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忘
突然发现日子是索然无味的。生活中也存在潜在的危机,甚至有一刻威胁到自己的生命。
我的生活很乱,应该说每个人都这样。以前良好的学习习惯也被我们遗忘了。我是擅长做笔记的,而且也喜欢做笔记。现在在上写作课,此刻的索然无味让我痛恨做笔记。在我眼里,写作老师有些悲哀,他个性极其鲜明,但充当的角色只是复古者,散发着腐朽的气味。
我呢?我无数次的拷问自己,无数次的反省,苦苦追求生命(自己)的本源是什么?自己是什么?答案在若有若无之间,虚无,飘渺。每次的自省总要打破上次的结果。每次都要击跨自己的心理防线的同时,要接受考验,任凭洪水泛滥。挺不住,你就完了;挺住了,你建立了一道更为坚固的防线。
我总在想,明年该好些了吧。住宿条件好了,离教室也近了,一切总该有点规律吧。那种每天忙碌的不知所措,却不知道自己在干嘛的日子早点结束。我想用更多的时间把心爱的书看完,不让大学生活留下那么多遗憾。
我总在怀疑自己是否在外国语学院,大部分的人看着英语。喜欢文学的人少之又少,我是一个孤独的灵魂。我不敢说我爱好文学,因为有太多的作品没读过。写作和读书也都只是随心所欲,毫无章法,一切只是生活和生命的需要。
我不再奢望找到知己和知音。每换一个环境总给自己一点希望,然后再失望。我想自己是注定孤独的。
我在黑暗的大街上独自行走,被人遗忘。从刚开始的害怕到现在的健步如飞,简直是个奇迹。偶尔也有几个人给过我帮助,我真的很感激,感谢他们给的每一个微笑。
在被人遗忘的日子里,的确很辛酸。人作为个体而存在,总该有他的立足之地。
日子的确很单调,仅留给我的记忆是早晚穿梭与寝室与教室的路程。深秋在路边的野菊也是让我遗忘。他也是让人遗忘的。他和我一样没有独立的空间,也没有独立的空间。在与繁茂的荆棘战斗中,自然是落败了。幸好他有亮黄的颜色,至少在我曾经匆匆一瞥的眼角存在过。
记得昆德拉说过,遗忘是生命的再次自杀。那我不知道要自杀几次。这话当然没那么严重,至少可以说遗忘是一种罪恶。当然这个命题存在是要有条件的。但在我上述的例子中绝对是种罪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