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仆”正名“主人”的重要性
长期以来,我们将人民群众称为国家的“主人”,而将干部称为人民群众的“公仆”。这样做的出发点是好的,他表明了干部为人民群众服务与为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美好愿望。但愿望并不等于事实,现实是这样做反而造成了一种社会定位上的模糊,也就带来职责混淆,责任不清的混乱。
我们知道,社会主义的终极目标是共产主义,共产主义的最终目标是世界大同,而世界大同的精髓是所有的人都是社会的主人。既然最终我们都将成为主人,所以,即便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也没必要人为地让干部先做社会的“仆人”,然后到共产主义要来临的时候再去“转正”成“主人”。正像我们干革命的另一个目的——“共同富裕”一样,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我们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甚至靠不正当手段暴富起来,我们为什么不能让一部分人先“主人”起来呢?
何况,干部本来就是社会的主人,他们是抽象国家的具体体现。也就是说这个国家的大小事务由他们说了算,由他们作主,没有他们,国家就是一个空洞的概念,是他们让这个“概念”站了起来,成为有形,他们不是主人是什么呢?
尤其是现阶段,人民群众暂时还不能真正当家作主,比如他们要吃低保,得向社区提出申请,社区批了,他就可以吃低保了。是社区干部为他作了主是不?比如一个老百姓被贼偷了,民警抓了贼,替老百姓把钱追回来了。是民警为老百姓作了主是不?总之,老百姓事事处处都得请“公仆”替他作主,可我就是想不出老百姓有什么时候什么地方能为自己作主,更不用说也替干部作一次主了。
把干部定位为主人有什么好处呢?要回答这个问题,当然先得看主人有什么作用。我认为,主人至少有三个方面与仆人不同。一、主人会把国家当成自己的家;二、也就会把国家的事当成自己的事;三、他就会善待仆人。
而这三点是“公仆”的定位做不到的。因为你一开始就不承认他是主人,所以首先在他心里,他就把国家当成了他索取的对象,这样就派生出贪污受贿,也就不把公事当自己的事办。对于他服务的“主人”也就不可能尽心,你不是主人吗,你作主呀,找我干嘛?
以上当然不是什么理论,但是道理,是人的一种心理特征。我们可以将国家去比小家,
家庭为什么和睦?这是因为每个家庭都有主人。主人自然会爱惜自己的家。孩子不听话,作为一家之主的父母会耐心教育他,而不是去学校报告班主任老师;孩子做错了事,父母也会尽量原谅他,而不是用手铐把他铐起来……同样,孩子们也会学会以主人的身份来对待这个家与其他家庭成员。
每次在街上走,望着那一街的市民,我就想,如果我是这个市的市长,我一定要对这些人好,因为我是一市之长,这个城市由我作主。我会弯腰捡起地上的纸屑丢进垃圾桶,就当在自家客厅里看到一张废纸;那些与城管扯皮的人,我会看到他们为了生活而奔波的难处,而不会认为他们是不听调教的刁民……我会想,如果我能力大一点,工作做得再扎实一点,点子再多一点,可能他们的收入会高些,不至于为了方寸摆摊之地与城管舍死……
我为什么会这样?这是我认为市长就是这个市的主人。正如父亲是一个家的主人,所以他不会计较自己的孩子一样。这让我想起古人的高明,古人干脆将县官称为父母官,将他管辖下的人民群众称为“子民”。这个定位便有利于县官为民当家作主。所谓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我们现在的干群关系比较紧张。其主要原因就是真正的主人没拿出主人的姿态来管理这个国家,因为我们给他定位的是公仆,他倘若事事处处以主人的身份处理事情显然言不正名不顺。
有一点似乎可以定论,那就是中国的老百姓是世界上最听话,最好管的顺民,要与他们搞好关系非常容易,那就是对他们稍微公正、公平一点,别欺得太甚。干部尽点心,尽点责,能帮群众点忙自然好,不能帮忙只要在发生纠纷时能大量一点,放群众点让,矛盾只怕也要小得多。毛主席说只有落后的领导没有落后的群众,就是这个道理,说明干群关系紧张的责任在干部,而不在群众。
