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害”新说

落桂闲人 杂文 乱弹八卦 2009-01-01 15:20 责任编辑:酒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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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四害”祸国殃民,为害匪浅,已经严重危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我们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走向复兴的伟大事业。“四害”一日不除,国家就一日没有安宁,老百姓就一日没有过上好日子的盼头。这是我们政府应该重视的问题,也是我们公民应该共同抵制的弊端。

位卑未敢忘忧国,从上大学开始,笔者就养成了通过报纸、电视和现在的互联网关注时事的习惯。也许是修养不够,在欣喜地感受到社会各方面不断进步,祖国日益繁荣昌盛的同时,笔者也经常为社会上发生的一些人和事愤怒,有时甚至拍案而起,大声咒骂。有时也问自己,你这么卑微的一个人,再愤怒、再发火有什么用呢?你有能力改变这个世界吗?弄不好还因肝火过盛,疾病上身,甚至一命呜呼。但一遇到什么事,还是忍不住地感到愤怒,想发表一些言论。远的不说,这一段时间有两件事,再次触动了我愤怒的神经:一件是国家重金投入、媒体广泛报道,备受社会各界瞩目的“太湖治污”,在大张旗鼓的“零点行动”七八年后,又重蹈了同样轰轰烈烈的“淮河治污”的覆辙,十六年治污功败垂成;另一件是在社会日益走向文明、人权日益得到保障的今天,“现代奴隶”、“现代包身工”竟然出现在社会主义中国的大地上,而山西当地公权部门对此事的麻木甚至纵容也同样令我感到震惊、愤怒。诗人艾青在其名作《我爱这土地》中写道:“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我也想说:为什么我的心头常常喷出怒火?是因为我热爱这块土地和生活在这块土地上的人民,是因为我遵从良心的召唤,渴望公理、正义在我们这块多灾多难的古老土地上开花、结果。

其实,对一些人和事,比如发生在山西、河南的“窑场奴工”事件,只要是稍有正义感和良知的人,都会感到震惊、愤怒的。民众的愤怒是社会正义的体现,是令一些贪官污吏心惊肉跳的高压线。他们可以任由诸如“窑场奴工”这样挑战人类良知的恶性事件发生在“卧榻之侧”而“酣睡”,但当民怨沸腾,惊动高层领导之后,他们才如大梦初醒一般雷厉风行起来。对这些麻木不仁的官老爷们来说,民众的愤怒应该永远是扬在他们屁股后面的响亮的鞭子。

然而,愤怒毕竟不是我们的目的,一味愤怒反而可能使我们丧失理智,而且还会伤害我们的身体。在愤怒之余,我们更需要理性的分析,找到令我们愤怒的根源,并设法铲除它们,这样,我们才能从此少愤怒,甚至不愤怒,我们的国家、民族才能走向繁荣、昌盛。正是基于此目的,笔者对这些年发生的一些事进行了认真地清理,发现有四种丑类总是做出一些令善良的人们难以想像、无法容忍、更耻于去做的坏事。他们就是我们屡屡刺痛我们的良知、挑起我们怒火的根源,他们就是危害我们民族走向复兴、国家走向强盛、人民走向幸福安康的“四害”。这四种丑类分别是——

一、“蟑螂”:黑恶势力

危害烈度:★

这里提到的黑恶势力,当然也包括单个的杀人、抢劫、抢夺、强奸等暴力犯罪分子,但主要指的是那些具有黑社会性质的暴力犯罪团伙。

这类黑恶势力最大的特点是它的邪恶性和暴力化。他们是一群魔鬼附体的人,是一伙最为穷凶极恶的亡命之徒,他们或者为了区区几十元、数百元就砍断人手,断人肢体,或者欺行霸市,鱼肉乡里,或者敲诈勒索,强迫收取“保护费”,或者充当打手、杀手,助纣为虐,欺压良善,或者杀人越货、污辱妇女……他们作奸犯恶的行为虽然五法八门,共同的一点却都是让膨胀的兽欲完全支配了他们的行为,泯灭了他们的人性,“宁教我负天下人,不教天下人负我”。为了满足兽欲,他们不择手段,视人命为蝼蚁,为草芥,挑脚筋、挖眼、灌耳、割舌、断腿、剁指、解臂,无所不用其极,在“四害”当中,他们沾染了最多的血腥味。

这伙黑恶势力的第二个特点是团伙化。他们为非作歹时,实际上也做贼心虚,害怕遭到人数占绝对多数的善良人们的反抗,害怕遭到公检法等部门的打击,在这种情况下,结成团伙,互相打气壮胆,便成了他们必然的策略选择。从几个小毛贼结成的较为松散的盗窃团伙,到更多亡命之徒组成的组织严密、等级森严的黑社会组织,可以说都是这种心理的产物。他们一旦结成了团伙,作恶的力量便成倍地增加,再加上他们利用自己巧取豪夺过来的大量金钱,拉拢腐蚀了一大批政府官员作“保护伞”,有些黑社会头目甚至亲自以金钱为“敲门砖”,当上了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于是,这些黑恶势力的气焰也日益嚣张。前些年湖南省邵阳市的黑社会团伙“中国枭雄会”,竟然在市中心广场公开枪击警察,致使一名警察身负重伤,事后,又在市区的法制宣传栏里贴了一份“布告”:“中国枭雄会处决公安人员一名!特此布告。会长:狂龙”。河北省唐山市的杨树宽黑帮竟然驾驶着装甲车在街头“巡逻”,他们还“装备”有军用汽车3辆,枪38支,子弹万余发,可谓黑社会中的“超级精锐之师”,凭借手里的“枪杆子”,他们敲诈勒索了高达8亿元的财富。

不过,从总体上说,这些黑恶势力还是比较低调的,我们之所以感觉个别黑恶势力气焰嚣张,是以这个群体的绝大部分不嚣张为参照点的:他们犯罪的时间多选择在月黑风高的时候,作恶的地点多是人迹罕至的地方;他们大都不敢在公众场合坦白他们的黑社会身份;许多团伙虽然卖的是黑社会的狗肉,却挂着合法公司的羊头;他们的老大,就是势力再大,再心狠手辣,也多半要装出一副温良恭俭让的样子,比如前文提到的黑社会头子杨树宽,除了是华云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外,同时还顶着唐山市政协委员、全国“知名乡镇企业家”和河北省“非公有制杰出人才”等头衔;他还把自己打扮成一位乐善好施的“慈善家”,经常资助一些贫困学生……如此看来,这些黑恶势力头脑还是比较清醒的,他们深知他们的身份、他们的行为都是见不得人的,不能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这个特点倒是和专门在阴暗角落里活动,害怕见阳光的蟑螂很是相似。

把他们称为“蟑螂”,还有一个原因:这些黑恶势力虽然个个都是亡命之徒,做的坏事件件也可以称得上丧心病狂,但他们数量不多,社会地位也不是很高,往往扮演权力或资本的走狗角色,因而他们虽然比较容易激起民愤,但危害社会的能量与后面的其他“三害”相比,还是比较小的。这一点也与蟑螂相似:蟑螂这东西虽然臭名昭彰,但平时很难一见,对人类的危害也远不如其它“三害”大,否则,它们怎么会仅仅在麻雀被平反以后才侥幸挤进“四害”行列呢?

