敌人的罪与罚
我听过一句话叫:“对敌人宽容,就是对自己残忍。”这句话也有道理,本文写的也很有道理,可能敌人不领情,利用你的宽容来伤害你,又可能因为你的宽容,会多一个朋友。文笔犀利,主题鲜明。
敌人,《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敌对的人,敌对的方面”,所谓“敌对”,是指“利害冲突不能相容;仇视而相对抗”。由此可见,敌人固然也与我们观点相左,感情相冲突,但最根本的,则是利益相冲突。当然,即使利益尖锐冲突,双方也未必一定要成为敌人,比如历史上就有许多“求同存异”,“化敌为友”的事例,另一方面,也有很多时候,双方本无利害冲突,观点也不无一致,但其中一方却对另一方突然袭击,痛下杀手,远的如勾践、刘邦、朱元璋等流氓帝王的屠戮功臣,近的如王明、张国焘等左倾机会主义者在根据地内的大规模“肃反”。
也许,很多时候,敌人并非客观的状态,而是一种主观认定的产物。
敌人是坏人吗?相信绝大多数理智的人都会这样回答:未必,因为敌人或朋友只是人际互动的一种状态,与善恶无关。但有两类人,却会得出相反的结论:是。这两类人,一类是儿童,他们得出这样的结论,是因为他们天真地以为,我们是好人,我们的敌人当然就是坏人了。
另一类人,虽然他们自己也未必相信,但他们却理直气壮地宣称:他们的敌人是十恶不赦的坏人、罪人,理应受到惩罚。由于他们拥有一整套御用宣传工具,掌握着军队等国家机器,还有形形色色为他们摇旗呐喊的帮闲,因此,他们总是以“天命”之所在,或者“真理”、“正义”的化身自居,他们说你是坏人,你就是坏人,不管情愿不情愿乐意不乐意,你都得接受审判和惩罚。
这类人,就是历代专制社会中的当权者。
比如,谁要是成为古代皇帝的敌人,那他会享受什么“待遇”呢?他首先会被定为“钦犯”,骂为“逆贼”、“反贼”,被定下“大逆不道”的罪名,轻则被斩首,重则被腰斩、车裂,或者凌迟处死。清朝雍正时期的河南学政俞鸿图,不知怎么开罪了那位著名的暴君,被判腰斩,史载,俞被拦腰砍成两截后,其上身在地上打滚,痛苦万分,又久不咽气,他用手指蘸着身上的血在地上连写了7个“惨”字,才慢慢死去。
凌迟,作为最严厉的惩罚,一般用在“造反者”、“谋反者”身上,明代大太监刘瑾因为“谋反”,就被武宗皇帝亲自批示凌迟处死。据史书记载,刘瑾被剐了3357刀,且分3天才割完,而且不能让他一刀毙命。行刑时,每组10刀,每一组喊他一声名字,还在被剐第一天晚上让他吃了一顿饭,不是出于人道主义,而是怕他就此死去。刘阉是死有余辜,但如此死法还是令人发指。
作为皇帝们的敌人,遭殃的不仅是本人,还要被满门抄斩,甚至被“灭九族”。明代那位被某些人称为永乐大帝的朱棣,更是别出心裁地灭掉拒绝和他合作的方孝孺的“十族”。上到高祖下到曾孙九代被诛这本是“常例”(另一说,灭父族四代,母族三代,妻族二代),方孝孺这第十族又从何而来呢?原来,这第十族,指的是方的老师、朋友和学生。“斩草除根”到这个份上,也算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
到了近代,皇帝被赶下了台,“忤逆”之罪没了,凌迟、腰斩、斩首之类的酷刑基本上被取消了,枪毙成了当权者对敌人进行肉体消灭的主要方式,偶尔也用活埋或机枪扫射什么的。至于罪名,则五花八门,譬如“匪”啦,“反革命”啦,“叛徒”啦、“暴徒”啦,不一而足。这些罪名也就预示着,当权者镇压异己的血雨腥风远未终结。1926年3月18日,段祺瑞执政府枪杀赤手空拳的爱国学生47人;一年后,蒋介石在上海发动了“四一二政变”,500多人被害,5000多人失踪;随后,张作霖用残酷的“三绞法”绞死了李大钊;1946年,国民党特务暗杀了李公朴、闻一多……
后来,55万人被新政权戴上“右派”的帽子,被批斗、被抄家,甚至被打杀。再后来,“反革命分子”、“走资派”、“叛徒”、“修正主义者”越揪越多,被揪出的人物也越来越重量级,吴晗、邓拓、彭真、陶铸、贺龙、彭德怀,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刘少奇。在“文革”渐入高潮的1967年1月,刘少奇向毛泽东提出辞去国家主席、中央政治局常委等职务,愿意携妻带子去延安或老家种地,做一个普普通通的老百姓,但未被批准。1969年11月12日凌晨6时45分,刘少奇头顶“党内头号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叛徒、内奸、工贼”、“罪恶累累的帝国主义,现代修正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派的走狗”,带着被“永远开除出党”的耻辱,在开封一个小院内含冤去世,三天后的深夜,被秘密火化,登记用名刘卫黄,职业无业……
