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作者就这次的抄袭道歉书事件,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咱先不谈他的真诚与否,他(她)能公开道歉,就必定需要很大勇气,人应怀有宽容之心,我们应给道歉者一个机会,以理服人、以德服人乃至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在倡导和谐社会的当今,这种传统仍需发扬光大。大家就把这件事告一个段落吧!继续下去,会让人误认为炒作。
在动“笔”之前首先声明:我既不是“文学骚客者,”也不是“同流合污者,”更谈不上“支持者,”为就事论事的一旁观者。
这两天《好心情》杂文栏目里就因一篇“道歉书”引起的争议可以说是“哗然四起,”看似静静的(评论)却是无声胜有声,作者、读者参与的积极性很高。于是,对于我这个喜好参与评论的人来说,自然而然看见这种事也有种参与的欲望,手就会痒痒的,免不了也凑上两句。因此,也加入在评论大军中。
首先,我们暂且不管那位作者的“道歉书”是不是真实?是不是深刻?是不是可信?这些只能后观其效。但有一点必须承认:道歉也是需要勇气的。因此,我也看过那篇“道歉书,”我想,凭这点就要给道歉者一个悔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道歉者是想通过道歉来求得大家的谅解,而不是看到大家的评头论足、满腹指责、落井下石、一棍子将他(她)置于死地。按我们党的一贯原则也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就是“死刑犯”在法律上也有他(她)申辩的权力,何况一爱好文学的朋友呢?内部矛盾有什么不好解决的呢?所以,犯错误不怕,怕的是死不悔改和不给犯错误者一个悔改自新的机会。
所以,我们大家就要给道歉者一个宽松的环境和改正错误的机会,让他(她)从心灵上、行动上真正感到自己的错误以及树立起改正错误的决心与信心,从而使道歉者真正感受到《好心情》这个大家庭的温暖与人性,使他(她)从灵魂深处真正做到悔过自新的诚心,这才算是帮人帮到了底。
其二,晓之以理就是以理服人,在道义上的真理让人心服口也服。如果你的帮助、你的说教让道歉者口服心不服不算成功;心服口不服也不行,纵然你苦口婆心地帮助他(她),他(她)也许还会挑战你,所以,这样无休无止的争论下去毫无意义。
其三,动之以情就是以真情来打动对方。因为,人的心灵是相通的。不管他(她)的伎俩如何?不管他(她)是否真假道歉,取决于他的人品。我们没给道歉者任何机会,你怎么知道他(她)就不能悔改呢?所以,以理服人、以德服人乃至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在倡导和谐社会的当今,这种传统仍需发扬光大。朋友,你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