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为破坏城市设施行为何时休?

千海江 杂文 百家杂谈 2009-02-24 20:55 责任编辑:爱了泪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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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随意破坏公物似乎已经养成了一种习惯,人都是自私的吧!在破坏公物时想,反正不是我的,有什么关系。正因为很有人有了这样的心态,引发了作者从心底的呼吁:“人为破坏城市设施行为何时休?”文笔犀利,言简意骇,只是结尾的时候显的太仓促,期待更好!

可能是由于在城市建设单位上班的原因,也不知道多少次听到过城市设施被人为破坏的消息,在每次我们的城市设施被无端地破坏之余,笔者禁不住每次都会发出这样的感叹:人为破坏城市设施行为何时休?

城市雕塑“缺胳膊少腿”,宣传橱窗玻璃被砸碎。

最早听说的是地处首府乌鲁木齐市中心城区的西大桥桥侧上的金属雕塑被盗走。再后来,亲眼目睹了新医路两侧人像城市雕塑被人为的损坏后,那“缺胳膊少腿”的残状。亲眼目睹了新医路同北京南路拐角处,北京路沿线,河南东路北侧等处新更换的宣传橱窗玻璃被砸碎的景象。亲眼目睹了北京路、河南路等绿化带被“走近路”者践踏出条条“小路”,小草死去了,裸露出了僵硬的,水都难以浸透的干土。园林工人不得不继续出工、出力,将干土疏松,再补种上草籽,并拉上铁丝网来维护,不知道此办法能维持多久?

居民带着铁锹,将已建好的垃圾转运站基础坑填埋

几年前的一个晚上,在银川路垃圾压缩转运站站点周边的居民群众带着铁锹等工具,闯到动工不久的银川路垃圾压缩转运站工程工地,将已建好的垃圾压缩转运站基础破坏掉。当值班人员向居民说明“这是建垃圾转运站,是社会公益设施,不能破坏”,但小区居民不听,把值班人员推到一边说“垃圾转运站不能建到我们这个小区,这对小区环境影响太大!”值班人员说“有什么事情可向上面有关部门反映,不能损坏设备和基础设施”。不料,小区居民根本不理会,说“设施损坏了、基础埋了,你们好向上级领导反映”。于是,居民们动手将工地支好的模板及加固好的钢管架连砸带撬,全部破坏后用自带的工具把已经建好的垃圾压缩转运站基础坑填埋掉,现场值班人员无法劝阻,眼睁睁看着被破坏。在社会各方面的努力下,现在此垃圾压缩转运站已建成且运行正常。

灯光小品几十个灯罩全部被砸碎,灯头全部失踪

笔者还发现,在新市区北京北路同河北路及迎宾路的两个中央绿化带交汇处,两个的灯光景观小品不同程度地被认为地破坏。北京北路同河北路交汇处的灯光景观小品被人为破坏非常严重:几10个灯罩全部被砸碎,灯头全部失踪,所有电线都被扯断。北京北路同迎宾路交汇处的灯光景观小品被人为破坏较轻:一个灯罩被砸碎,灯头失踪;一个灯罩被砸碎,灯头依然还在。但小品的电线总接口处电线却被拔断,根根细铜丝裸露在外。

两个的灯光景观小品分别于前几年设计安装而成,自安装以来,两个灯光景观小品屡次遭到人为破坏。为此,新疆聚星城市环境有限公司多次派人对被破坏的小品设施进行更换和维修,但效果不佳。今年,为了阻止人为地破坏小品设施行为,新市区建设局绿化办让施工单位在小品周围栽种了刺梅。不料,刺梅及草坪被人践踏出了一条路,所插的“当心触电”牌子也不翼而飞。

新疆聚星城市环境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袁辉说:“灯光景观小品所用灯具均为LED光源,有动感,能连续变换7种颜色,在乌市不多见,被人为破坏后,要到外地去购买,因为每次购量小,规格多,不仅成本高,且还很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