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过时的话题

申父 杂文 乱弹八卦 2008-08-10 07:52 责任编辑:聪明的阿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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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不得曾在哪本书里看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人到饭店吃饭,先要了一碗面,面端上来后又换了一碗饺子。饭后叫他付钱时,他说:饺子是我用面换来的。叫他付面钱,他又说,面我又没吃为什么要付钱。

这个故事可笑吗?可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就有这样的事情,而且还远不止一碗面的价钱。我国的国有企业改制,卖给个人,可个人哪来那么多钱呢?向银行贷款,用国家的钱买国家的企业。贷款要抵押,用什么抵押呢?又用那个准备买的企业抵押。因此,那些个人,实际未花一文钱,一夜之间,就成了百万富翁、千万富翁、亿万富翁。

其实,在我国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问题还远不止这些。某市有一个大型企业,改制前资产评估为两亿,有一个外地商人出资五千万私款未卖,却以两百万改制给该企业领导,程序一样也不少,评估、竞标、公证,市领导到现场主持拍卖,发表讲话,如何如何符合党和国家政策,怎样怎样依法办事。但该企业的工人不同意,几千人将会场包围起来,该市领导叫公安局长抓人,那个公安局长还算有头脑,说抓人会激起民变,致使那次企业改制未成。

我并不是反对企业改制,应该说,我国国有企业改制,已经势在必行。一九九八年秋天,我参加我们市直工业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检查,那些企业的景象,真是凄凉极了:不见人走动,不闻机器声响,遍地是齐膝深的荒草,荒草中横七竖八,扔着锈迹瘢瘢的机器,风吹草低,时隐时现。那些机器,大多是两、三年前,用高价从国外、港台引进的淘汰设备。当时一位厂长对我说:“现在,企业不生产亏本,生产也亏本,而且亏得更多;企业改制国有资产会流失,不改制国有资产同样会流失,而且流失得更快、更多。”也怪,我市的那些企业,改制以后,大多立即就扭亏为盈。由此可见企业改制政策的正确。但是,企业改制不能让国家和企业职工的利益受到损害。一九九九年,也就是企业改制刚开始的时候,我曾向我们纪委的领导建议:我们应该参与企业改制,将监督企业改制作为反腐败工作的重点,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领导说:你这个建议很好,但这项工作政策性很强,上面还没有具体规定,我们先搞一点调研工作。转眼,将近十年过去了,企业改制早已结束。十年间,各级纪委年年工作报告中都说:“要将查处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作为今年查案工作的重中之重。”可是,这么多年,又查处了几起这样的案件呢。还有那些检察院、法院、国资委、审计局、体改委,等等机构,也都尽职了吗?然而,国家亏得起,职工个人却亏不起。应该说,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利益受到最大损害的,还是那些改制企业的职工。他们,原为企业的主人,特别是那些五、六十年代参加工作的工人,他们在国家经济困难时期,忘我劳动,为国家提供积累。当年,一个纺织女工,一天创造价值四百元,而她们一个月的工资四十元都不到。他们将国有企业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多少年,耗去了他们宝贵的青春。可是一声改制令下,他们失去了企业。他们离开企业时的景况,让人想起南唐后主李煜,在国破家亡、辞庙去国时,垂泪对宫娥的凄凉:“四十年来家国,三千里地河山”,顷刻之间,丧失殆尽。而那些企业的新的主人,有的是失意官员,有的曾搞夸过一个、两个、乃至无数个企业,再换一个企业当官,他们对企业可以说是无寸利之功,却在一夜之间,拥有了整个企业。

那些改制以后企业的新的主人,对待他们的员工,有的真是气焰万丈。我市有一个企业的老总,在一次职代会上,对代表着民意的职工代表们说:“你们这些东西,全是畜生,全是吃屎的,我叫你们全滚蛋。”那个老总,原是我市某县某乡乡长,因“陪选”副县长而获安慰性职务,到该企业当老总,改制后成该企业老板。他过去欺负农民惯了,口头禅是:“找根小绳把他捆起来。”现在企业成了他的家天下,更是颐指气使,为所欲为,什么党委,什么工会,什么规章制度,全凭他一句话。过去,进这个企业,要市长、书记写条子,现在,他的七姑八姨,什么人都来了,什么手续也不要。对职工,稍不如意,即送人教科,所谓送人教科,就是待岗,无事做无工资,或者有事做无工资。现在,涉及改制企业职工利益的事情,是最无人过问的。过去的规定,都是针对国有企业的;现在改制早已结束,新的制度却还没有制定出来。企业无法无天,自行其事;工人投诉,无人受理。有一个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同志,因企业改制,多少年没有医保,政府各级部门批示解决,企业就是不给钱。后来起诉到法院,法院说,涉及到企业改制这一类政策性问题,我们也没法判。制度真的就那么难制定吗?那些制定政策的人,那些有权有势者,妻子儿女,有几人在企业当工人,他们哪里还有心思为工人着想。温家宝总理给退休职工连续增加三年工资,工人感谢他。但工人真正需要的,是权益能够从制度上得到切实保障:改制后的企业能够有章可循,按章办事;工人能够投诉有门,有人关心。

这是一个已经过时的话题,因见政府门前还常有改制企业工人上访,故发此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