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种“瞌睡官”更要严惩

彭建华 杂文 百家杂谈 2009-02-27 10:36 责任编辑:爱了泪还在!
旧站档案号:HXQ-ESSAY-00009344
编者按

小事不做好,何谈大事。打瞌睡事小,可这种不正之风蔓延下去就不好了,所以呢这次惩治会议场上的“瞌睡官”,是很英明的做法。

去年底,湖南省衡阳市委祭出“刹手锏”,将6名在会场上打瞌睡的处级官员予以罢官免职。据笔者所知,这是继云南昆明市委罢免“瞌睡官”后整饬干部作风的又一大手笔力作。

尽管网上对此举有不少的“非议”,网易“时事论坛”上甚至还有一篇帖子说此举是“一种乱政”,但笔者仍要为其拍案叫好!

众所周知,时下的某些官员虽有“公仆”之名,却无“公仆”之实。为人民服务的理念早已被官本位所取代,政事民声不在其心,可谓尸位素餐。君若不信,不妨随便去某个机关部门看看,上网聊天玩游戏、泡电话粥、做私事者有之,擅自离岗或吃喝、或会友、或去娱乐场所快活者有之。

前不久就曾看到这样一条新闻,说某镇纪委书记与人上班时间出外酗酒,然后乘着醉意去某发屋消遣,点名叫年轻貌美的老板娘为其服务,最后因未遂竟然大打出手。

古人说得好,轻者重之端,小者大之源。开会打瞌睡看似事情很“小”很“轻”,如果任其发展下去,焉知又不是“庸政”、“腐败”此等诸“大”诸“重”者之“源”之“端”呢?

其实,官场上的“瞌睡官”真的很多。而且,他们的“瞌睡”还不仅仅只表现在会场上去梦会[周公,更体现在“执政为民”上似睡非醒的昏昏然。这种执政场上的“瞌睡官”,就危害性而言,会场上的“瞌睡官”与其相较,可谓小巫见大巫,不可同日而语也。会场上的“瞌睡官”影响的仅是上级某些精神的传达与贯彻,在某种程度上妨碍了工作的开展,同时还体现了一种对与会领导的不尊重。要说危害,也不是那么十分严重的。在此,笔者倒是赞同网易“时事论坛”上那篇文章里的一句话,该文说,打瞌睡的原因未查清,“有可能是干革命工作、为人民服务累的;或者是因为讲话者的内容和讲话方式实在有催眠作用。”此话似有为其解脱之嫌,但却也说明了一个问题:会议毕竟只是会议,打瞌睡也是人之常情,其打瞌睡的原因也是未知的,总之一句话,与那些在执政场上打“瞌睡”的官相较,应属“小”而“轻”之列。而执政场上的“瞌睡官”,如果一旦被会议场上“瞌睡官”喧宾夺主,最终大而化之,那危害就真的大了。

说到执政场上的“瞌睡官”,国人总是记忆犹新,笔者也可以说出N例事实来。为了篇幅的原因,下面试举三例为证:

其一是山西襄汾泥石流事件。那溃决的尾矿库,整整16年时间一直高悬在居民群众头顶,然而就没有哪一位人民的公仆发现它潜在的危险!正因为这些执政场上“瞌睡官”的昏昏然,结果导致数百无辜百姓死于非命!其二是.去年爆发的“三鹿”毒奶粉事件,其实早在四年前的阜阳“大头娃”事件中就已显露端倪。只是因为众多部委及部门官员在打“瞌睡”,才使三鹿“危机公关”得以成功,才使三鹿在被查“黑名单”上得以侥幸脱身。结果才有了去年惊天大祸的无情发生。其三是湖南衡阳的“长寿官司”事件。据2008年10月20日的新华网文章说,该市法院系统一审案拖了17年,直至原告疯了;三个被判的罪犯,七年多仍在外招摇;一个学生被打案件,拖了11年后开庭,起诉时12岁的被告小姑娘已成人妻。而另一个案件则拖了22年。由此可见执政场上的“瞌睡官”之昏庸是何其惨无人道!

幸好山西及石家庄、三鹿的所有涉案“瞌睡官”都得到了严惩,甚至连过任的原山西省长也未能幸免,可见我们的党和政府惩治执政场上“瞌睡官”的决心和力度是何其之大。

但是,笔者至今却未见到衡阳对“长寿官司”事件的处理,却又难免生出些许遗憾与感慨。那就是,在当前整饬干部作风的问题上,似乎存在着只拍或愿拍“苍蝇”的局限,而对于那些打瞌睡的老虎,却有点怕摸或不愿摸其屁股的思想。

其实,“苍蝇”要拍,“老虎”更要打,唯有如此,我们官场上的“瞌睡官”才会真正有所忌惮。只有这些“瞌睡官”真正醒过来了,我们的干部作风才能彻底好转,我们人民的公仆才会真正“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才会“执政为民”。这是中国政治的大幸,也是中国人民的大幸!

对于衡阳惩治会议场上的“瞌睡官”,我们有理由相信,这绝对是一个好兆头,它昭示的是衡阳已对所有的“瞌睡官”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