二、“苍蝇”:学阀

危害烈度:★★

据《现代汉语词典》解释,“阀”,“指在某一方面有支配势力的人物或家族”,虽然词典没有明确指出这个词的贬义色彩,但从军阀、财阀等称谓来看,一沾上“阀”,大抵不是什么正派人物。本文所谓的学阀,是指这样一号人物,他们可以称得上某学科领域的学术权威,在普通民众看来,他们是专家学者,是知识的化身,智慧的体现。从常理来说,他们应该是知识分子中最精华部分之所在,在他们身上,承载着民族复兴和祖国富强的最大希望,负担着普通民众的最大信任和期待,而且,他们往往也受到了政府的尊重,民众的敬仰,然而,人们却发现,他们已经丢掉了以屈原、杜甫、陆游、文天祥、闻一多、朱自清等为代表的中国知识分子心系天下、忧国忧民的优良传统,抛弃了追求真理、刻苦钻研的学术精神,热衷于追逐一己私利,蝇营狗苟,甚至不惜出卖灵魂和良心,沦为权贵的跟屁虫,或者充当奸商掠夺人民的帮凶。

比如,对于中下层民众面临的一些民生难题,如房价高、看病贵、上学难、下岗失业等,他们不仅表现出令人难以置信的冷漠,反而胡说什么“房价涨得快是正常现象……是好事”(厉以宁),“说房地产炒过头,那是胡话”(李扬),“在改革过程中,国有资产的流失是必然的,不必大惊小怪的”(厉以宁),“8亿多农民和下岗工人是中国巨大的财富,……他们的存在和维持现在的状态是很有必要的”(厉以宁),“中国是否应健全福利与社会保障制度?我建议取消所谓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等福利,目的是保持大家的工作热情和能力”(厉以宁),“中国不应该建成福利社会”(厉以宁),“中国的贫富差距还不够大,只有拉大差距,社会才能进步,和谐社会才能有希望”(厉以宁),“教育及医疗是否应产业化?中国目前为什么穷人上不起大学?是因为收费太低”(张维迎),“中国煤矿死人也没法避免!因为中国的老百姓太穷了。……谁叫你不幸生在中国了”(何作庥)……这哪是在探讨问题阐述主张,分明是在肆无忌惮地刺伤公众的情感,挑衅民众的心理底线!

然而,对于一些富豪在聚敛财富过程中的种种劣迹,如欺诈、贿赂、侵吞国有资产、盘剥工人、偷税漏税等等,他们却表现得异常宽容,公开声称“我要为富人说话”(厉以宁),“我们要保护先富裕的人”(茅于轼),“经济学家就是为利益集团服务的”(樊纲),不许广大民众质疑这些富豪的财富来路不正。2004年8月,当香港教授郎咸平抨击格林柯尔董事长顾雏军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大肆鲸吞国有资产,“郎顾之争”燃起战火时,与广大民众几乎一边倒地支持郎咸平相反(新浪、搜狐等网站的民意调查表明,支持郎咸平的网民约占90%),那些所谓的“主流经济学家”几乎无一例外地站到了“挺顾”阵营,说什么“要善待对社会做出贡献的企业家”(张维迎)。其实,明眼人一眼就可以看出,他们所说的“对社会做出贡献的企业家”,是诸如大肆侵吞国家财产,掠夺普通民众的赖昌星、周正毅、牟其中、顾雏军、张荣坤之流。他们还臆造出来一个“仇富”的名词,胡说什么“中国穷人为什么穷,因为他们都有仇富心理”(厉以宁),还诬蔑普通民众贫穷是因为“懒”,声称“治穷先治懒,治懒必须逼”(钟朋荣)。但他们却有意无意忽略了这样一个普遍存在的事实:在缺乏公平的社会环境里,富者的暴发往往建立在掠夺贫者的基础上,首先是富者的不仁,和他们对贫者、弱者尊严的践踏,然后才会有弱者、贫者对他们的愤怒和仇恨;他们也不愿意正视另一个普遍存在的事实,即民众向来也不是对所有的富者一概仇视,比如传统社会里,民众就对一些热心公众事务、经常周济贫穷乡里的“善人”充满了由衷的感激、赞美和敬佩之情,比如民众从来就没仇视过向慈善事业捐款累计超过200亿美元、并且通过遗嘱的形式把遗产的99%捐赠给慈善事业的世界首富比尔•盖茨,也从来没有对热心公众事业的香港富豪霍英东、李嘉诚、田家炳等说过什么不敬的言辞。他们还鼓吹对“问题富豪”的“原罪”进行赦免,声称如果清算他们的“第一桶金”,就是“否定改革的巨大成绩”(胡德平)。他们还放肆地宣称,“(腐败和贿赂)是改革过程得以顺利进行的润滑剂,在这方面的花费,实际上是走向市场经济的买路钱,构成改革的成本费”(张曙光),“在公有制下,官员索取剩余可能是一个帕累托改进;因为它有利于降低监督成本,调动官员的积极性。私人产品腐败的存在,对社会、经济发展来说即使不是最好的,也是次优的,第二好的……”(张维迎)。

著名经济学家萧灼基声称:“中国现代化的标志是北大教授拥有轿车和别墅”。为了实现他们所说的“现代化”,多数“著名经济学家”当了数家、甚至几十家大公司的独立董事或顾问,整天忙于做费用惊人的讲座,出席各种论坛、会议,利用他们垄断的“权力和不对称信息”(全国人大代表洪可柱语)攫取财富。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其家族从1992到1997年短短五年间以令人瞠目结舌的高速度暴富,“已拥有上亿资产,直接和间接投资控股参股的企业达二十多家”,受到舆论的广泛质疑。

东南大学交通学院院长王炜率领的“专家组”,为了获得汽车销售商的几文赞助,竟然研究出了“中国城市环境污染不是由汽车造成的,而是由自行车造成的”这样滑天下之大稽的“科学结论”。全国“牙防组”的专家们,利用全国人民对他们的信任,违规认证十三载,获利218.5万元,还非法收受了宝洁公司等企业的“捐款”1300多万元。

“最难是敢面对大众舆论保持独立性,这才是一个学者真正应该有的独立性”(张维迎),“学者不是民意代表,不应该迎合任何人,这就是一种历史责任,一定要本着对社会、对自己负责任的态度做学者”(张维迎),“一个学者要有公信力,首先得有良好的个人品德,其次要有严谨的学术态度”(张维迎)……这些话听起来真是理直气壮,掷地有声,如果它们出自伽利略、布鲁诺,或者张志新、陈景润之口,我们会肃然起敬,马上起立鼓掌的,但当我们得知说这些话的人,是我们的一些著名“专家”、“学者”、“教授”、“博导”时,我们感到的只有滑稽和荒诞,这和“三陪女”声称自己是一个纯情淑女有何区别?

由于这些学阀将过多的精力用在了敛财上,至于学问,那就只好靠边站了。他们没有心思,也没有多少精力在书斋里精心钻研,更没有耐心深入基层去做调查研究,他们所能做的,就是利用他们精通外文、出国机会多、外文资料丰富的优势,将欧美学者的研究成果改头换面,变成他们的“著作”,于是,经济学成了西方经济学的一统天下,社会学里欧风美雨盛行,心理学教育学更是“言必称英美”,至于这些“洋理论”在中国是否会水土不服,他们是懒得管的。

真正的科学理论往往是深深地植根于实践的深厚土壤中的,这是我辈凡夫俗子也明白的常识,然而,我们的某些“知名学者”却对当前中国的实际情况无知到了惊人的地步。笔者有幸出席了一次学术会议,听一位同事谈到华东师大那位号称“课程改革旗手”的“大人物”的一件轶事。这位新一轮课程改革以来“主编”过无数“课改书籍”,发表过无数“课改”宏论的“课改专家”,在回答人们“新课程理念太新,农村和边远山区的教师可能操作不好”之类的疑问时,说了一句被我那位同事称作“可以与傻冒皇帝晋惠帝那句‘何不食肉糜’相提并论”的话:“没有好的老师,可以让学生看电视录像嘛!”

这件轶事的真伪我们无从考证,但“课改专家”们提出的“课改方案”令许多从教多年的教师“不会教课了”却是实实在在的事实!在一些课程改革的研讨会、报告会上,我们也经常看到或听到一些中小学教师当众对课程改革提出的“脱离实际”的批评、质疑。是“课改专家”们的理论太先进了,还是教师们的观念太陈旧了?我们似乎很难在这二者之间做出选择。“课程改革的关键是有一支具有新的教育理念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这话当然是不错的,不过,我们是否也可以运用一下逆向思维:曾经“轰轰烈烈”的课程改革现在之所以处境尴尬,“应试教育”依然“实实在在”,根本原因是教师素质不行?这不,课程改革刚开始没多久,他们就为他们预料中的失败找到合理的借口了。

还有一些“知名学者”,为了“多出成果、快出成果”,更是做出了为人所不齿的下三滥勾当。中国科学院的洪国藩、北京大学的王铭铭、复旦大学的申小龙、浙江大学的褚健、东南大学的顾冠群、山东大学的蒋民华等等,这些国内一流科研院所和高校的院士、教授、博导,都曾被曝光抄袭、剽窃或学术造假。据媒体报道,山东省某著名高校一位副校长,一年申报的“科研成果”竟多达1300万字,也就是说这位公务缠身的副校长,即使一天不间断,每天也要写三四万字,啧啧,真的可以称得上学术研究的“世界冠军”了!

