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世界洒满爱的阳光
——短篇小说《本性》整理与修改杂感
文笔流畅如行云流水,层次清晰,辞藻华丽。
一
短篇小说《本性》写作于1995年9到10月份,距现在已经有将近十二年了。写作的缘起来自于生活中一件很平常的小事,我的一个同事——一位还比较优秀的教师,有一次在我们两个聊天的时候,出我意料地对另一位同事进行了谩骂式的语言攻击,令我一时感慨万千。再联系到单位中某些领导之间、同事之间的明争暗斗,我就产生了一种写作冲动,于是在教课之余,用了大约二十天左右,写了《本性》。写成以后,比较得意,没想到这篇小说的第一个读者,也是当时除了我之外的唯一读者——我弟弟却下了一个“又臭又长,不好”的评语。我当时是十分不同意他的观点的,但以后再读,也感觉很一般,就放下了,再没管过,这一放下就是十二年之久。
近来,我整理起了前些年写的一些作品。用现在的眼光来看,以前的那些东西有的还值得一看,有的就只能扔进垃圾篓里了。这篇“又长又臭”的《本性》原本是没进入我计划要整理的文章之列的,但有一天下午,闲暇之余,又读起了这个十二年来没有再看过的小说,那些已经模糊的情节和淡忘的记忆又在我的脑海里鲜活起来,再联系起网上或报纸上一些官员或富翁雇凶杀人的报道,我就有了一种强烈的要把这篇文章整理出来的冲动,不仅仅是整理,还要作重大的修改和补充。于是,经过近半个月的忙碌,这篇一万多字的小说终于出炉了。
在整理与修改的过程中,我仍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常言说,“人之初,性本善”,真的是这样的吗?也许,孟子的“性善论”和荀子的“性恶论”都有不完善不全面的地方,我比较认同人的本性有善有恶论,用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先哲狄德罗的话说,人的一半是天使,另一半是魔鬼。1908年,英国社会心理学家麦独孤曾列举出一系列人的本能,如好斗、猎奇、求偶、求食、贪得、喷嚏和笑等。1920年,奥地利著名心理学家弗洛伊德提出了人的双本能理论,即生的本能和死的本能:生的本能指向生命的生长和增进,主要包括自我本能和性本能等;死的本能指向毁灭,表现为破坏的欲望,是破坏、损害和征服的动力,但当向外侵犯受到挫折时,它往往退回到自我内部,成为一种自杀的倾向。死的本能范围很广泛,不限于杀人和自杀,也包括自我谴责、自我惩罚、对手之间的嫉妒和对权威的反抗等。
由此可见,某些恶的品性确实植根于人性的深处,人的好斗,则是其开出的“恶之花”。这种“恶之花”又结出了若干“恶之果”。这些“花”与“果”是那样的普遍,以至于有点“满天下”的味道;它们又给人类带来了那么多的不幸、痛苦和灾难,因此,很有探讨一番的必要。
二
追根溯源,人类的好斗本性来自于人类的贪欲。人类的这种贪欲,是在动物对食物、性伙伴、栖息地等的基本需求的基础上“进化”出来的、高于动物那些基本需求的独特欲望,无论在广度、深度还是在满足的手段上都令动物的欲望难以望其项背。
首先,在追求对象的范围上,人类的贪欲是动物的基本需求根本无法比拟的。动物对食物、性伙伴、栖息地的追求,人是一样也不少地继承下来了,而且把这些追求大大地丰富和深化了。不仅如此,人还发展了许多动物所没有的追求,如对衣服的追求,对装饰品和化妆品的追求,对代步工具的追求,对娱乐品的追求,对奢侈品的追求,林林总总,不一而足。所有这些有关吃、穿、用、住、行、性、乐等的追求,引申出了动物所没有的两种基本追求:一是对财富的追求,二是对名望、身份、地位的追求。这两种追求,虽然以上面提到的吃、穿、用、住、行、性、乐等的追求为根本动力,却是这些追求得以实现的前提和保证,也是所有这些追求的外在表现形式。人们之间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互相倾轧,无非是对财富和身份地位的争夺。
