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直”与“气壮”

晚成 杂文 处事之道 2008-06-21 12:22 责任编辑:三百六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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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理直气壮是好人对坏人的斗争!理直气壮是合乎道德的行为!

理直气壮是对自己正当利益的维护,这个利益包括抽象的利益,比如对正确观念的维护,也包括对正义感的维护;理直气壮也是对不应有的麻烦的拒绝。理直气壮是好人对坏人的斗争。理直气壮是合乎道德的行为。

今天临下班时我才发现,EXK已经成了老和尚!他当时已经下班走了。他在我的两个箱子里又多放了他的好几件东西:什么水杯,手套、书;原来就放着大衣、棉垫子等等。——这已经影响了我的使用!一般人的箱子都是东西放得满满的,只有我嫌东西多麻烦,历来都是很有限地放几件必用的东西。正因为如此,才给了他这样的“老和尚”可趁之机。但这两个箱子是车间配给我的;至于他的东西往哪放,那不是我的事,他在另外一个岗点肯定有箱子。他是“老和尚,不能让,一让就上了炕!”刚开始我就不该让,那时他借口这儿他没箱子,什么这箱子是“车间配备的、公家的”;我鉴于他对我的使用影响不是太厉害,没有跟他较真。

现在我要坚决地告诉他:这是车间配给我用的,我不让他用!不过,以他一贯的无赖做法,他肯定会无理狡三分;而我又不会吵架,如果跟他讲什么道理,说不定会因此而吵架甚至打架。不,我不跟他多讲什么道理,我再去了就先把他的东西都拿出来!

第三天再上白班时,我把他的东西都拿出来,放到他的桌子上;等他到时,他那么大人了,自然会明白我的意思。他来后,确实没说什么。我又怕他趁我不注意,再把他的东西放回我的箱子来,于是我把箱子锁好,把钥匙装好——这也是起作用的。他下班走后,老K对我说,EXK低声问他来,某某把箱子锁了,是不让放东西了?老K说你好好跟人家商量商量;看来他也不好意思跟你说了。我说:坚决不让他放了!

什么搞好团结(领导常说的话),什么与人方便与己方便!我不怕人说我自私自利。我要的是划清彼此利益的界限,不管这个利益是多么地抽象,多么地宽泛,多么地小。我不侵犯别人的利益,为什么别人就可以在“搞好团结”的名义下侵犯我的利益?我没给别人带来麻烦,为什么别人就可以麻烦我?理由除了“搞好团结”似乎还有一个:因为就我的身上没有麻烦或麻烦少,其他的人身上都有麻烦或麻烦多!——原来这世界是个互相麻烦的世界,却说什么充满“爱”的世界!

这是真正的“理直气壮”。“理直”而能“气壮”的原因是制度的规定,即社会规则——箱子的使用权明文规定是属于我的。可为什么还会有人想沾便宜?想破坏规则而获得利益?这种人才是真正的自私自利,因为他们放纵自己恶的本性,他们是坏人,他们故意地麻烦别人;我是好人,我拒绝坏人的麻烦。

然而“理直”就能“气壮”的事并不多,好多事因各种原因“理直”而不能“气壮”;还有的事,却是如果“理直”,就“气壮”,则可能会带来隐患。

西发这个岗点有些“服务窗口”的意味,要接触一些老百姓,一些外单位的人;特别是在炎热的夏天和严寒的冬季,常有一些铁路上外单位的人来乘凉和取暖;有时候也会有些外包工来干活。个别的外包工在休息的时候会坐在我的椅子上,我干活需要坐下来时,他们并不懂让开;个别的火车司机也会这样。而西发只有这一把椅子,我不好意思请他们让开,虽然他们妨碍了我的工作,影响了我的休息。

有一次值班主任RCZ来发钱,大概是安全奖之类的。当时有两个不认识、可能是铁路上外单位的人在西发取暖等车。其中一个对另一个说:“还是××车站沾,动不动就能发钱。”等他们走后,RCZ厌恶地说:“这是两个什么人!讨厌麻爬的!以后不要让这种人进来!”我默默无以应。