至于日常生活方面,某些学阀也丢掉了知识分子的操守和斯文,一如贪官和富豪那样腐化堕落,有的甚至达到了不知廉耻的地步。前面提到的那位“课改专家”,与另三位“德高望重”的教育理论家被业内人士私下里称作“教育界四大色狼”。据媒体报道,武汉一所大学曾邀请一位年逾古稀的院士评审一个科研项目,可这个院士竟然要求对方同时支付一位韶龄少妇的往返机票。这一对老男少妇在此间同吃同住,种种丑态令主办方跌碎了许多副眼镜。

这就是我们的某些“专家学者”:出卖良知,出卖灵魂,公然与贪官、奸商勾勾搭搭,充当他们盘剥广大民众的帮凶;学风浮躁,耐不住书斋的清苦和寂寞,也不愿深入实践调查研究,只能从国外学者那里“批发”,甚至盗窃一些观点和理论来装点自己的门面……认清了他们的丑陋面目,我们就不难理解,他们鼓吹的国企改革为什么造成了那么多国有资产流失,那么多工人下岗、失业,住房改革、医疗改革和高教改革非但没有使广大民众得到任何实惠,反而在他们面前人为地堆起了“新三座大山”。正如社会学家孙立平所言,“一些改革的走向已经不是朝着一种新体制的建立,而是不合理的利益瓜分”,“每一次涉及大多数人利益的改革最后往往都成为一场利益或财富掠夺的战争”。香港科技大学教授丁学良曾有个著名的论断:中国真正意义上的经济学家,“最多不超过5个。国内有的著名经济学家连在国际上最好的50个经济系里当研究生的资格都不够”,此说看似偏激,然而根据《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与某网络新闻中心的一项调查,此说得到了83%的公众支持。不独经济学领域,其它领域的一些专家、学者也陷入了空前的公众信任危机,“砖家”一词的出现和广泛传播即是一个明证。我们也看惯了这样一个耐人寻味的现象,每当一位“砖家”刚刚发表一番“宏论”,马上网上“板砖横飞”,骂声一片。

然而,公众虽然认识到这些学阀已经变成了一群一心追逐铜臭的“苍蝇”,但在“知识就是力量”,各种“专家”日益深刻地影响我们生产、生活的今天,我们又不能不聆听他们那种苍蝇嗡嗡似的喋喋不休的说教,这正如我们明知某些医院已经成了“宰客”的地方,还不得不“引颈受戮”,乖乖地把自己不多的血汗钱双手奉上,——我们难道还有其它选择吗?这就是我们国家和民众的悲哀。

三、“蚊子”:奸商

危害烈度:★★★

有句话叫做“无商不奸”,这句话是极端了点,但也道出了一个基本事实:商人总是要逐利的,他们若没有完善的人格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又没有西方国家那样完备的法制从外部加以制约的话,是很容易变成利欲熏心的奸商,成为肆意榨取人民血汗的“蚊子”和“吸血鬼”的。不幸的是,这正是过去二十年来发生在我们国土上的事实。

我们当然也不否认,绝大多数工商业主是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用他们的勤劳和智慧来圆自己的发家之梦的。但我们也不能否认的一个事实是,由于市场经济的法则,大部分商家的利润是很微薄的,挣到一些钱并不难,但要在短时间内发家致富,成为千万或亿万富翁,那也肯定近乎天方夜谭。换句话说,那些一夜暴富的人,绝大多数都是经不起道德和法律的拷问的,沈太福、邓斌、卢俊雄、赖昌星、蔡天真、胡志标、牟其中、周正毅、黄宏生、张海、顾雏军、张荣坤……这些我们熟悉或陌生的富豪名字,竟然没有一个是清白无辜的!

他们最常用的攫取财富的手段是勾结腐败官员,大肆侵吞国有资产。格林柯尔老板顾雏军,采用种种非法手段,仅用9亿元人民币,即“买”回资产总值达136亿元的科龙、美菱、亚星、襄轴等众多响当当的国有企业。上海富豪张荣坤,“银弹”、“肉弹”左右开弓,炸倒包括前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前国家统计局长邱晓华在内的一大批高官,挪用包括“社保基金”在内的60亿元国家资金,他自己也摇身一变,仅仅33岁就以26亿元的资产“荣登”2005年胡润中国富豪榜第48位。四川省乐山市泥水匠出身的老板王德军,通过行贿,以4000万元“换来”4.6亿元的国有资产,成了拥有9800万美元资产的富翁,位列2004年福布斯中国大陆富豪榜第167位。

肆无忌惮地压榨盘剥工人,掠夺民众财富,是不法奸商们发家致富的另一个秘诀。马克思有句名言:“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一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可以说,今天中国的某些资本家和奸商在对工人敲骨榨髓方面,比起他们的西方前辈和解放前的祖宗来,有过之而无不及。

其一,黑窑场老板:采取暴力手段,强迫工人劳动,制造了令人发指的“奴工事件”。在他们开办的窑场里,有身体残疾者、智力残疾者、未成年的初中生,甚至“性奴”,他们在打手、监工的监视下,每天从事十多个小时的繁重体力劳动,没有一分报酬,还经常遭受毒打,不少人被活活打死……我原以为我们只能在反映奴隶社会或者“万恶的旧社会”的书籍或影视中看到的悲惨场景,没想到却在社会主义新中国的大地上不止一次地看到了!这些活生生的事例告诉我们,如果没有真正的民主与法制体制的制约,资本可以把人性泯灭到何种程度,把处于弱势地位的普通民众奴役到何种地步!

其二,“血汗工厂”老板:践踏“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等有关法律法令,无视工人健康,强迫或变相强迫工人加班加点,超时劳动。央行曾发布了一份农民工薪酬调查分析,调查显示,在调查对象中,每周工作时间在41~60小时的占1/2,超过61小时的占1/3。在不少“血汗工厂”里,工人的日平均工作时间为14、15个小时,甚至更长。2004年4月30日广州《新快报》报道,广州某公司工人每天凌晨2点下班,6点30上班,除去洗漱时间,睡眠时间不超过4小时。超时工作使工人疲劳操作,从而大大增加了因工致伤致残的风险,据英国《独立报》报道,中国工厂里每月大约有数万根手指被切掉(参见2007,5,16《参考消息》);更严重的是,还极大地损害了工人的身心健康,甚至造成“过劳死”悲剧的发生,赵振英(1990)、徐章水(1998)、李金中(2001)、贾平夫(2001)、何春梅(2005)、甘红英(2006)、魏美仁(2007)……还有其他更多不知名的鲜活生命就这样消逝了,他们生前“吃得比猪差,干的比牛多”,他们的“勤劳”、“节俭”并没有使他们发家致富,却给黑心的资本家换来了大把大把的钞票!