其次,就深度而言,人类的贪欲也是动物的欲望难以相提并论的。对于动物来说,只要吃饱了,交配了,有个窝可以躺着睡觉了,则这种追求就停止了。对于人类来说,这只是漫漫欲望之旅的起点。仅就吃而言,填饱肚子只是一个最基本的追求,接下来的问题是:是用什么东西填饱肚子的?糠麸树皮树叶草根当然是不行的,各种米面蔬菜只是低级追求,各种山珍海味也早已不是什么顶级追求。可以说,对于人类来说,没有什么不可以吃的,什么蛤蟆腿、猴子脑、老鼠肉、驴生殖器等等,都早已成了人们的盘中餐。另外,曾有报道说,有人还把哈喇子流向了一向被认为肮脏无比的蚯蚓和蛆,认为它们未来可以成为人类蛋白质的优质提供者!总之,可以用一句话概括:吃无止境。
在性的方面,动物的交配恐怕更多地是解除春情发作的痛苦,或者例行传宗接代的公事。对于人类来说,性交主要是一种享乐,各种春药和性器具被大量生产出来并广泛地使用着,口交、群交、同性交、兽交等动物所没有的花样被翻新出来了,繁衍后代倒退居到了第二位。在传统的男权社会里,性交成了对女人占有的一种象征,贞洁也成了女人道德情操方面最重要的品质,“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女人成了贞洁的附属物。男人们还发展了一种特殊的“处女情结”,不仅要求自己的配偶,就是寻花问柳也要求对方是处女,前些年就有一条富有的公狗,因为专门在初中生中“买处”而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人类欲望深化的另一个重要体现是,人们在吃、穿、用、住、行、性、乐的物质层面上,又发展出来了一系列吃的文化、穿的文化、用的文化、住的文化、行的文化、性的文化和爱的文化、娱乐的文化等等,于是,人类这些欲望的满足就不再像动物那样仅仅停留在生理层面,更具有了社会意义。吃什么、穿什么、用什么、住什么、玩什么、坐什么车、和哪些人交往,甚至有多少情人,都在一定程度上成了一个人身份和地位的标签。想了解某人的身份、地位和财富,只需看看他这些方面的情况,就完全可以了解个一清二楚了:吃的是几块钱一碗的烩面,还是上千元乃上万元的“天价大餐”?抹的是十几块钱一瓶的廉价护肤霜还是价值上万元的进口化妆品?穿的是几十块钱一件的低档茄克还是几十万元一套的名牌西装?住的是三四十平方米的斗室还是四五百平方、各种娱乐设施一应俱全的豪华别墅?坐的是公交车、自行车还是进口轿车?玩的是象棋还是高尔夫?光棍一个娶不到老婆还是像前安徽双轮集团董事长、亳州市人大财工委主任刘俊卿那样有70多个情妇?可以说,只有人类的欲望满足,才具有如此丰富的内容。
从表面上看来,人类的争斗似乎和动物的生存竞争一样,是生存的需要,然而,没有哪一种动物像人类那样具有强烈的和无止境的贪欲。对于一头狼或狮子来说,它捕猎的唯一目的,就是填饱肚子,当它填饱了肚子之后,它就会停止捕猎。只有人类,在捕了足够他吃的鱼后,他还要贮藏足够的鱼以备不时之需,他更要捕更多的鱼以赚取钱财;他有了小房子还想换大房子,有了大房子还想换别墅;他有了一套房子还想拥有两套三套甚至更多的房子;他有了一万元的存款,还想把这个数字扩大到十万、百万甚至更多;他当了科长还想当局长,当了局长还想当市长……总止,欲无止境,欲壑难填。在这种烈焰似的贪欲和占有欲面前,再丰富的物质资源也是杯水车薪;在这种无底洞面前,每一种东西都是紧俏物质,都是人们你争我夺的对象。以这种近乎疯狂的贪欲和占有欲为基本动力,再加上人类根深蒂固的好斗本性的推波助澜,各种争斗便不可避免,且愈演愈烈,花样也不断翻新,将动物之间基于体力的争斗推到了一个又一个的“新境界”,于是乎,世界不再太平,社会不再安宁,人间一次次地沦为地狱。
三
