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杂文的字数和辩证法
杜老先生的杂文观很明确,也很能说服人,杂文就应该是说理的文章,而不是那种情感融入太多的性情文章。学习,问好作者!
毛泽东同志说:“有人说,几百字,一二千字一篇的杂文,怎么能作分析呢?我说,怎么不能呢?鲁迅不就是这样的吗?”又说:“鲁迅后期的杂文最深刻有力,并没有片面性,就是因为这时侯他学会了辩证法。”篇幅短小,鞭辟入里,深刻有力,尤如匕首和投枪,熟练运用,命中要害,使用的是辩证法。这不是搬出伟人来吓唬人,这是毛泽东对鲁迅的正确评价。
可见,利用辩证法的逻辑思维来考虑写好杂文,这是杂文作者的必修课。血永远浓于水,这是最浅显的一个道理,你要写什么人或事,那要考虑你自己是什么人,自己的定位不知在哪里,你何以评论别人?这就是定位思考。我说文如其人,就是通过文章看文品,通过文品看人格。文字虽然是一种表达工具,但他反映出来的是文字--思想--人格的一个窗口,尽管是“管中窥豹”,但以小见大,不可能看不到你一些本质的东西。这是其一。
杂文是新文化运动时期的产物。杂文笔主鲁迅先生的后期杂文,起到了杂文写作的领军作用,在现代文学史上,留下了光辉一页。继承和发扬杂文的奠基风格,把匕首和投枪,看作是剪刀叉,在文学领域发挥其说事明理的作用,这就是我们写杂文的目的。这是其二。
关于杂文的字数问题,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它还是自成规律的。仅就议论性的文体而言,三五百字的为短评,五百至三千的为述评,三千至一万的为论文,万字以上的为讲话或报告。这是一般规律不是绝对的,没有什么大的讨论价值。杂文的主要作用,就是文艺批评武器,短小精悍。你要搞长篇大论,可以到政治论坛上去发表。这是其三。
编审了一些杂文之后,感觉有点乱,褒贬不明,叙述描写过重,有的把情感从头写到尾,很难看出理性化的东西。为了避免无效劳动,尽量把杂文的质量提高一些,写出以上见解,供大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