其三,黑煤窑老板:不顾工人死活,大发黑心财。在现代人看来最为宝贵的人的生命,在泯灭人性的黑煤窑老板眼里,似乎和蝼蚁一样“轻于鸿毛”,如果有差别的话,至多是几把钞票而已,在他们眼中“重于泰山”的,是那深藏在地下的“黑金”,只要能得到这劳什子,他们是不在乎这上面沾染多少血迹的。据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在2005年6月份的一次谈话透露,2004年,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煤矿事故129起,也就是每3天发生一起;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14起,也就是不到一个月发生一起;这一年,我国“100万吨死亡率”为3,这个数字是美国的100倍,是波兰和南非的10倍;我国的煤矿产量占世界的31%,但煤矿死亡人数却占了世界煤矿死亡人数的79%!据官方统计数字,全国煤矿2000年事故死亡人数为5798人,2001年为6078人,2002年为6528人,2003年为6424人,2004年为6027,2005年为5986,2006年为4746,据称30年来首次降到了4800人以下。另据一份资料,1990年到2005年,我国共有94087人死于矿难。

然而,在矿难中丧生,远远不是矿工及其家属灾难的全部。由于缺乏必要的安全保护,许多人患上了尘肺病。尘肺病目前是中国的头号职业病,患者的平均寿命不足48岁。该病是因长期吸入大量粉尘而导致的肺组织不断纤维化的全身性疾病,症状为胸闷、胸痛、气短、咳嗽、全身无力,由于不能平卧,连睡觉也得采取跪姿。依中国目前的医疗水平,根本无法根治,这也就意味着,得了尘肺病的人将一辈子与呼吸困难搏斗,直到最后肺功能衰竭,呼吸困难,痛苦地跪着死去,令人惨不忍睹。

据《中国青年报》2006年5月17日报道,根据卫生部给出的数据,截止2005年底,中国患尘肺病的人数累计有60万,死亡17万,每年还新增上万人。但该报道同时也引述北戴河国家煤矿安监局尘肺康复中心主任的话,指出这个数字实际只是国有大型煤矿的数据,实际发病人数应有上百万人。另据《人民网》2004年6月22日的报道,当时全国因下井挖煤而患尘肺病的人数为120万,另外还每年新增患者7万人。此外,网上还流传国外专家的估计,中国尘肺病患者人数应在500万左右。数据虽然相差如此之大,但中国的尘肺病人数占世界第一,世界上一半的尘肺病人在中国,应该是没有争议的。据调查,煤矿工人患者又正好占中国患者的一半。《中国青年报》的那则报道还引用北戴河国家煤矿安监局尘肺病康复中心原主任的话指出,我国每年死于尘肺病的人数,比矿难和其它工伤事故的3倍还要多。这就是说,如果我们取2000至2006年矿难死亡人数的平均数,5941人,再加上尘肺病人数约17823,则每年至少有2.36万的青壮年生命被煤矿老板们的黑煤窑所吞噬。美军越南战争死亡人数为5.8万人,伊拉克战争截止到2007年6月7日死亡人数为3501人,这也就是说,我们死于煤矿老板黑手的,每年相当于打六到七个伊拉克战争,将近半个越南战争!

真是“一将功成万骨枯”啊!在煤矿工人的累累白骨中崛起的,是一小撮煤矿老板,他们的暴富令人咋舌:2005年8月,正当全国人民为发生在广东省梅州市死亡人数为123人的“8•7”兴宁特大矿难悲愤不已的时候,山西一些暴富的煤老板们却一次购进单价为105万的“悍马”轿车20辆!太原有个王姓煤商,家中拥有本田、奥迪、沃尔沃、别克、丰田等豪华车十数辆。另据媒体报道,在山西高平,仅占全市人口万分之三的煤老板的存款却占全市储蓄总额的30%,他们人均500万元的年收入也与当地低收入人群的500元形成了巨大的反差。

其四,房地产开发商:权钱交易,牟取暴利。粗看起来,房地产开发商既没有黑砖场或“血汗工厂”老板式的野蛮,也没有黑煤窑老板那样的血腥,但他们追逐利润最大化的冲动与他们这些同类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他们善于钻法律和政策的空子,利用金钱拉拢利诱官员、学者、媒体为己所用,和他们结成掠夺民众的“神圣同盟”,钱权交易、野蛮拆迁、欺诈宣传、偷税漏税等等,无所不用其极,因而他们能够长袖善舞,左右逢源,赚个盆满钵满,成了九十年代中后期市场化改革以来获益最大的群体之一。典型的标志之一,是近年来各地房价全线飙升,不断创着新高。即使2005、2006年国家先后推出“国八条”、“国六条”,不断加大调控力度,也只是暂时放缓了他们攫取暴利的步伐,进入2007年,房价又逐渐进入了高速增长的快车道,以致早在去年11月10日,“房地产大佬”任志强就得意地宣称:“宏观调控的目的不是为了让房价下跌,而是让房价稳定增长”,今年又在“博鳌论坛”上说:“调控一次房价涨一次”,“没有买房的都亏了”。有报道说,南宁、贵阳、成都等地的房价已经比上世纪90年代涨了近10倍,从600-700涨到4000-8000元/平方米。1999年,山东省青岛市住宅商品房均价还仅为2067元/平方米,而到2006年上半年,则飙升至6288.2元/平方米,8年涨了3倍。标志之二,从2002年到2006年这五年间,房地产业有四年位列《共鸣》杂志评选的“中国十大暴利行业”之首,只有2005年列第五。标志之三,在福布斯公布的2004年中国内地富豪榜中,前200人中有64人来源于房地产行业,在前20名中,有11位涉足房地产行业,而在胡润版的富豪榜中,前10位中有7位来自房地产业或与之相关。2006年的胡润榜中,前10位中,涉及房地产业的富豪多达8位。标志之四,合生创展老板朱孟依2005年的财富还是65亿,2006年则暴涨到165亿,同期,世茂集团老板许荣茂也从100亿急剧膨胀为160亿。

房地产业的火爆和房地产商的暴富,给中国的社会和谐与经济发展带来了一系列严重的问题:

首先,加剧了贫富分化,强化了人们的被剥夺感和不公平感,给社会稳定埋下了隐患。有人曾算了一笔账:对于一个普通百姓来说,在北京买一套100平米的房子,如果他是个工人,一个月800元,不抽烟、不喝酒、不结婚、不吃饭,总之一分钱不花,而且要在房价不涨的前提下,他要连续工作100年;假如他是个公务员,一个月2500元,也是不抽烟、不喝酒、不结婚、不吃饭,还要不贪污受贿,也要熬上33年。有报道称,现在已有70%的居民买不起新房。据新浪网一项调查,城市购房居民中,有91.1%的人使用了按揭贷款的方式,其中31.75%的人月供超过了月收入的50%,远远超过了国际公认的30%的“警戒线”。1997年,中国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金额还不到200亿元,到2005年,已经达到了16000亿元,8年时间增加了80倍。据研究,一个稳定的社会,应该是中等收入者占最大比重的“橄榄型社会”,正如美国经济学家舒尔茨在《穷人的经济学》中指出的,“一个社会的消费者中穷人太多,富人太富,迟早会要出问题”。然而,受高房价影响最大的,正是中等收入者这一群体,正是虚高的房价,断送了许多中等收入者及其家庭追求小康生活的努力,使他们成为有钱不敢花或不能花的房奴。

其次,房地产商在追逐暴利的过程中,大肆进行钱权交易,助长了官员的贪污腐败之风。官商勾结已成为房地产业的潜规则,是这个行业获取暴利的基础,近几年落马的许多贪官,都与房地产商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如前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前贵州省委书记刘方仁、前北京副市长刘志华、江苏省前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武龙、前山东省委副书记、青岛市委书记杜世成、安徽省前副省长何闽旭、天津市前检察长李宝金、江西省前检察长丁鑫发、湖南省郴州市前市委书记李大伦、前副市长雷渊利、江苏省苏州市前副市长姜人杰、常州市前政协副主席张东林,以及前中国银行副董事长、中银香港副董事长、总裁刘金宝、前中国建设银行行长王雪冰及其后任张恩照,前中国银行副行长赵安歌等人。

第三,房地产商为攫取暴利而进行的野蛮拆迁,极大地损害了普通民众的利益,激化了社会矛盾,危害了社会安定。最典型的莫过于2005年1月发生在“国际化大都市”上海的一起野蛮拆迁案例:为了逼走居民,一向以“拆迁速度快、办法多、善啃硬骨头”的上海城开集团,先是安摄像头监视、暗中拆除楼梯、砸坏门窗和房顶、偷剪电线、毁坏水龙头,甚至殴打居民,后来终于“忍无可忍”,于9日凌晨一把火烧死了曾参加过抗美援朝战争的志愿军老兵朱水康及其老妻!在震惊全国的“嘉禾事件”中,在当地政府提出的“谁影响嘉禾发展一阵子,我就影响他一辈子”的口号下,一些教师被“下放”,一些夫妻被迫离婚。