打架斗殴,可以说是人从动物界获得的唯一一个争斗方面的“遗产”,也是人们解决日常纠纷常用的暴力手段,它通常发生在如下场合中:对立双方的矛盾已经不可调和,彻底撕破了平时温文尔雅的脸皮,争吵和谩骂又不能发泄对对方的忿恨时,于是男的便动起了老拳,女的便相互扯起了头发。由于这种冲突的低烈度性,造成的后果一般也不很严重,官方往往也懒得追究,也鲜有人对此有专门的研究。
语言作为人类的一大发明,从其产生之日起,一方面是人们表达友谊、爱慕、欣赏、钦佩等情意的工具,一方面也成了人们打击敌手的利器。诽谤、造谣、中伤、诬蔑、进谗言说坏话,把对手搞臭、打倒,甚至从肉体上消灭,历来是一些卑劣之徒达到其不可告人目的的屡试不爽的手段。虽然说“谣言止于智者”,但“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在历史上,有多少满腹经纶的政治家、才华横溢的文学家、韬略出众的军事家,可以在他们各自的领域内挥洒自如,举重若轻,但一遇上一些擅长诽谤、造谣、中伤、诬蔑、进谗的宵小,马上就变得笨拙无比,似乎只有任人宰割的份,不少人甚至还丢掉了身家性命。战国时代的大诗人屈原,由于小人的谗言,多次被昏庸的楚王驱逐流放,空有一腔热血与一身才气而报国无门,最后自沉汨罗江。南宋抗金名将岳飞以“莫须有”的罪名被害,除了赵构、秦桧两个元凶的蓄意主使外,两个无耻小人,岳飞昔日的上司、当时与他同列“中兴四名将”的张俊,和岳飞的部将王贵,竟然在关键时刻落井下石,正是他们的诬陷将岳飞送上了通往风波亭的道路。
语言和思维,是人类经过长期进化而获得的两大成果,语言可以运用到和敌手的你争我夺之中,思维这一更宝贵的资源当然更不能白白浪费,于是各种体现人类高度智慧的智谋或诡计便在人们的相互倾轧中大显身手。春秋时期的晏子,仅用了两只桃子就除掉了三个战功卓著而又桀骜不驯的勇士;战国时代的庞涓和孙膑两个师兄弟,一个用诡计将对方整成了一个废人,另一个则用更出色的智慧在马陵道上将仇人置于死地。明末清初,清帝皇太极多次败于明将袁崇焕之手,,便使出了借刀杀人的“反间计”,于是,一代名将袁崇焕最后竟被自己的祖国以“汉奸”的罪名凌迟处死,被活剐了三天,肉被不明真相的群众分吃,亲人被凌辱和流放,直到一百多年后才被他毕生抗击的清王朝“平反”,恢复名誉……
语言和思维的介入,使人的争斗与动物的角斗彻底划清了界限,成了真正意义上的人的争斗,而凶杀和谋杀这两种只有人类才有的极端暴力形式,更是使人的争斗与动物的角斗愈行愈远。动物界之间虽然普遍存在着猎杀行为,但基本上发生在不同种类的动物之间,而很少发生在同类动物之间。生物学的研究表明,同类动物之间的争斗,如以交配权为目的的争斗,具有克制的特点,它们的争斗更像是一场有规则的拳击或击剑比赛,甚至就像一场健美比赛;即使进行了激烈的搏斗,胜利者也很少致失败者于死地。只有人类,才每年有那么多的凶杀案和谋杀案,而且,大多数的凶杀和谋杀,往往不是因为杀人者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而进行的“正当防卫”,而是为了一些生意场、官场或情场的一些竞争,甚至生活中的一些鸡毛蒜皮的琐事。还有一些人,把杀人作为自己的职业,有奶便是娘,谁出钱就为谁去卖命杀人;更有少数人,把结束同类的性命当作一种乐趣和享受,在这些人的人生词典里,恐怕是找不出“爱心”、“良知”之类的字眼的。对于这些人,我们除了用“两足禽兽”之类的词来称呼他们,实在找不到其它更恰当的词。
