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是贪官的“助跑器”
言之有理。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采取确实有效的措施防止这一漏洞!
今年“十一”长假之后,浙江温州市市委常委、鹿城区委书记杨湘洪并未按时到办公室上班,他在法国考察时称病未能按时归来。知情人士称,温州市委正在派人前去看望这位省管干部(10月21日《南方都市报》)。
杨书记的考察“走丢”,先带队考察,再独自离队,最后称病不归。就这么简单。假如真像报道所说,杨湘洪未按期归国之事,与曾任温州市副市长、于2003年4月20日在任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期间逃到国外的杨秀珠有关,则杨湘洪无疑也开创了一个“贪官外逃”的新路径,进而提示各级纪检监督部门怎样去亡羊补牢。当然,杨湘洪是否贪官,并无定论,或许他真的有病,所以不归。但却又为何,相关部门对此表现出讳莫如深来?但是从中我们也发现——护照成了贪官的“助跑器”,充分反映了我国护照管理制度上的缺憾。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腐败现象愈演愈烈。从全国来看,1979年立案仅为703件,到了1986年上升到4.6万件。90年代初,立案数字激增至6位数。2006年,全国共立案侦查4.8万多名贪官(相当于每天131人),查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2900多人。不但涉案人数较以前大幅度增加,犯罪分子的职务级别也越来越高。其中,厅局级、省部级干部腐败犯罪的发案率明显增高。一大批贪官纷纷落马,与此同时,大批贪官掀起“外逃”风潮,携巨款与家眷逃至国外。护照是一个国家的公民出入本国国境和到国外旅行或居留时,由本国发给的一种证明该公民国籍和身份的合法证件,通过此证可以顺利去国外考察、旅游、探亲、洽谈、商务、居留,所以现在官员多有一本或一本以上的合法护照或者合法“假“护照。云南省原省长李嘉廷东窗事发后,办案人员发现他私藏了5本护照。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在案发时,办案人员搜出贴有胡长清照片的假身份证两个,化名高峰和胡诚,护照两本,化名陈凤齐和高峰。胡长清交待,其假身份证是周雪华找朋友的朋友和南昌市某派出所副所长给办的,胡长清也给她和子女办了假身份证和因私出国护照。与走私、贩毒团伙中的“黑道”人物案发后伪造证件潜逃国外不同,贪官们持有的多数属于真护照。此外,还有些贪官在护照上用的是化名,而这些护照也并非出自假证贩子之手,大多由公安机关发放。利用手中的权势、金钱或其他手段,贪官们可以将“假的真护照”顺利拿到手。另外,还有些贪官稍稍用点心机,曲线办护照,这样的话,他们一旦逃到国外,不但在海关查不到记录,还可以堂而皇之地易名而居。
我们的检察机关、纪检部门在查处、引渡、法办贪官时,往往也受到了干扰、影响。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外逃的经济犯罪嫌疑人尚有800多人,涉案金额1000多亿元,4000名外逃贪官卷走公款100多亿元。贪官们拥有护照后,往往会先将妻子、儿女甚至情人转移出境,接下来将脏款打入国外账户,后迅速销毁证据。对他们的抓捕非常困难。即使知道有些贪官已外逃,但其具体躲藏在哪个国家、哪个地方,护照号是多少等等问题,都难以弄清楚。因此,提请国际刑警组织协助缉拿具有相当大的难度。而且,即使知道外逃贪官隐匿的确切地点,能否引渡也是一大难题。外逃者手中持有的护照扮演了一个重要角色。
10月21日,据传温州市外事办公室按国家有关规定,官员因公出国的护照都由政府统一管理,因私出国的护照则由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管理。此举与2003年中纪委的一个文件相吻合。加强官员、公务人员护照管理是我们急需解决的一个问题,不要让护照成为贪官的“助跑器”,不要让国有资产通过护照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