第四,由于房地产的巨大利润,吸引了大量投资,挤压了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等高新科技的投资空间,造成对其投入相对不足,这就严重影响到我国的产业结构升级,给我国国民经济的长远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

第五,畸高的房价和看病难、上学贵成了三大民生难题,沉重打击了占人口绝大多数的中下等收入者的消费信心,使国内消费市场不断萎缩。2006年11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苏宁指出,中国最终消费占GDP的比重已从上世纪80年代的62%降为2005年的52%,居民消费率也从1991年的43.8%降到2005年的38.2%,达到历史最低水平,而世界平均消费率为78-79%。国内消费市场的严重不足使我国经济的增长不得不过于依赖投资和出口来拉动,扩大投资会加大经济过热的风险,而过于依赖出口也会使我国经济对国际市场风险的抵御能力大为减弱,这些都对我国经济持续、健康的发展埋下了隐患。

最后,房地产业存在着严重的泡沫,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它给中国经济的安全运行带来了严重威胁,一旦泡沫破碎,必将带来一系列灾难性的影响,20世纪90年代日本“失去的十年”和亚洲金融危机都殷鉴不远。

这就是我们社会上出现的某些富豪,他们的发家过程充满了野蛮、血腥、欺诈和罪恶,美国《时代周刊》曾经援引中国人民大学的一项调查,指出有60%的中国民众相信富豪们的财富大多是通过非法手段攫取的。他们为富不仁,千方百计地偷税漏税,大肆挥霍,并以各种冠冕堂皇的借口向国外转移他们非法获取的财产。有资料表明,近年来,高档服饰、香水、跑车等国外奢侈品在中国市场的增长率达到了80-100%,使我国成为“全球奢侈品增长最快的地区”。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约有90%的房地产企业存在着程度不同的偷税漏税问题,例如,2004年,杭州市审计部门发现,列入审计范围的37家房地产企业竟有17家逃税,金额高达7000万元;南京市被地税部门检查的10家大型开发商,竟然均存在着偷漏税款问题。另据一份资料,中国有99%的企业从未从事过任何慈善捐助活动;2005年,我国全部私人捐款为17亿元人民币(包括普通民众的扶贫、救灾捐款),远远低于美国的2603亿美元的数据,人均捐款仅为0.16美元。

不过,若说没有热心公益事业的富豪,似乎也不太符合实际,比如上海就曾有一位富豪,2001年其公司净利润2201万元,但这一年他捐给慈善事业的金额却高达2706万元,净亏500多万元!如此乐善好施的“大慈善家”是何许人也?他就是将陈良宇、邱晓华等一大批高官拖下水的张荣坤。正是通过这一系列捐助,在上海无权无势的他获得了一系列头衔: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慈善之星、民政部先进个人等等,而有了这一大批耀眼的光环,张老板就在上海滩这个“冒险家的乐园”找到了呼风唤雨的广阔空间,后来果然一鸣而天下惊,制造了一场烈度极高的“官场地震”。

对于这样一伙利欲熏心的吸血鬼,希望他们“带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岂不是与虎谋皮?他们的暴发,对我国社会与经济的发展有百害而无一利;他们的暴发,是我们国家的悲剧、民族的耻辱和广大劳苦大众的灾难!

四、“老鼠”:贪渎官员

危害烈度:★★★★

根据2001年12月11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在中国十大社会阶层中,居于最高端的是“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他们位高权重,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拥有主导甚至决定整个国家或者局部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方向的巨大影响力,按道理,他们应该像古代的海瑞、或者现代的焦裕禄那样兢兢业业,克己奉公,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他们的职责,然而,在这个群体中,却有少数害群之马,贪污渎职腐化、严重败坏了党和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从媒体披露出来的大量事实都说明,这个从先秦时代开始就被人们称为“硕鼠”的群体,是当代中国最为寡廉鲜耻的一个群体,也是对人民走向共同富裕,祖国走向富强、中华民族走向全面复兴的征程危害最烈的一个群体,是名副其实的“四害”之首。

下面是笔者概括的这帮“硕鼠”祸国殃民的“七宗罪”:

其一,不信马列信鬼神,已经丧失了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的起码资格。据2006年9-12月国家行政学院程萍博士对来自上海、湖南、青海等省市的900名县处级官员的调查,“很相信”、“有些相信”相面的官员,接近三成。前黑龙江省政协主席韩桂芝、前沈阳中院院长贾永光、前山东省泰安市委书记胡建学等等,都是这方面的典型。河北省前副省长丛福奎更是接受了五台山白云寺女住持的“灌顶”,成了佛门的一名“俗家弟子”,法号“妙全”;他还和专以测字算卦为业的“女大仙”殷凤珍打得火热,并勾搭成奸。他还常“教育”别人:“现在社会上好人越来越少了,老百姓都要信佛就好了,佛教比较文明,教人如何行善积德,不做坏事,信佛的人多了,社会也就安定了。”但就是这个“吃斋吃素”的“佛门弟子”,却以做“善事”为幌子,先后向6名私营业主索贿达1700万元。

另一个贪官,前重庆市烟草公司副总经理(副厅级)、党组成员冯文超,则以为自己修建豪华“活人墓”的方式宣告了他的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的虚妄。该“活人墓”占地400多平方米,墓碑高达两米,环境肃穆、气势恢宏,由16名石匠耗费近3年才完工,仅围墙和天井坝就花了10万元左右,其奢华程度令人瞠目结舌。

其二,口是心非,满口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台上大讲特讲党风廉政建设,幕后却贪污腐化无恶不作。贵州前省委书记刘方仁曾说:“落实以德治国,必须大力加强党的建设,特别是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社会风气的转变。各级干部要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真正树立起人民公仆的形象,努力防止和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安邦兴国,法治与德治缺一不可。”当时恐怕再有想象力的人也不会想到,这位口口声声“以德治国”的省委书记,竟会勾搭上一个发廊妹,还收受贿赂661万元。

1994年夏,中央电视台拍摄《东方之子——成克杰》时,面对镜头,他时而摆出一副悲天悯人忧国忧民的样子,声泪俱下地说:“看到灾区人民受苦受难,我真不好受呀!”时而又慷慨激昂地说:“我要书写一些老百姓永远不会忘怀,认为我没有偷懒,正在努力为他们作贡献的历史,当然我绝不会书写相反的历史”。他那一句“想到广西还有700万人没有脱贫,我这个主席是觉也睡不好呀”更成了名言。成克杰还常常教育部下:“要用好人民给予我们的权力,权力是双刃剑,用得好是工作利器,用不好就会反伤自身”,“钱,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要那么多干什么?”然而,后来的事实证明,他违背了在电视上对全国人民的承诺,书写了“相反的历史”,受贿竟高达4000万元,终于把自己牢牢地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防弹衣书记”黄金高则以其出色的“表演才能”,着实忽悠了全国人民一把。2004年8月,他在人民网上发表《连江县委书记致信人民网:防弹衣为何穿了6年》,称为查处自己辖区内的腐败大案,一方面受到上头的压力,另一方面受到黑社会的威胁,6年穿着防弹衣上班。文章发表后,各大网站纷纷转载,轰动一时。然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位人称“反腐书记”的福建省连江县委书记,一年后却被指控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368万余元,美元将近23万元,价值26万元的寿山石30块,还长期包养4个情妇,——真是一个忽悠才华堪比赵本山的“表演大师”啊!