战争更是人类独创的大规模屠戮同类的方式。在战场上,平时要被判除死刑或者终身监禁的杀人行为不仅不会受到惩处,还受到鼓励甚至强制。初上战场的新兵,总有一些心肠软胆子小的,有的人甚至连一只鸡不敢杀,这样的菩萨心肠在战场上显然是不合时宜的,他需要受训,需要锻炼胆量。前一段时间有一部电影《紫日》,片中的日本鬼子让新兵刺杀活生生的中国人来训练他们的胆量和嗜血性,当时看了之后,非常痛恨日本强盗的残暴,现在想想,这样的场景在战场上也许并不是个例。尽管有时“人的价值和尊严”、“珍爱生命”之类的说法经常挂在现代人们的嘴边,然而一旦到了战场上,最卑贱的恐怕还是人的生命。即使在和平时期,人们还是时刻做着相互残杀的准备。二战前夕,希特勒为了扩军备战,曾提出了“要大炮,不要黄油”的口号,如果谁说这只是战争恶魔才采取的做法,那么,这种说法不是出于无知便是为了某种目的蓄意歪曲事实。据瑞典斯德哥尔摩国际和平研究所所做的保守估计,2005年,世界各国军费开支超过1万亿美元大关,其中,美国一家的军费开支就占世界军费总开支的47%左右,超过了5000亿美元,比所有发展中国家军费开支的总和还要多。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在相当一部分人类心中,屠戮同类远要比挽救处于饥荒和疾病威胁中的同类更有吸引力。不是吗?有史以来,人类杀人的武器从原始社会的木棍、石头到大刀、长矛到火药、火枪到飞机、坦克、大炮再到洲际导弹和原子弹,一步几个台阶,技术进步飞快,现在人类的能力不仅可以杀死现有全部人类外加全部生灵,甚至可以毁灭地球若干次,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世界许多地方,农业生产还沿用两三千年前的生产工具,每年还有许多人因为粮食短缺而营养不良,甚至濒临饿死的边缘,爱滋病等疾病还在威胁着人类的健康和生命,每年还有成千上万的人由于技术原因或者经济原因被病魔过早地夺去了生命……人类经常自诩是唯一智慧的生物,是“万物的尺度”(普罗泰格拉语),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莎士比亚语),这些残酷的现实却令我们不由得怀疑这种由来已久且根深蒂固的信念。也许,我们人类身上真的有一些理性之光,但另一些某些邪恶本性却蒙蔽了这种理性之光,于是,人类失去了大智慧,只剩下一些自私自利、蝇营狗苟的小聪明。
在《本性》中,主人公由于好斗本性的发作,陷入了极度的癫狂,在自己的幻觉中撕打、追逐,最后终于死于非命,阿弥陀佛,但愿这不是关于人类未来前途命运的“谶语”,而只是在下忧天的梦话。
四
行文至此,有一点需要澄清:笔者并不是那种主张取消一切竞争,要求世界一团和气的和事佬。正如唯物辩证法所揭示的,矛盾在客观世界中是普遍存在的,是事物发展的内在依据;在社会发展中,竞争更是起着一种不竭的动力作用。没有竞争,社会将成为一潭死水,文明的源泉将最终走向枯竭。
但这里也需要指出的是,本文所指的争斗,和作为社会进步动力的竞争,从表面看起来似乎没什么区别,但两者在目的、哲学基础、所使用的手段和所造成的后果等方面却是大相径庭的。
首先,从目的方面来看,竞争当然也有满足个人需要的成分,但很多时候我们提倡竞争,也是为了激发参与者的潜能,增强社会的活力,从而促进社会的繁荣与进步。与此相反,争斗则是为了满足某些个体或群体的私心和贪欲,我们很难从争斗中找到什么高尚的追求、善良的意图。
其次,从哲学的角度来看,竞争反映了一种合理利己主义的伦理观,它承认每个人,既包括自己,也包括别人,都有追求自己利益的权利,只要追求的目标和采用的手段不违背道德和法律,就是正当的行为,就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与此相反,热衷于争斗的人的价值观则是一种不折不扣的极端利己主义,他们往往只承认自己有满足需要的权利,却从根本上否认别人也有同样的权利,他们把别人维护自己权益、满足自己需要的正当行为看成自己的绊脚石,必欲除之而后快。有些人为了升官、发财或者满足自己的其它欲望,甚至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不惜置别人于死地。曹操那句名言“宁教我负天下人,不教天下人负我”,其实也正是他们这种极端自私自利心态的典型反映。
