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论公民

田车山 杂文 乱弹八卦 2008-10-23 14:21 责任编辑:恋尘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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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调侃的笔触,将民众理论分类,有些无奈的将自己归为“公民”。而我们,又属文中哪一类呢?

我给自己设了个题目叫:“要做公民”。不料这题目出的大了些,凭我这点墨水,这点见识断不能说的清楚,讲的明白。然而既已上路,也只好硬着头皮走下去,什么叫:“欲罢不能”,正是目下我老人家的心态。

说大家都是群众,同是民,然而民和民不一样。所谓人一上百便形形色色,其间有:宠民,良民,愚民,刁民,暴民,当然也有公民。

下面我们就依次来论论这些民:

宠民——他们浮在社会的上层,是学者,是专家,是明星,是大腕,是大款。他们的成功和发迹,大多受到官家的呵护和恩泽。他们很晓得怎样与官家暗合明搭,什么时候该说什么话,什么时候该

表什么态,这帮人乖巧得很,也称:“乖民”乖而得宠,那是自然的了。

良民——使人想起日伪时期,凡臣服大日本皇军的统统是良民,离汉奸不远了。“良民”其实是一贬义词,他们屈从权势逆来顺受,既没梁骨,也没肝胆。

愚民——如今文化普及至初高中,那里还会有愚民?其实不然,愚不愚虽与文化知识有些关联,但也并非是有了文化知识便不做愚民。文革十年大陆人哪个敢说没做过愚民?迷信,盲从,起哄是愚民的特点,也是国人的毛病。时至今日,老毛病常犯,愚民不在少数。

刁民——这是官家对那些不怎么听招呼,不怎么服管教,容易滋事闹事百姓的称呼。这部分人的情况比较复杂,他们常为一己或小团体的利益敢于与官家理论,但仅此而已,他们对国之大事,民之大情却并不理会。

暴民——他们用极端的手段疯狂的向社会进行报复,或杀人,或放火十分的恐怖。前不久一北京愤青闯进上海一家公安局连杀数人。如果他不是神经病的话,那他便是典型的暴民。

中国有句老话:“官不贤,民不良”。贪官与刁民一对双胞胎。

那么怎样才算得公民呢?笔者实在是说不好,只好用否定排除之法;一你不是宠民,二不是良民,三不是愚民,又不是刁民或暴民,但你还想堂堂正正做一个中国人,那剩下的便只有公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