这些贪官虽然口头上对“腐朽的”西方资本主义制度、文化以及生活方式批判得最多,给人们留下一种反美爱国的印象,但他们大多把自己的子女、甚至配偶送到西方去“留学深造”,加入外国国籍,而他们则留在国内疯狂捞钱,一旦东窗事发,就赶快溜之乎也,潜逃到他们曾经口诛笔伐的“帝国主义国家”去。前贵州省交通厅长卢万里、前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杨秀珠,前中国银行开平支行三任行长许国俊、余振东、许超凡、前厦门市副市长蓝甫等人,就是这方面的典型例子。据最高人民检察院2001年公布的数字,当时我国“外逃海外的贪官4000多名,涉案金额50多亿美元”。到了2004年5月,公安部又披露了一组惊人的数据:1998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先后从30多个国家和地区将230多名在逃经济犯罪嫌疑人缉捕回国,然而仍有500多人负案在逃,涉案金额700多亿元。

和绝大多数骄奢淫逸的贪官相反,下面一些官员也许算得上另类:人称“廉政局长”的武汉市前市政管理局长明九斤有着很多“廉政轶事”:他平时穿着价格便宜的衣服,甚至袜子还有窟窿;他明令禁止干部在外就餐,自己也尽量赶回单位食堂吃饭;只要一有机会,他就会“敲打”下属注意“防微杜渐”;虽然买了新房,他仍然挤在拥挤陈旧的二室一厅住房里;他的弟弟、妹妹都是下岗职工,可“明局长”却不徇私情、不滥用手中权力,致使弟弟只得依靠人力三轮车为生;妹妹以帮人守摊为业。“作风朴实”的四川省南充市五交化公司前经理金荣中的事迹也同样“可歌可泣”:在五交化公司工作期间,他一年的招待费不超过2万元,是当地商业系统最低的;当年修建门面仓库时,他带头干活,连搬运费也舍不得出;他用的手机,是最老款式的、还用胶布包着的“大哥大”;他最体面的一件衣服,也是其姐夫不穿了给他的;几十年来他一直住在职工宿舍,从未购房置产,家中也不曾装修,没有像样的家具和家电,甚至用报纸糊窗户……这些官员的清贫作风很容易使我们想起死后两袖清风,连葬礼的费用也需要同事赞助的明代大清官海瑞,还有常年穿着打补丁的衣服,住着茅草屋、吃着窝窝头和咸菜的“党的好干部”焦裕禄。然而,令人们大跌眼镜的是,“廉政局长”利用职务之便,暗中收取“感谢费”、“拜年礼金”,共计47万余元;“作风朴实”的金荣中经理,也利用贪污、职务侵占、挪用公款、偷税等手段大肆敛财,涉案金额总计164万余元。

细查一下,这类“清贫型”贪官还真不少:广西玉林市前市委书记李乘龙、江苏省灌云县前司法局长孙存俊、甘肃省兰州钢铁集团公司前总经理张斌昌、陕西省宝鸡市前公安局长范太民等等。想想这些贪官,一方面日进斗金、腰缠万贯,一方面又要故作一穷二白的“贫下中农”状,看来当贪官也不容易啊!

其三,贪污受贿,充当奸商和黑社会势力的保护伞。正如资本总有一种寻求增值的冲动一样,权力也总有一种寻租的冲动。吴思先生借明太祖朱元璋之口总结出了一个“新官堕落定律”,并形象地描述道:“派出去的官员,如同冒着枪林弹雨冲锋的战士,一排排地被糖衣炮弹击中倒下。前赴后继,一浪接着一浪,一代跟着一代”。他还提出了一个著名的“淘汰清官定律”:“一个变质的政府,一个剥削性越来越强,服务性越来越弱的政府,自然也需要变质的官员,需要他们泯灭良心,心狠手辣,否则请你走人。……在这种背景下,清官和恶棍的混合比例并不是偶然的巧合,而是定向选择的结果。恶政好比一面筛子,淘汰清官,选择恶棍”。

在“新官堕落定律”和“淘汰清官定律”的双重作用下,贪官们也在“与时俱进”,作案手段越来越高,涉案金额越来越大,气焰也越来越嚣张。在作案手段方面,贪污受贿越来越隐蔽,出现了所谓的“隐性腐败”。2007年7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将“低买高卖”、“收受‘干股’(未出资而获得的股份)”、“(由行贿者买单的)合作开公司”、“(不出资)委托他人投资证券”、“借赌博受贿”、“由家人或情妇挂名领薪”、“由家人收受财物”、“延迟受贿”(指先为当事人谋取好处,等离职后再按约定领取报酬)等10种行为界定为受贿。花样如此之多,创造性如此之强,看来贪官也确实是一些聪明才智之士,仅此一点就令想象力贫乏的吾辈凡夫俗子大开眼界。

在贪污受贿金额方面,贪官们更是“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新人胜旧人”。根据吴思的研究,1952年被处决的“大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按照今天的市值,平均也就贪污挥霍了10万元左右,放到今天,也就是10年左右的徒刑;跟贪污40亿元的余振东之流相比,简直是鲸鱼口里的虾米,大象脚下的蚂蚁。他们若在九泉之下有知,一定会抱怨爹妈为什么不晚生自己五十年吧。

“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短”,既然得到了一些好处,贪官们便“全心全意”为奸商和黑社会“服务”起来,充当起了他们的“保护伞”。名震一时的沈阳黑帮头目刘涌,之所以头顶“人大代表”、“优秀企业家”的光环横行沈阳市区长达五年,敢于在光天化日之下砍伤技术监督局的执法人员,在繁华的商业街大肆打砸,当场杀死一人,并一度被辽宁省高级法院由死刑改判为死缓,就是因为他背后站着五个“保护伞”:“干爹”沈阳市前检察长刘实、“干妈”沈阳市和平区劳动局前党组书记高明贤、“姘头”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副院长焦玫瑰、沈阳市前常务副市长马向东、前市长慕绥新。有了这“五虎上将”“众星捧月”般地“保驾护航”,刘涌这个黑帮头目看来想不嚣张也难。

2001年2月20日晚,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局前副局长王振忠,为了帮助他庇护的老板徐承平独占福州旧车市场,调动数十名警察,其中包括多次获得“福州市十佳警察”和“全国优秀民警”称号的刘雄,用微型冲锋枪,连续发射150发子弹,将无辜商人卞礼忠乱枪打死。这则案例雄辩地说明了贪腐分子履行起“保护伞”的“职责”来是何等不遗余力,欺压起善良民众来又是何等心狠手辣。

其四,“唯财是举”、“任人唯亲”,大搞裙带风。如果问贪官们,我们党选拔任用干部的标准是什么?恐怕每一个贪官都会在公众场合说出“德才兼备”之类的话来的,然而,他们提拔任用的人往往既无才,更谈不上德。他们的用人标准,实际上只有两个:一是“唯财是举”,谁向他们行贿买官,他们就提拔谁。如号称“三光书记”(官位卖光、财政的钱花光、看中的女人搞光)的福建省前周宁县委书记林龙飞,在1996年到2003年间共提拔调整干部1000多人,收受贿赂230多万元。在他那里,副县级的“官价”是10-17万元,正科级的则从2万余元到10万元不等。二是“任人唯亲”,亲属、亲戚以及感情上与他们亲密的人,都是他们提拔任用的对象。

这就出现了三种我们司空见惯的现象:

一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现象。例如,前安徽省委副书记王昭耀发迹后,如魔术师一般轻舞权力魔棒,仅几年工夫,就先后将原是曲艺团演员的老婆提拔成省行政事务局接待处长;将原是化学教师的大舅子提拔成宣城市委副书记;将安徽师范大学毕业的大儿子提拔成共青团安徽省委联络部副部长;最有戏剧性的是小舅子,他本是一名文化不高的货车司机,然而在王昭耀玩魔术般地运作下,他如孙悟空一般摇身一变,就成了砀山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四年后又连升三级,成了宿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在震惊全国的济南2007年“7•9”爆炸案中丧生的济南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党委正科级干部柳海萍,本来只是山东省聊城县委招待所的一名农村籍的普通服务员,她全家之所以能“农转非”,并全部调入济南市政府下属机关“工作”,柳本人也当上了正科级的干部,全是因为柳17岁时就把自己的青春献给了整整比她大三十岁的高官段义和。

