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不是“煽”出来的

独秀狂 杂文 乱弹八卦 2008-10-25 13:16 责任编辑:晋普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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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无情的人来说,煽情会显得很可笑,甚至很滑稽,无论你如何竭尽全力地煽也不可能点燃他根本不存在的心火;而对于天生多情的人来说,煽情同样地可笑和滑稽,甚至让人觉得造作和虚伪,即便平淡早已使他怦然心动,何必再多此一举地去煽情。

眼泪和感情完全是两码事。林黛玉的多情无须她的眼泪来证明,她碰巧落在那样一个环境里,才使得她的多情不得不以以泪洗面来表达。如果上帝把她放在一个截然相反的环境里,我想她一定会是世界上笑得最灿烂的一个,不为别的,只为她的多情。有人“借景抒情”地靠眼泪来攫取怜悯和同情,那绝不是多情而是可耻。真正的眼泪比珍珠和钻石还要珍贵,而虚假的眼泪未等它下落就已经蒸发了。眼泪有真假,情也有真假。煽情容易使人落泪,但不等于能使人动情,更不等于能使无情的人变得有情。无论对于有情的人还是对于无情的人,煽情都只不过是可有可无的佐料。现在,言情的电视剧尤其是电视连续剧我是绝计不看的,在我看来,那是极消耗感情的事。

人们总习惯于好奇地探寻关于事物起源的问题,探来探去总不免探到“无中生有”里去,可是,我却无法相信那样的神话。我也曾天真的试图去创造那个神话,结果总令人失望,我就更不敢相信了。

我觉得“情”这种东西可算得上是世间最细腻、最复杂、最不可思议、最难以用任何符号来描绘和替代的东西了,她专属于某一类事物,而这种事物是并非一个“人”字所能概括的。并非世俗所公认的情就是真正的情,恰恰相反,它常常是世故和圆滑的代名词,“人情世故”这个词就是最好的证明;它还是利益的代名词,是专门用来交换的,而且必是那种利润对等的交换才能维持它的存在,否则,就容易导致抱怨和争执,不闹到划地绝交决不罢休。

人们习惯于把“情”归结为亲情、友情和爱情三类。亲情有点类似于动物的本能,她最为普通和普遍,因此最不受重视和称道,但即便如此,也并非所有的人都具有这种本能,也可能是曾经有,但后来丢失了。人的本能远不如动物的本能稳固。爱情有点类似于那种原始的冲动,如果她不能得到升华就只能停留在冲动的层面上,而不能称之为爱情。对于人来说,友情是最为自觉的一种感情,与爱情相比,友情更为高尚,爱情更为美好。

总之,我认为即便在人类中,“情”也不是普遍存在的东西,有的人是天生的情种,有的人天生不是情种,有情的人天生需要情,无情让他痛苦;无情的人天生不需要情,有情使他恐惧或手足无措。如果把“情”比喻成火,谁能于无火处“煽”出火来呢?古人钻木取火,似乎是说摩擦可以生出火来,但钻木也总得“木”才行,没听说过钻石头也能取出火来的,那只能见火星,闪一下就消失了。

有这样一句众所周知的名言,“唱戏的人是疯子,看戏的人是傻子。”不妨套用一下,“煽情的人是疯子,被煽的人是傻子。”这句话,无情的人看不懂;有情的人,冷静下来的时候,才可以领悟到它的真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