刘少奇的遭遇只是成千上万“阶级敌人”悲惨命运的缩影。在那个时代,“跪煤渣”、“油漆涂脸”、“上吊试验”、“叩响头”、“坐飞机”、“火烧头发”、“刀剁屁股”、“开水洗澡”、“打靶”、“突刺”、“扫膛腿”等各种酷刑成了对付“阶级敌人”的常用手段,砍头、挖心、割生殖器等令现代人发指的行为也时有报道。遇罗克、李九莲被处决,张志新被割喉,钟海源、黎莲被“活体取肾”(取出的肾分别被移植给一位“革命干部”之子和另一位“革命干部”)。1966年8月27日至9月1日,北京大兴县13个公社先后杀害“四类分子”及其家属325人,最大的80岁,最小的出生才38天,有22户被灭门……
在1976年清明节天安门广场上的声声惨叫和斑斑血迹中,中国历史终于翻过了这沉重而灰暗的一页。行文至此,笔者不由发自内心地感叹,改革开放30来,我们确实处在一个比较宽容的时代(至少绝大部分时间如此)。一个典型的例子,19年前因犯了“支持动乱、分裂党”的“严重错误”的赵紫阳,虽被撤销了党内一切职务,也失去了自由,但还可以享受一定的生活待遇,并最终体面地辞世,其命运遭际与刘少奇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再拿鄙人来说,如果生活在那个时代,就凭已发表的那些在彼时足以称得上“反动”的文章,估计也做过若干次遇罗克或张志新了。
穿过历史的时空隧道,我们可以很分明地看到一个脉络:在当权者的眼里,敌人的(非刑事)“罪行”越来越不被看重,所受的“惩罚”也越来越轻,甚至根本就是无罪的,当然也不需要接受什么惩罚。我们也可以套用美国作家房龙的说法,时代的发展趋势是从(对敌人)“不宽容”到越来越“宽容”。
中国之外的世界历史上发生的一切也说明了这一点:公元1世纪,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11至13世纪,中东的穆斯林被“十字军”多次“东征”;1600年2月17日,布鲁诺被烧死在罗马的鲜花广场上;16至17世纪,法国的胡格诺派教徒被大规模屠杀;20世纪,布哈林、托洛茨基、图哈切夫斯基等成千上万人被斯大林“清洗”,犹太人被纳粹种族灭绝,美国共产党及其支持者被《麦卡锡法案》“重点关照”,柬埔寨成千上万的人被红色高棉处死(非正常死亡者达200余万,占当时该国人口的三分之一)……而如今,在欧美国家,各种信仰的人和平相处,几十年前还被严厉镇压的各国共产党也堂而皇之地走上政治舞台——就连曾经极端反共的台湾地区,最近也出现了自称“台湾共产党”的组织。
遥想当年,杨广、李世民、雍正等人为了登上皇帝大宝,把父亲兄弟都当成了敌人加以屠戮。直到不久前的2001年6月,这类古老的故事还在喜马拉雅山国尼泊尔上演,——如今该国也已成了“民主联邦共和国”。而在今天,美国大选结束后,麦凯恩承认失败,向为总统宝座与他争得不可开交的“敌人”奥巴马致电祝贺,并呼吁自己的选民支持这个“敌人”。两相对比,令人感叹。
我想,美国很少会有人说麦氏有什么高风亮节,在他们看来这是一个政治家在败选后的本份。现在,苛求李世民、雍正的人越来越少了,就是杨广,也有不少人能客观地看待他的功过。正如作家路遥所说,“谁要离开自己的现实,就等于要离开地球”,人是环境的动物,麦凯恩也好,杨广李世民雍正也好,都是他们那个时代的产物。
当今时代,民主、自由、人权成了主旋律,人们的价值观日益多元化,不同信仰、不同种群的人们互相包容、互相理解已经是大势所趋,人类拥有越来越发达的智慧,人们之间的利益冲突应该能够通过和平博弈的方式来解决,更何况世间许多事务并非“零和游戏”。观点不同、信仰不同,不应该成为制造“敌人”、打击“敌人”的理由。
由此,我们判断一个人一个组织是否有进步性,一个重要的标准,就是看他对“敌人”的态度和做法如何:是斥之为“大逆不道”,严厉镇压,还是宽容大度,“无为而治”。这正如一个人,如果与他的“情敌”仍能友好相处、公平竞争,我们便说此人是一个有道德有修养的人;如果他像流氓皇帝刘邦的那位泼妇老婆吕雉那样,将其“情敌”砍去四肢、挖去双眼、熏聋耳朵、弄哑嗓子,扔进厕所,称为“人彘”,那么,我们只能愤怒地说:呸,这个人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