再次,在一个健全的社会中,人们之间的竞争应该是一种有着一定规则的有序竞争,是一种各方都负有相同义务和权利的公平竞争,是一种在道德和法律范围内的有限竞争,是一种竞争者得到奖赏,同时失败者在人格和精神上也得到尊重,甚至在物质上得到一定保障的理性竞争。比如,在商业竞争中,要公平竞争,反对垄断、欺诈等,对商业竞争的失败者,社会也不是任其自生自灭,在必要时要给其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和救济等。又如在爱情的竞争中,理性的竞争者往往会尊重彼此的感情和尊严,避免采用人身攻击的方式。相反,卷入争斗的各方为了达到目的往往不择手段,一切道德、法律的诫条都被置于脑后,甚至被完全抛弃。欺诈、诽谤等本来是受人唾弃的行为,但在争斗中却被涂抹上了一层中性甚至褒义的油彩。故意伤人、杀人,在平时是被严格禁止和严厉惩罚的行为,但在战场上不仅被免责,还受到鼓励和奖赏……总之,在争斗中,各种手段只有有效或无效的差别,而无善良与邪恶的区分。只要能达到目的,不必有什么道德或法律上的顾忌,各种手段尽可以拿来使用,正所谓“黑猫白猫,逮到老鼠就是好猫”。
最后,两者的差别还体现在所造成的不同后果上:竞争可以有效地调动参与者的积极性,激发其潜能,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社会进步。当然,竞争本身也有负面影响,如增大个体的心理压力,造成人际关系紧张等,然而只要处理得当,这些负面影响还是可以减小到最低限度,甚至完全消除的。与此相反,争斗对于社会发展可以说有百害而无一利,如诽谤、流言等恶化了人际关系,毒化了社会风气,在社会成员之间造成猜疑、仇恨和对立,对参与者的身体或心理造成严重的伤害;谋杀、凶杀和战争更是扭曲了人性,对人类的公理和良知提出了挑战,甚至将人类置于互相残杀,最后共同毁灭的边缘。
因此,无论从哪一方面来说,争斗都与竞争有着云泥之别。如果说竞争是人类的健康肌体,那么争斗则是人类本性深处的某些邪恶基因激发出来的恶性肿瘤;如果说竞争闪耀着人类理性的阳光,那么争斗就是阳光照不到的阴暗死角。为了人类的幸福和进步,我们有必要采取措施,割除这些危害人类的肿瘤,让人性的阳光照亮这些阴暗的角落。
五
中国古代的大思想家荀子有个著名的思想:“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可学而能,可事而成之在人者,谓之伪”,“无伪则性不自美”,因此重要的是像圣人那样,“化性而起伪”,就是用后天的学习和修养来改造人类生而固有的某些邪恶本性,使之在礼义道德的教化下变得善良和美好起来。奥地利伟大的心理学家弗洛伊德也指出,文明是对人性的压抑,“文明必须尽其最大的努力来对人类的进攻本能加以限制,并且运用心理的反作用结构来控制它们的显现”,这虽然会导致神经症等一些心理问题,但从根本上来说也是必要的,因为“本能的情感要比理智的利益强得多”,不如此,人类固有的进攻本能就会将人类的社会大厦彻底摧毁。就一般意义而言,人类之所以与动物渐行渐远,之所以理性战胜了愚昧,文明战胜了野蛮,就是因为人类依靠智慧和善良的人性抑制了残存于人身上的兽性。
依笔者愚意,要彻底地遏制人类这种不时发作的好斗的邪恶本性,最根本的是要做到两条,即倡导一种新文化,建设一种新制度。
我们要倡导的这种新文化是一种强调有着不同利益诉求的人群之间互相理解、互相尊重、互相容纳,并通过合作与对话来解决他们之间冲突的文化。
这种“新文化”实际上并不新鲜,中国古代就有萌芽。《论语》中说:“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忠”就是尽力为人谋,“恕”就是推己及人,“忠恕之道”,就是以对待自己的态度对待他人,就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也就是孟子所谓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只可惜在漫长的封建时代,统治者虽然将孔孟奉为“圣人”、“亚圣”,却从未将他们这些闪烁着人性光辉的思想付诸实践,反而任由自己身上的兽性泛滥,于是,一幕幕血腥的历史剧一再重演。
