾沾边,具体的学科教学任务与没有,只是管理学校教务;另一位也是一节课也不上,这种名不副实的荣誉在基层单位有多少?在基层单位,没人说清楚。大家也不愿为这样的蝇头小利之事去与领导争执。但事实上,正是因为这些荣誉的光环,掩盖了一些犯罪的滋生。这些唾手可得的荣誉,为一些为官执政者所利用,也使他们产生了麻痹的心理,陶醉于自我良好的感觉之中,腐败之心自然而然地形成。东窗事发是迟早的事件。像前面提到的那位副校长,就因私分单位小金库被双规。
二、“荣誉证书”形成的机制与考评监督,存在问题。说得不好听的,现在的民主推评、领导拍板式的荣誉考评、产生、奖励制度,是一种假民主、假考评、无监督的。因为所有的民意最终抵不过领导的一句话;索要各类荣誉和表彰,是大家见怪不怪的平常之事。一些单位年终考评优秀指标,历年均为几个领导所占据,鲜有那么一两位评为“优秀”者,也只是为了点缀和粉饰我们的“民主生活”罢了。
三、荣誉证书过时了吗?如何体现它对工作的考评价值呢?布衣认为,荣誉证书并不过时,因为任何金钱都不能体现荣誉本身的价值。但是要让荣誉证书发挥真正的考评价值功能,我们得充分利用民主这个工具,淡化其功利性价值。大家为什么热衷追逐荣誉证书,很大程度上是在追逐一种隐性的长期的功利性价值,如职称评审要你提供曾经获得什么表彰,这就有用了。于是大家都八仙过活、各显神通,都想在可以获得荣誉的地方为自己捞到一份。本地某小学,有一年曾经有一个家庭,父女俩同时获得“国家优秀教师”称号,牛吧,真牛。原来,老爸是校长,女儿则是工作几年的青年新秀。这可谓“近水楼台先得月,向阳花木易逢春。”
荣誉证书,本身无责又无罪,问题在于荣誉产生、评审、颁发、奖励的制度和监督的过程。一句话,我们要逐步完善这些制度,并注意过程的监督。这样才能有效地防止孙大庆之类的令人笑不出来的黑色幽默。那里,我们将感到无限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