二是“带病提拔”现象。如安徽省前副省长王怀忠,从阜阳的基层干部一路高升至副省长,平均每两年就加官晋爵一次,而在此过程中,对王的质疑和揭露一直就没断过,当地人民称王为“王坏种”,还有一句民谣:“只要反腐不放松,迟早抓住王坏种”。又如山西省前副省委书记侯伍杰,早在1990年在阳泉市委书记任上,就曾因在北京的一家宾馆里与阳泉电视台的女台长鬼混被北京警方抓了个正着(一说嫖娼),以后关于他的各种举报也一直不断,但这并不妨碍他一路高升至位高权重的山西省第三把手。在“带病提拔”的贪官里面,刘平也许只能算个芝麻大的官,但他在排除掉县人大代表的“阻挠”,当上江苏省射阳县粮食局长之后,说的一句得意话足够经典:“人民不要党要”。

三是“腐败窝案”现象。这是贪官们“唯财是举”、“任人唯亲”用人“原则”的必然结果。“上梁不正下梁歪”,在他们执政的地方,往往是贪污腐化盛行,所以出现“抓住一个带出一串”的现象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例如,2003年4月,“三光书记”林龙飞被“双规”后,全周宁县重要部门一把手也纷纷落马,无一幸免。2003年,湖北省襄樊市74名领导干部被抓,其中包括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孙寅楚等11名市厅级干部,在当地引起了一场前所未有的“官场地震”。从2002年4月前绥化市委书记马德被抓起,一直延续到2005年夏,黑龙江省便爆发了一场更大规模的“官场地震”,包括前国土资源部长田凤山、黑龙江省前政协主席韩桂芝在内的8位省部级、不下50人的市厅级干部卷入其中,黑龙江省13个地市中的9个都有市一级干部涉案。至于县处级以下的干部涉及多少,由于资料欠缺难以计算,但我们仍可以“以斑窥豹”:马德案是“建国后最大的买官卖官案件”,仅媒体公开报道的就涉及馁化市二百多名县处级干部;绥棱前县委书记李刚就是这二百多名之一,他案发后,也牵出了绥棱县官员上百人,一时绥棱县官场几乎崩溃……如果要问这么大的“官场地震”,震源何在?答案还是那8个字:一曰“唯财是举”,二曰“任人唯亲”。

其五,玩忽职守,渎职犯罪。和贪污受贿的官员相比,渎职官员往往激不起那么强烈的民愤,有时甚至还会引起人们的一些同情,得到的处理往往也偏轻。据《检察日报》2006年7月25日的一则报道,渎职侵权案件判处免予刑事处罚或缓刑的比例,从2001年的52.6%递增到2005年的82.83%。然而,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厅副厅长宋寒松却把渎职侵权犯罪称为“不揣腰包的腐败”,他指出,贪污犯罪个案给国家造成的损失平均是15万元,而渎职侵权犯罪个案带来的平均损失却高达258万元,是贪污案的17倍。笔者以为,此言不谬,就以前一段时间引起公众广泛愤怒的山西“奴工”事件来说,从笔者收集到的有限材料来看,1997年的山西省太谷县、1999年的天津市、2002年的天津市、2003年的河南省新密市、2004-2005年的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辽宁省盘锦市、2005年的山东省文莱市、河南省开封市、2006年的河北省临西县、威县、清河县、山东省临清市、2007年的广东省惠州市、湖南省耒阳市、河南省新乡市、焦作市(以上均以媒体报道时间为准),都曾发生过或正发生着类似于山西省晋城市、临汾市的“奴工”事件。从时间上来看,绵延10年之久,从地区来说,遍布大江南北,说明这样的“奴工”事件已经不是什么个别事件,而是成了一类较为普遍的现象。试想,如果没有少数政府官员充当保护伞,没有更多的政府官员装聋作哑,这种令现代人发指、让整个中华民族都为之蒙羞的事件何以会在中华大地上“遍地开花”、屡“禁”不绝?还有前文提到的“淮河治污”和“太湖治污”,十数年之功竟一事无成,不正与相关政府部门对“环保”的行政不作为有关吗?

其六,崇尚暴力,草菅人命,犯罪行为黑社会化。平时,官员们在民众心目中的形象,似乎永远都是西装革履、谈吐文雅,有文明有教养,学历层次也越来越高,硕士、博士,至少也是本科或大专学历,现在毕竟是专家治国的时代了嘛。然而,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就是这样一个文明程度较高的群体,却有不少人越来越崇尚暴力,或为了升迁,或为了感情纠纷,或为了家庭问题,雇凶或者亲自杀人。1997年,山东省水产局前党组书记、局长张程震指使凶手将山东省农村经济发展中心总经理王家斌夫妇杀害;1999年,河南省平顶山市政法委书记李长河雇凶闯入举报他的吕净一家,将吕妻杀死,将吕砍成重伤;2003年3月31日,山西省洪洞县前城建局长薛文勋,雇凶在其继任者家中埋下十箱炸药,将其一家三人炸死;2004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南地分局前局长梁冠中伙同他人杀掉了自己的情妇,并亲自肢解以毁灭证据;2005年6月,河南省前副省长吕德彬,通过新乡市副市长尚玉和与当地公安局一位副局长,雇凶将自己的妻子杀死并肢解;官员杀人的“最新进展”,也可以称得上“阶段性高潮”的,是今年7月9日,官拜副省级的山东省济南市前人大常委会主任段义和,指使身为警官的侄女婿等人,在光天化日之下的济南闹市区,把自己的情妇当场炸得血肉横飞,其状惨不忍睹,一时震惊全国……

笔者相信,贪官杀人这幕活剧肯定还没有到剧终人散的时候,只是下一个主角不知会到哪一级,采取的手段又将是什么?会不会调动军队,动用飞机、坦克、大炮,甚至原子弹?不得而知。

官耶?匪耶?同样不得而知。

其七,道德败坏,腐化堕落。“饱暖思淫欲”,贪官们既没有焦裕禄那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尚情操,也没有唐僧或者武松那样的定力,于是“兽欲横流”也就顺理成章了。据《婚姻法》修改起草专家小组主要负责人巫启昌教授统计,被查处的贪官95%有情妇;1999年广州、深圳、珠海公布的102宗贪污受贿案件中,涉案官员无一例外全都包养有情妇。2006年11月3日,前中国银行行长张恩照因受贿罪被判处15年徒刑,其辩护律师称,他曾辩护过的30多位高官中,只有张一人没有婚外私情。在2005年的一次研讨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赵登举说,最高检察院办的省部级高官大案中,几乎每人都有情妇。

贪官们包养情妇早已不是什么新闻,但他们中的一些兽行还是令我们吃惊:前安徽省双轮集团董事长、亳州市人大财工委主任刘俊卿竟然拥有70多个情妇;以“三玩书记”“名震华夏”的湖北省天门市前市委书记张二江,从1989年到2001年十二年间,更是先后与除老婆外的107个女人有染;江苏省前建设厅长徐其耀也许是这方面的“冠军”了:他曾包养140多个情妇,天啊!

“三光书记”林龙飞虽然在数量上欠缺一些,但其“才华”似乎毫不逊色:他在2002年5月22日这个“黄道吉日”,在福州某酒店摆了场所谓的“群芳宴”,出席宴会的是22位近年来与他厮混过的女人。在宴会中间,林书记除了“语重心长”地寄语大家互相沟通、共同进步、共同发财外,还宣布,这样的宴会以后要每年举行一次,还要设置“年度佳丽奖”,奖给当年最让自己满意的女人。当然,“第一届年度佳丽奖”还没来得及颁发,这位不知荒淫无耻为何物的“三光书记”就把自己送进了班房。

还有一个贪官的罪行更是令人发指,他就是广西自治区隆安县前公安局长陆世长,他不仅索贿受贿,“享用”扫毒的“战利品”,还当着幼儿和家长的面对女教师口吐秽言,动手动脚;在兽性发作的时候,他经常调戏、猥亵、侮辱妇女,有一次,他竟在光天化日之下当着众多行人的面,将一个年仅5岁的小女孩抱到路边空置的小屋中强暴……这,这,分明就是个十足的禽兽!

