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性搔扰”宣战
不知道“性搔扰”何时这么的令人关注,有人预测2003年是“性搔扰”的高发年,不论你是通过什么场合被“性搔扰”,都充分体现“性搔扰”的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由于相关法律的模糊,道德边缘的擦边球,几乎没有办法可以完全解决“性搔扰”这个关系到人民精神卫生的问题。
至于“性搔扰”者是不是色情狂还是体内激素过盛,还是受西方不良成人文化的影响,都反映出“性搔扰”的时代痕迹,我们要自由,我们要向“性搔扰”宣战,为了还自己一个健康的心灵家园。
也许男人和女人观念不同,被“性搔扰”者和“性搔扰”者想法不同,有人认为是,有人认为不是,“性搔扰”者认为不是,被“性搔扰”者认为就是,不管是不是,你既然有了违反道德的行为,就一定会受到有关法律的制裁,《治安管理条例》还是有相关的条款对其处罚的,《民法通则》也有相关条款对其制约。
为什么人们更渴望独立立法来反“性搔扰”,因为以前的那些条款显然是对情节比较严重而定的,而往往有些“性搔扰”都无证据可抓,比如在公共场所就很难定性,网络谈天中一个个黄色的话语,你也无法反驳,无论你是什么形式被“性搔扰”,我们都不能怕,也不要放弃自己的权力,我们要制止“性搔扰”,不光是为了自己,还有下一代,以及“性搔扰”所反映相关问题的思考和映射出的系列社会问题。
“性搔扰”最终反映的是什么,是人们大胆表现时代之恋情,我看不是,“性搔扰”是一种非常严重的思想战争,他体现的是病态的,不健康的,长期下去,人们都麻木了,和动物有什么区别,在现代精神文明时代,有句话说的好:温饱思淫欲。一点没有错,社会是在进步,但在现代社会里,不是每个人都会那么保手,更多的人,特别是男人更是喜新厌旧,而“性搔扰”一定程度可以使他们得到了满足。而往往通过一些色情电影、文学等的侵蚀,不论你有没有钱,都想通过“性搔扰”得到一点解脱。但这种解脱是不文明的,你可以在家自己手淫,但你侵犯别人的精神卫生,你就要付出代价,这代价就是制裁。
在现代社会里女人往往是被“性搔扰”的主流,女人好欺负,似乎从母系社会的瓦解起就一直传到至今,而“性搔扰”不光是异性的“性搔扰”,还有一部分是同性的“性搔扰”,记得曾经采访过多位电台话友就谈到被某60岁同志电话“性搔扰”,几乎在电台上交过友的男性朋友都被他电话“性搔扰”过,其言语下流,不堪入耳,让其被“性搔扰”者神经紧张,思想烦躁。但由于没有什么深入的行为,一般人都只有通过关电话、停机、换电话的方式来逃避,严重影响了正常人日常生活和精神卫生。
当然也有女人“性搔扰”男性的,这和现在提倡的“男女平等”又相映成趣,“性搔扰”多半是服务行业被“性搔扰”的居多,因为他们五官端正,很难不让那些色狼们垂涎三尺,而被“性搔扰”者往往是因为是自己从事的服务行业,又不能得罪客户,有些只好委屈自己,让他们“揩一下油”,希望得到生意上的补偿。
“性搔扰”已经是一个共同关注的话题,你说他不严重,但又有多少人为之心情不爽,你说他严重,好像还没有多少人因此死亡,但他的潜伏性是很长的,俗语说的好:当断不断,必受其害。任何一种行为不能超过人们的常规行为准则,超过了就一定要制约。只有这样人们才能正常生活,只有正常生活了,我们才能搞好工作、学习及一切相关的事情,只有搞了这些事,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才会更加强大,不要以为“性搔扰”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往往一件小事可以反映出大的问题,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我们要向“性搔扰”宣战,我们一起团结起来,相信我们全民努力,什么天灾人祸我们都能战胜,一定能够战胜自己,战胜“性搔扰”,还一个健康纯洁的心灵乐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