我们现在是干部不作主,而被叫作主人的那些人又作不了主。这样一来,便导致了我们这个社会实际上没有主人。
一个社会没有主人的结果是:对国家而言,大家都是打工者。在对它的索取上,所有的人都是一致的。而在这些“打工者”之中,又分成强者与弱者,他们在利益上又互为对立。在这三者之中,国家与弱者吃亏,其中,国家更是被“二吃一”,永远吃亏,任何时候都吃亏。
国家吃亏体现在腐败增多,国有资产流失……弱者吃亏体现在社会不公与冤假错案增多……
我曾(2008年7月21日)目睹了一场交警与农民的纠纷。一位常德瓜农运了一车西瓜到湘潭。因走错路被交警扣下引发争执。按国家规定,运农产品进市有“绿色通道”,可免除罚款之类。瓜农可能是抓住这一点以为交警奈他不何,岂料在推搡中,瓜农之手在交警胸前衣襟上划了一下,并未打中交警(一位在场的老交警语),瓜农自己的脖子上倒是被交警打了一掌,划出了一道血口。可交警说瓜农“袭警”。我一听,当时就立刻意识到这位瓜农要倒霉了。这本是一件小得不能再小的小事,但袭警两字一出,瓜农就是袭警,他是纵有百口也莫辩了,在强大的权力面前,这位农民立刻变得身不由己了。事情的结果当然没有悬念,尽管在场的群众都高声反对,说不要这样,结果瓜农还是被带到派出所去了。因为当事人不肯就范,围观群众也反对,警方出阵了两辆警车,十几个干警。
我当时想,如果换上我是警察,我定会放那瓜农一码,为什么?因为我是主人,人家是客人,我想到的是瓜农挣两个钱也不容易,这么热的天,带着妻子从常德为咱湘潭送瓜,没请他喝口水,没向他道声谢已过意不去,还为他什么难哟,走错了告诉他不就得了?
但在场的交警全没有我的想法,为什么,没有人教他们用主人来为自己定位,相反是让他们定位在公仆,也就是与瓜农同等的位置上。
什么样的定位,导致什么样的水平与素质,这事就是典型的交警没有气量,缺乏自信与水平造成的。如果我们让上面那些交警脱掉警服,或让瓜农穿上警服,我相信谁也分不出哪个水平高些,风格高些,谁是执法者,谁是违规者。一个国家的干部他的水平与形象如此低下,难道这还不是一种悲哀,还不急需补偿吗?动用这么多警力扣押一个农民,在一个农民身上体现自己的权力,实在小儿科。正如在场的一位老者所言:“警察的威信不是靠这样建立起来的,如果你们现在将他松开,放他走,那才真正是人民的好警察呀!”
但他们不会放,他们永远达不到长者那种境界。因为,除开他们享受着主人的特权外,他们却不会以主人的身份来做事,或者说,他们是吃主人饭,做仆人事。可见,“公仆”的定位,让干部没有“主人”的意识,这是很可怕的。
所以,政府机关成了耗电大户。为什么,趟开办公室的门吹空调。如果在家里,他肯定不会这样浪费电,因为他是家里的主人。同理,他们既然不把国家的事当自己的事搞,也就同样不会把老百姓的事当事了。
诚然,要求干部做人民的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当然好。但它不像将他们当成主人那样能激发人的自觉性与责任感。前者是一种较高的要求,一般人很难真正做到。所以也没后者来得理所当然与自然。与老百姓比,干部有权又有钱,又因学习条件好(如上班可看报、上网,还有公费进修、拿文凭),多少应比老百姓有文化,特别是目前作兴从大学生中招考公务员,所以与一般人更不在一个档次上,如果再还他们个主人的好名分,我相信他们会对子民宽容点,不会那般心地狭隘地与咱老百姓一般见识,斤斤计较……这样,不啻干群干系可望得到较大改善,社会也避免了因主人缺失造成的诸多弊端。
值得说明的是,本人并非主张回到清官社会,也没贱到甘当子民的地步。但鉴于现阶段彰显出的社会急需主人与为主人正名的重要性,我们不得不把社会风气与干群关系的好转寄托在主人身上。我们不但要称他们为主人,还要大肆宣传与树立干部是主人的思想,以使主人们真正作起主来。这样,咱老百姓可望得到“父母官”们的关爱。再说,倘是管他们的干部都不叫主人,你纵使双手捧着个“主人”帽子给老百姓,咱老百姓也不好意思就真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