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陨落在花季,谁之过错?

沧海蝴蝶 杂文 乱弹八卦 2008-09-24 14:29 责任编辑:晋普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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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孩子是我们明天的希望,希望能避免类似悲剧的再发生。

浙江卫视的《公民行动》给我们讲述了一个故事《无知的代价》。十四岁少女方某在校与一男生嬉戏,无意中被男生掰了手指。后来偶感身体不适,就自己一个人偷偷跑去医院看妇产科。医生姚某给其检查,告诉她尿检呈阳性,而且还对她说,可能是怀孕了。让她一周后再复查。复查后,姚某明确告诉女孩,她怀孕了,建议她必须尽快做刮宫手术。女孩又羞又怕,情急之下服下农药——枯草剂。父母发现后,送女儿去医院抢救。暂时脱离生命危险的女孩,在母亲的一再追问下,将事情的始末原原本本告诉了父母。

母亲送女儿去另一家医院检查。结果显示,女儿根本就未怀孕。可是服下剧毒的女儿,身体内脏器官已经严重受损,根本没有生还的希望。不久,女儿带着悲愤和对生活的眷恋离开了人世。女儿无助的眼神,像刀子一样,生生剜割着母亲的心。母亲想起活泼可爱的女儿,抱着女儿的照片,一声声呼唤女儿,希望女儿能够回来。悲切的呼喊划破了长空,可是女儿的一缕香魂早已飘往天国,永远也回不来了。

花季少女生命的陨落,令人扼腕叹息。可是我们在叹息的同时,是否更应该反思导致悲剧发生的原因。少女之死,究竟是谁之过错?!

有人说过在医院。如果没有丧失医德的姚某,悲剧就不会发生了。是的,姚某确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你怎么能为了蝇头小利而信口雌黄;怎么能不顾道义而颠倒黑白;怎么能如此草菅人命,断送一个花季少女的生命?你忘了救死扶伤是医生的职责了吗?你的良知何在?你的所作所为,玷污了白衣天使这个圣洁的称号。面对这样的医生,我们无语。医院的责任,决不是开除姚某这么简单。如若没有行业道德规范,还会有更多的姚某出现。作为医院,应从此事件中吸取教训,加强职业道德的建设。

也有人说过在父母。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教育孩子是父母的责任;保护孩子是父母的义务。十四岁的女儿,已经进入青春期。可对自己的身体、对性却一无所知,不能不说是父母教育的失误。我不知道,母亲的悲恸里,除了对女儿的不舍,是不是还有一丝愧疚?后悔没能及时给女儿上青春期的第一课。面对失去女儿的母亲,我们不忍心横加指责。

更有人说过在学校。学校忽视了对学生青春期的教育,致使学生在心理上出现一个盲区。

诚然,父母、学校对孩子的教育,存在着许多问题;并没有真正意义上让孩子成熟,让孩子学会如何保护自己。可这些教育的失误,却恰恰暴露了中国教育制度的弊端。国人欣赏的教育模式是“成才”教育,尽管人们一再强调“先成人后成才”,可真正做到关心“成人”的又有几人何?!在人们看来,孩子的品学兼优永远是摆在第一位的。至于生理、心理,其重视程度却无足挂齿。

国人深受传统的束缚,谈性色变,对性往往是羞于出口;在此问题上,对孩子的教育更是三缄其口。学校呢,更多的时候,生理卫生课几乎是形同虚设;没有专业的老师,过度的关注升学率;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学业情况;对“性几近是零关注。所有这些现象是西方人望尘莫及的。

处于青春期的少男少女,对性的知识异常懵懂,又如何懂得怎样去保护自己?据报刊杂志报道,每年身体遭受摧残的少女,其数据是惊人的。有的甚至因为无知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孩子是我们明天的希望,谁来关注我们的孩子?如何避免悲剧的重演,我想有必要把性的教育提到议事日程上来。惟其如此,我们的国人才有可能改变教育观念,才会全方位关注孩子,才能从真正意义上避免悲剧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