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兄弟让我说
站在弱者的角度说话,总是让人感动敬佩。农民工的待遇与地位是近年来社会讨论的热点,他们处在社会的最底层,却建设出了花园一样的城市,和高楼林立的楼房;他们凭自己的劳动养家糊口,却遭到了众人异样的眼光;他们付出的是自己的血汗,却被有些人当作喝白开水一样的践踏。中国共产党代表的是广大人们的利益,这一群体的利益保障非常重要,更是和谐社会实现的有力基础!
多年来,进城务工农民实际上一直处于弱势,弱者,是与社会其他人相比在心理、生理、能力、机会和境遇等方面相对处于劣势地位的一类人。弱者的权益常常被侵害。研究农民的维权抗争能够反映社会弱者的维权抗争的机制,甚至有学者认为,对农民维权之社会生态以及由此塑造的行为特征的深入研究也很有必要。荀子说: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君以此思危,则危将焉而不至矣?(《荀子。哀公》)后来唐太宗李世民常用水则载舟,亦能覆舟告诫后人,久之成了李世民的名言。
从弱者身份来看,弱者具有强大的社会力量。同情弱者可能是人的天性,也是表现自己品德的廉价手段。谴责强者,也可能是人的天性,更可能是为了发泄心中的不平,为自己在心理上讨回点公道。于是有许多各种类型的弱者权益保护中心,而不可能出现强者保护中心。因此,弱者在进行抗争时,就如案例四的主人公钟冬英一样,以暴露自身的弱者身份或自我弱势化来进行抗争,就能够引来社会力量的关注与支持。为弱者呼号是一种高扬的姿态,呼号者自然而然地拥有一种优越感、使命感与道德感。因此,一位名流与一位农民,因某种利益关系采取某种身体形式的抗争时,名流的抗争可能会成为社会八卦式的娱乐新闻,而农民的抗争却会引来普遍的同情与反思式支持。
在弱者的身份上,弱者还蕴含着道德潜力。从道义的立场上看,现代社会根本不缺乏对社会弱者关怀的取向。一般认为,关怀弱势群体的理论支点有两个,一是道义论原则,一是功利论原则。从“道义论”的角度讲,扶助弱者是基于以下两方面的要求:首先,扶助弱者是维护人的尊严的要求;其次,扶助弱者是实现社会公正的要求。从功利论的角度讲,扶助弱者是出于以下三方面的需要:第一,扶助者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第二,扶助弱者是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第三,在我国,扶助弱者还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需要。以弱者作为武器的抗争,借助弱者自身所带的社会道德力量,从而能够激发社会成员的扶助与支持,赢得社会舆论的关注与重视。
底层的弱势更多的是底层民众的自发行为,其行为方式也许是隐性的、自发而零散的。它们几乎不需要协调和计划,它们通常表现为一种个体的自助形式,避免直接地、象征性地与官方或精英制定的规范相对抗。底层的另一个特点是它具有反应性或应对性,它是对现实生活中的困苦或不满寻找解释的方式和解决的路径。但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利益诉求都可以成为底层民众进行抗争的诱因。因为如果遭受压迫就足够引发民众抗争的话,那这个世界就会到处都是民众的抗争。就东南亚的经验而言,下列情形之一可能会发生:一种情况是,当农民被压迫到饿死的边缘,被迫背井离乡。比方每年都从农民的口粮里多拿走一杯大米,年复一年。也许很长一段时间,他们的生活都没有受到明显影响,但最终会达到一个临界点,那就是他们无法再养家糊口。
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所说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是在发展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历史过程和社会结果”。在我看来,在要完成这长期历史任务,就要在下面几个问题上形成共识:第一,一定要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基本权利;第二,合理建立社会利益表达博弈机制;第三,要进行司法改革,树立司法的权威;第四,要提高国家的管治能力。要真正解决中国目前存在的农民工的切身利益,最终的出路当然要实现民主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