到了近代,西方资产阶级思潮勃兴,人的主体性也和自由、民主、人权、理性、个性一样得到弘扬,但由于时代的局限和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局限,这种主体性必然也是个人主义的主体性。它的主要特点是主体和客体的区分:我为唯一主体,除我之外,不仅世间万物为客体,其他人也为客体。这种主体性的恶性膨胀,就是在自然观上表现为人类中心主义,在社会观上表现为极端个人主义的唯我论。从逻辑上来看,这种膨胀似乎也是顺理成章的:我既然可以用树木水泥做建材,用猴脑熊掌做美食,用狐皮貂皮做皮衣,用虎骨鹿鞭做补品,用牛马车辆做坐骑,那么为什么不能用女人做我的玩物,用其他男人作为我“进步”的垫脚石呢?于是,“以万物为刍狗”的不仁现象屡屡发生,“一将功成万骨枯”成了普遍现象,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大行其道,世界充满了血雨腥风,人与人之间充斥着尔虞我诈的倾轧……
主体间性是德国现象学大师胡塞尔最早提出的概念,之后又经过海德格尔、伽达默尔、哈贝马斯等人的发展,现在已广为国际学界所接受,成为一种影响很大的哲学思潮。主体间性又可以称为交互主体性,是主体与主体间的共在关系。它是对传统的主体性理论的扬弃:一方面,它继承了主体性理论对人的自主性、能动性的彰显和强调,另一方面它又摒弃了主体性理论对自我主体与对象世界的主客二分,强调自我主体与对象主体的平等交往和对话。这样,我不仅不是,也不应该是世界的唯一主体,而只是许多平等主体中的一员;我只是沧海一粟,只是庞大社会网络中的一个格点,无论从伦理的角度还是从方法论的角度来看,我都应该“目中有人”,尊重他人的需要和追求,都应该努力和其他主体互相理解、互相合作、求同存异,从而达到共存共赢的目的:从伦理的角度来看,关心、理解、尊重他人,与人为善,乐于成人之美体现了一种高尚的道德境界;从方法论的角度来看,世间的许多事非但不是“零和游戏”,而且还是需要许多人协力合作才能解决的问题,未来社会,合作的素质与竞争的能力同样重要,关心、理解、尊重他人才能换来别人的关心、理解和尊重,与人方便,才能与己方便。
然而,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们过于强调个人主体性的发挥,片面强调竞争的重要性,似乎人们之间的关系除了竞争之外再也没有什么别的内容,竞选、竞聘、竞争上岗、末位淘汰制等被当成提高效率的灵丹妙药,被广泛引入到适用或不适用的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于是,现代社会成了一个冷冰冰的没有人情味的竞争社会,人们之间的互相熟悉互相帮忙则成了“愚昧落后”的乡村社会的代名词,于是,生活在都市中的人们也成了置身于水泥森林中的一个个孤独的人,本来应该推心置腹、精诚合作的同事成了为了职位、职称而勾心斗角甚至互相倾轧的对手,于是,精神紧张、压力大成了一种相当普遍的都市病,职业倦怠、情感枯竭和各种心理疾患日益蔓延,孤独、烦躁、疲倦、迷惘、绝望成了不少人最典型的心理感受,一些人走上了自杀或杀人的不归路……
显然,缺乏与其它主体交流、合作的主体性是一种不健全的主体性,忽视甚至排斥合作的竞争是一种片面的竞争。这种不健全的主体性和片面的竞争在人类某些邪恶本性的刺激下,很容易演变为恶性争斗。我们倡导互相理解、互相尊重的主体间性文化,强调“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忠恕之道”,正是基于以往历史经验的启示。