有一次站长来西发接局长,当时西发屋里有几个工务的在取暖。我见站长已下了汽车,车间主任、书记都迎了上去,连忙对他们说:“你们先出去吧。站长来接局长,人家要是看见你们在,会说我的。”话音才落,站长就推门进来了。等那几个工务的出去后,站长对我说:“西发是行车重地,你怎么让随便什么人都进来呢!”我支支吾吾,应答不上来。

在这几件事当中,我无疑是好人,但惹来了一定的麻烦;外单位的、外包工们是好人还是坏人?他们无意中给别人留下了麻烦。

我细思这几件事,觉得我的确有错。错误就在于我受了一个观念的影响:人与人是平等的。我只是笼统地、抽象地、概念化地接受了这个观念,而没有具体地分析这个观念。

平等是个相对的思想观念,而不是绝对的观念。也就是说,平等并不意味着任何时候任何人之间在任何事上都是平等的。平等有它特定的应用范畴。人和人之间在人格上是平等的(所谓人格是相对“神”与“物”来说的),但社会地位不会平等;在权力的支配与被支配方面更不可能平等。平等更不意味着可以放弃自己的职责纵容别人。

权力与职责并不只存在于领导干部身上,普通员工在具体事务上也会有权力,更有其岗位所赋于的职责。领导干部习惯于行使权力,而普通员工并不习惯行使权力,只习惯服从。所以“平等”待人与“纵容”别人的混淆更多地发生在普通员工身上。在对待一些人时,该管理就得管理,该讲原则就得讲原则;否则,只能是懦弱或糊涂或教条。“老和尚不能让,一让就上了炕”,在这儿更适用。

但如果完全按照领导说的办,却也是有隐患的“理直气壮”,也会给自己惹来无形的麻烦,即所谓“得罪人”,“挨半头砖”。另一方面,那些人,也应当“让”一“让”,他们必竟有他们的苦处与难处;都是工人,能照顾的就适当照顾照顾。所以上面的两件事应当这么看:是我没眼色,应当是平常让让,官来了就不要让了——一定要把握好这个“度”。

这是有隐患的“理直气壮”之一,隐患是得罪不具体的人。

那是由于另一个人的原因,领导以为是我的失误,要扣我的钱;这个人不愿向领导承认他的失误,只表示愿意补偿扣我的钱。我不愿意,坚持要领导查明真正的原因,这个人心里就很不高兴。再与他碰班时,他说道岔过不来了,叫我去看道岔。我刚过去,又说过来了,你回来吧。我也没见电务工务的过去,很可能是他故意让我白跑一趟。下班时我与他同时下了通勤汽车后,他也不理我,自己径直往前走了。好象我“得罪”他了。

一次下班后还搞了什么“四查”。在回来的汽车上,TOY说:ZXH叫吃饭了昂(我模拟声音的语气词)。我摇了摇头,表示不愿去。座后一个本没有关系的人说:这人!叫白吃饭还不去!我没搭理他。我不怕“得罪”ZXH,虽然他是班组长。我累了,下夜班就想睡觉;我不管他累不累,不管他是好意还是“坏意”。

从头一件事以后,我就再不怕这些莫名其妙“得罪”人的事。我要“理直气壮”,我要把这些复杂的事进行简单地拒绝,有理由我也不想说理由。到底是谁“得罪”谁,我还很不服气呢!电视剧《家有儿女》里小雪说:我有权利拒绝!“你们是不是习惯了讨好别人?”

在这两件事当中,我是好人还是坏人?被我“得罪”的人又是好人还是坏人?头一件事分明,对方想把麻烦推给我;第二件事就不那么分明了,似乎对方的好意我没有领情,实质上他照样把麻烦推给了我。

但这也是有隐患的“理直气壮”之二,这隐患就是“得罪”具体的人。

“理直气壮”而得罪人,为什么会这样?也许是自己处理人际关系的方式方法不够委婉;但为了委婉而费尽心机,是不是“累”呢?是不是也是一种“麻烦”呢?