根据现代女权主义的主张,女性不是男人的附庸和泄欲的工具,她们也有自己的性权利,女贪官们就用她们的淫乱行为为这一观点提供了有力的注脚。疯狂敛财1000多万元的“三湘女巨贪”蒋艳萍有一个怪论:“在男人当权的社会,只有懂得充分开发利用男人的女人,才是真正高明的女人”。她凭借色相,将40多名大大小小的官员玩得团团转,她自己也从一个只有初中文化的仓库保管员,一直升到副厅级的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副总经理,而这一系列升迁仅仅用了短短的13年。更令人大跌眼镜的是,她竟在被看押期间用“肉弹”将看守所副所长万江撂倒,使他甘愿为自己通风报信,真是将“女人的资本”运用到了极致。在这方面,安徽省卫生厅前副厅长尚军也不遑多让,初中毕业的她本来只是一名普通的基层民警,但由于她先后勾搭上了多名贪官,其中包括王昭耀和王怀忠这两个副省级的巨贪,就一直官运亨通,直至爬到了副厅级。

如果说蒋、尚二人的淫乱还可以称得上半推半就的话,那么,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前局长安惠君的生活糜烂,就可以称得上“主动出击”了:她经常带着年轻英俊的男警察出外“考察”,其间做出性暗示,如果顺其要求,回深圳后就能迅速升迁;反之就只能继续“磨练”了。

以上“七宗罪”虽然难免有片面、失当的地方,但也足以揭开这些“硕鼠”的画皮。朋友们,想想看,我们能指望这伙贪得无厌、荒淫无耻外加穷凶极恶的卑劣之徒“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践‘三个代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吗?

五、“四害”的沆瀣一气

危害烈度:★★★★★

想像一种场景,蟑螂走出阴暗的角落,在你的房间里大行其道,苍蝇如挥之不去的幽灵一般围着你嗡嗡着,蚊子如一架架小轰炸机向你发动猖狂的进攻,老鼠更是上蹿下跳,一会在你床上撒泡尿,一会又打翻了你的酱油瓶,还趁你不小心的时候咬你一口……这是多么可怕的情景啊!

当然,真正的“四害”之间不可能配合得那么默契,可是,在当今社会中,贪官、奸商、学阀和黑恶势力却狼狈为奸,互相利用,结成了一种“两主两仆”结构的联盟:即以权力和资本为主子,以学阀和黑恶势力为一文一武两个走狗。按照学者孙立平的说法,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我国开始形成一个由“政治精英”、“经济精英”和“知识精英”构成的“精英联盟”。这个“精英联盟”与广大中下层民众的根本利益和立场是尖锐对立的,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在2004年以来的一系列争论,如关于国企改革的争论、关于房地产的争论、关于医疗改革的争论、关于教育改革的争论中,一些政府官员、学者与商人们的口径都是那么惊人地一致,而他们的观点与一般民众的感受又都是那么地截然相反了。

如果单打独斗的话,“四害”的力量还是相当有限的,然而他们一旦沆瀣一气的话,他们为非作歹的能量便成倍提高,便会给国家和人民带来更深重的灾难。不信吗?以下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案例一:住房价格的高烧不退,只涨不跌。这是以贪渎官员和黑心房地产商为核心,无良学者和黑恶势力共同参与的“杰作”。他们一般先由地方政府打出“旧城改造”、“改造城中村”等幌子,进行大规模拆迁,如果公检法不方便出面,就由房地产商雇佣黑恶势力进行“野蛮拆迁”,人为地制造民众对于住房的大量需求,再加上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垄断,房地产商的非法操作,还有无良学者对高房价“合理性”的论证,以及关于“改变住房观念”之类的说教,于是,高得离谱的房价也变得合理了,作为一种商品的住房价格只升不降这种怪现象也成了常态。合作的结果,当然是四方“利益均沾”。前一段时间,有位多年从事房地产开发的老板道出了其中的玄机:“楼盘开发成本只占房价的20%,开发商只能拿到其中的40%的利润,余下超过40%的利润全部被相关职能部门‘消化’掉了”。学阀和黑恶势力这对走狗虽然没有吃上肉,但剩下的汤也足够他们喝个脑满肠肥了。

案例二:“奴工事件”这种极端野蛮的现象十余年来屡禁不止,如恶性肿瘤一样在大江南北到处蔓延滋生。这是贪污渎职官员、不法工商业主和黑恶势力“猫鼠一家亲”的结果:不法业主雇佣黑恶势力作打手,残酷对待民工,腐败官员则充当保护伞,负责通风报信,或者干脆装聋作哑,与此形成交换的是,他们可以时不时地来收一些费用,处以一定的罚金。这是一个罪恶滔天的联盟,它足以使一部分善良的民众从自由、民主、平等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世界潮流的二十一世纪一下子倒退数千年,重新回到野蛮的奴隶社会,被迫接受那惨无人道的奴役和压迫。

案例三:“定州事件”。2005年6月11日凌晨四点半左右,天刚蒙蒙亮,二三百名头戴安全帽、穿着迷彩服的青年男子手持猎枪、钩刀、棍棒、灭火器,向正在熟睡的定州市绳油村村民发动突然袭击。冲在前面的人连续向逃跑的村民们开枪,对逃跑不及的村民不是用刀刺,就是用镐钯猛击。袭击大约持续了一个多小时,造成至少6人死亡,48名村民受伤。从官方的调查结论来看,似乎这是一场由征地纠纷引起的,由工程承包商纠集黑社会势力向无辜村民发动的罪恶袭击,然而,负有制止大规模冲突、保护民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的地方政府,却耐人寻味地采取了壁上观的态度,在村民拨打了110和120之后,警车和医护车上午9点左右才到。还需要说明的是,在此次袭击之前的2004年3月至2004年7月9日,在定州市相关部门的强力支援下,工程承包商共强行施工十余次,出动工程车辆50台次,警车80台次,公安及施工人员5000余人次,还试图采用断水断粮的手段逼迫村民退出征地,但都没有成功;另外,在“6•11”袭击之前的4月20日凌晨两点半左右,村民也曾遭到约20多名手持钢管、棍棒的歹徒的袭击,只是因歹徒人少才没造成大的损失;在记者采访过程中,当地政府采取的阻挠和管制很容易让人联想起解放前国民党当局的“白色恐怖”,而村民则象当年老百姓掩护地下党员一样掩护记者采访。这种种迹象都表明,在这场村民和工程承包商的“竞技”中,当地政府早已不再是什么“裁判员”,而是作为“运动员”直接赤膊上阵了。在这种背景下,村民们说他们不相信政府,拒绝将他们扣留的袭击者朱小瑞交给警方也就不难理解了。

贪渎官员、奸商、学阀和黑恶势力组成的所谓“精英联盟”的倒行逆施,甚至已经引起了国际舆论的关注。2007年1月23日,英国《金融时报》刊文指出,中国政府近年来进行的宏观调控之所以效果不显著,是由于遭遇到了腐败官员、无良学者和行贿商人组成的“贪腐铁三角”。文章指出,解剖房地产业狂热暴涨之谜,就会知道,贪腐官员一日不严厉整肃,地方以及部门打着改革幌子的盲目扩张冲动就一日不能遏制,中国经济的危机因素,就会越来越多。腐败势力在中国日益嚣张,某些群体对腐败行为不以为耻,甚至有“学者”鼓吹这就是市场经济,这是严重颠倒黑白。

是的,“四害”祸国殃民,为害匪浅,已经严重危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我们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走向复兴的伟大事业。“四害”一日不除,国家就一日没有安宁,老百姓就一日没有过上好日子的盼头。毛泽东主席曾在一首词中豪迈地写道:“要扫尽一切害人虫,全无敌”,是的,社会主义中国的大好河山,朗朗乾坤,岂容这些丑类长久横行!

然而,如何才能扫除这些“害人虫”呢?这却是一个需要每一个正直的中国人都加以深思的大问题。

2007—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