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不要干涉子女的婚姻自由
现在虽不是封建年代,但还是有很多“包办婚姻”。作为父母的也是一片苦心,他们都是为了孩子好,只是方式不对而已。
昨天上午我到朋友的书画坊聊天,朋友告诉我,他21岁的女儿就要结婚了,未来的女婿与女儿同在深圳市打工。朋友说他女儿这桩婚姻还经历了一场风波,真是好事多磨。原来,朋友的老婆刚得知女儿与人派对时很生气,认为女儿年纪轻轻还没有为家里赚到钱就找老公,太不像话了,把女儿臭骂了一顿,并扬言女儿如果再与那个男人往来,就要打断她的腿。女儿的婚事遭到她妈妈的反对之后,整天躺在床上以泪洗面,饭也不吃,门也不出。朋友担心这样下去女儿会出事的,赶快找亲戚朋友做老婆的思想工作。有一位朋友给她讲了这样一件事:他们村里有一个老头子有个女儿名叫阿娇(化名)已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自己找了一个对象叫阿刚(化名)。两人搞得十分火热,未结婚先上床。老头子嫌阿刚家贫,棒打鸳鸯,硬是拆散了女儿的姻缘,把女儿强行嫁给在外地某城市经商的小商贩阿海(化名)。女儿的初恋情人也结婚生子,双方都有了自己的家庭。已经为人母的阿娇还经常抛夫弃儿跑回来与初恋情人重续前缘,出双入对俨然夫妻。阿娇的父亲得知此事后认为女儿做出了伤风败俗的事,给自己和家族抹灰,百般劝阻无效,被女儿活活气死。阿刚的妻子看到自己的丈夫与人共享,一哭二闹三上吊,,以死抗争抱恨九泉。那位朋友用这件事引寻朋友的老婆认清父母干涉子女的婚姻自由是自种苦果。朋友的老婆听后醒悟过来,终于同意女儿的婚事。朋友的女儿破涕为笑,高高兴兴与恋人一起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很快就要走进婚姻的殿堂。由于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传统婚姻观念的影响,现在一些地区特别是落后农村,父母干涉子女婚姻自由的事时有发生,严重的用暴力干涉子女婚姻自由。有的父母嫌贫爱富,不允许女儿嫁给家里贫穷的男人。有的父母对子女的婚姻讲究门当户对,若对不上则阻止子女嫁娶。有的父母封建迷信思想严重,热恋中的子女提出要结婚,母父要先把男女双方出生的时辰八字交给算命先生算,如果算出命理相克,或女方会克夫克公婆,则把热恋中的男女拆散,使青年男女双方的感情备受痛苦的煎熬。有的父母凭自己的好恶选择子女的恋爱对像,横挑鼻子竖挑眼,自己看得称心如意才同意,好像不是子女要结婚而是自己在择偶一样。
父母干涉子女婚姻可能会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严重后果甚至发生悲剧:愤青一族往往会冲破羁绊自己婚姻自由的樊篱毅然与恋人私奔,或是同居,未婚先孕,造成事实婚姻,逼使父母不得不同意自己的婚事。一些子女受伤了的心灵与父母产生了感情的隔膜。有的子女因婚姻屡次遭父母阻挠而一再耽搁,成了未婚大龄青年或成为嫁不出去的剩女。有的屈从于父母的包办婚姻,家庭幸福的指数大打折扣。有的因错过了美满姻缘而抱恨终生,个别性格懦弱者以身殉情。
父母干涉子女婚姻自由是一种违法行为。《婚姻法》第5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加以强迫或第三者加以干涉。”暴力干涉子女婚姻会构成犯罪。《刑法》第179条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我曾见到一名姓陈的公务员阻止女儿与我认识的一名警察谈恋爱,这名警察人高马大,是个猛男。老陈不要打着灯笼都找不着的好女婿,却偏偏要强迫女儿嫁给一个比她大二十多岁的香港富商。女儿坚决不从父命,经常跑出来与恋人约会。老陈发现后对女儿又打又骂,还把她锁在房子里不让她出来。同事提醒他说:“你这样做是违法犯罪的啊。”经过同事的多方劝说,老陈才改变自己的错误行为,同意女儿与那名警察结婚。从这件事可以看出,父母干涉子女的婚姻自由有时候是与包办婚姻买卖婚姻联系在一起的。
父母把子女养大成人,关心过问子女的婚事,给子女的婚姻问题提提建议,防止子女早恋或与不三不四的人谈情说爱,这不算干涉子妇的婚姻自由。是不是干涉子女的婚姻自由,关键在于有没有尊重子女的意愿,有没有遵循“结婚必须男女双方自愿”的原则。如果违背这一原则,就是干涉子女婚姻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