六
一代伟人邓小平曾经指出“制度是决定因素”,“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遏制人们的好斗行为,加强教育,提高人性修养当然不失为一个重要的举措,但若对此寄予过高的期望却是幼稚的,因为克服人性深处的好斗本能,单靠个人内部的自我教育、自我修养显然是不够的。我们应该双管齐下,内外兼修,既重视个体的自我修养、自我教育,又要强调外在的制度强制,加强制度建设,把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
建设一种新制度,简单地说,就是要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建立富有人情味的、各个阶层人士都能有效地表达他们意见、满足他们合理需要的政治和法律制度。
首先,这种新制度是承认并尊重人的各种合理需要的制度。它承认,社会各阶层的人们作为人都有他们的各种生理或心理需要,都有满足自己的合理需要、追求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并通过各种具体的制度规定来促进并保障这种权利的实现。
其次,这种新制度是一种各阶层人士的各种合理需要都能够得以顺畅表达的制度。能够得到顺畅表达,这是需要得到满足,权益得到保障的前提条件。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推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但由于民主法制的不健全,广大下层民众的民意得不到顺畅表达和重视,结果许多改革严重背离了初衷,甚至走向了反面:“企业改制”一方面给一些腐败分子提供了一次瓜分国家和人民财产的盛宴,另一方面也造就了一大批以下岗和失业工人为主体的城市贫困阶层;医疗改革、住房改革和教育改革的结果,非但没有使广大民众享受到改革和发展带来的成果,反而在他们身上筑起了三座他们难以承受其重的“新三座大山”。另一个在当今社会极其常见的例子是,各地公交、铁路、天然气、供电等特殊行业举行的“价格听证会”,由于遴选(有的地方甚至就是这些行业指派)的各方“代表”不具有代表性,因而几乎无一例外地成了“涨价会”。
所以,一个健康的社会,应该是一个各阶层,尤其是下层民意都能够得到充分表达的社会。有报道说,我国各级人大代表中官员的比重达到了70%,如果再除去工商界、知识界的代表,普通工农在人大中所占的比例之低可想而知。因此,当前,我国要继续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改变“人代会”成为“官代会”的现状,努力解决广大工农群众在国家权力机关中代表权严重不足的问题。
第三,这种新制度是一种为人们满足各种合理需要预留下广阔空间的制度。
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需要,是人的基本心理结构之一,就像人的各种生理结构,如嘴、鼻子、手一样不可或缺。各种人,无论职务多么低社会地位多么卑贱,作为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统一体,他们都有各种生理需要和心理需要,如吃、穿、用、住、性、爱、尊重和自尊、归属感、求知欲、表现欲、创造欲等等。这些需要是人生各种行为的动力源泉,不管你是否承认它们,它们都像在地下奔涌的岩浆,或者汹涌澎湃的洪水,都是客观存在的:承认它们,给它们提供合理的渲泄渠道,它们就会车马炮各就其位,相安无事,并带来积极的成果;无视它们、否认它们,封闭它们得到满足的空间,它们要么受到压抑或者扭曲,要么就会像火山一样爆发,像洪水一样泛滥。前者会扭曲需要主体的心理,给其带来各种心理问题;后者可能诱发各种仇视社会的心理和行为,危害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一类典型的例子是,中国古代封建王朝内部的权力更迭往往充满了血腥和暴力,仅隋唐两朝,闻名于史的就有杨广的屠兄弑父,李世民“玄武门之变”的戮兄杀弟,武则天为了当上女皇先后害死了自己的一个亲生女儿和两个亲生儿子。不可否认,这三人的权欲是重了一些,以致泯灭了他们的人性,然而,谁又能否认,登上权力宝座君临天下是任何一个有能力又有雄心的男人或者女人的正常心理需求呢?如果当时的权力更替模式不是“立(嫡)长不立贤”,不是男尊女卑,女人无权问鼎的话,而是贤者上庸者下的话,这些骇人听闻的人伦悲剧也许不会发生。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现代西方的权力更迭显得十分有序和文明,并不是因为布什、布莱尔这些政治人物的个人道德就比杨广他们的个人道德高尚,而是因为西方的民主制度使他们的雄心和才能能够通过合法的途径得到充分表达和施展,他们没有必要搞一些阴谋诡计,更没有必要去搞一些更血腥的政变。
最后,这种新制度应该是规范行为受到鼓励、违规行为受到惩诫的制度。
“人心不同,各如其面”,这句话不仅适用于人的个性,也适用于人的需要和欲望。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甚至是矛盾的利益诉求,于是不同的人群之间、不同的个体之间,利益的博弈和竞争便不可避免。但正如前文所言,现代社会的竞争应是在法律和道德范围内的文明竞争,有着一定规则的有序竞争和公平竞争,否则,人们之间的竞争便会变质为不择手段的恶性争斗,甚至上演一幕幕血肉横飞的人间惨剧。
因此,这种博弈和竞争应有一定的制度约束,应该保证规范行为受到鼓励,行为者的利益受到保护,违规者受到惩诫,这样合乎规范的行为才会越来越多,违规行为才会越来越少,社会风气才会越来越正。在一定意义上说,有法不依,比无法可依所造成的后果更严重;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平,搞“刑不上士大夫”,是在颠倒黑白,是在为虎作伥。“老实人吃亏”,“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许多富豪的发家史都是充满着违规违法纪录的“厚黑”史,不少官员升迁的道路是由金钱、谎言和对上级的谄笑堆成的,在人类已经进入文明社会的今天,一些政界或者商界“精英”却采用雇凶杀人这种为人所不耻的野蛮手段进行“竞争”……这些听起来有些刺耳的民谣,这些看起来有些刺眼的事实,难道不应该引起一切有责任感的有识之士的深思吗?
七
行文至此,一看字数,已有万言之多,本来只是想在整理和修改完《本性》之后补充一些在文中没有机会说的话,没想到一发而不可收拾,以致弄到了这个地步。如果阁下阅后说:书生之见,一纸废话,或者一派胡言,那么在下只有苦笑了。
还是就此打住吧。
最后再说一句,一位朋友在看完《本性》后作了如下评语:“过于阴暗和血腥”。是啊,本人亦深有同感,在描述那些血腥的场面,在议论那些人性的阴暗面时,在下的内心也感到铅一样的沉重。好在这一漫长的心灵暗夜之旅将要结束了,心里顿时感到无比的轻松。已是深夜十点四十,窗外夜色正浓,忽然想到了一首老歌:
让我们敲希望的钟啊
多少祈祷在心中
让大家看不到失败
叫成功永远在
让地球忘记了转动啊
四季少了夏秋冬
让宇宙关不了天窗
叫太阳不西冲
让欢喜代替了哀愁啊
微笑不会再害羞
让时光懂得去倒流
叫青春不开溜
让贫穷开始逃亡啊
快乐健康留四方
让世界找不到黑暗
幸福像花开放……
心里也想跟着祈祷一句:
让爱代替了仇恨啊
刀剑化成了犁
让天空不再有阴云
世界洒满爱的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