山西的煤多,山西的火车站的煤也多。于是附近的老百姓偷煤,成群结队的。列检也偷偷地偷煤。他们的温饱并不成问题,为什么还要偷?趋利思想。当在道德与利益之间二选一时,他们选择利益,丢弃道德。这就是普通人的道德水平。但这绝不是合理的道德。合理的道德虽然是大多数人能够实行的,却是合乎人的理性的。这个“理性”,不是放纵人的恶的本性,而是在生存或生命与道德之间进行选择时,摒弃道德;在道德与利益之间二选一时,选择道德。这样温饱或生计并不成问题而偷的人,无疑是坏人。人们常说,中国人最恨“偷”与“奸”,看来并非如此——否则为什么那么多人不是因为生计或温饱问题也偷?

我看见这些现象,也并不打电话报警;只是在他们把偷的煤放于轨道附近影响安全时我才让他们拿开。说明我并不是一个嫉恶如仇的勇士。嫉恶如仇的勇士难做:不但没有好处,时间一长,极易招致报复。

我是个不肯同流合污的、独善其身的人。我是好人,还是坏人?如果是好人,好人为什么不与坏人坚决斗争?

这是“理直”而不能“气壮”的情况之一,因为“理直气壮”就要给自己惹来不应有的麻烦,就要招致报复,而非前面所说的“隐患”。

某天,父亲在租房一事上又一次让步,母亲解释说是怕得罪潜在的地痦流氓(即是说,自己不让步怕对方采取一些用砖头砸窗户、支使人偷抢一类的流氓犯罪手段)。这是一种善良的、老实的老百姓所怀有的对社会的恐惧。这是糊涂的思想,这种思想的危害是不能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正当的行为不能惧怕邪恶者的打击或报复,虽然应当作一些这方面的心理准备与现实准备。

母亲的话还有一层意思:应当体谅穷人的难处,不能做得太绝了——她没有说出来的词是俗语“不能做得太低”。我却以为这样的仁慈之心只能施给那些诚实的人;对于狡猾的人不能施以仁慈之心,而必须严防死守利益,如果可能,要远而避之。

我以为,父亲的内心本不想让步,但因无能为力的不得已,而窝囊地让步;这样的、真实的心理活动是无法说出口的。体谅穷人、怕流氓手段,这都容易说出口;为对方的借口、可怜相所迷惑,对对方的花招无计可施,耐不住对方的死磨硬缠,忍受不了三番五次的跑路、不便——这些显得自己在办法上无能、在意志上软弱窝囊的情况,谁能说出口!

在这件事上,狡猾的人无疑是坏人,然而好人拿坏人没有办法。

这是“理直”而不能“气壮”的情况之二,是因为自己性格的原因而不能拒绝不应有的麻烦。

旅游并非购物。我讨厌旅游时买东西,尤其是大量的东西。理由如下:现在的商品交流发达,很多东西在你居住的城市就能买到,不必非要到旅游地去买,真正稀有罕见的东西并不多。其次,在旅游地买东西,无论是价格还是质量,很容易挨宰上当,甚至被敲诈勒索。有些人在旅游地买东西的目的,是为了显示自己会做人:回来后送给亲朋好友,上级同事。这种通过讨好别人而“做”的“人”,不做也罢。

但,树欲静而风不止,人欲免俗也真难!

在集体去海南旅游返程时,看着别人大包小包,累得哼哧哼哧,我不由得感觉自己不同流俗,高人一等。忽然,值班主任过来对我说:“小×,你没有拿的东西,×××的东西太多,自己拿不了,你帮他拿拿吧。”值班主任是官,我能说什么呢?我只好给人家拿。开始我要知道这样,就是空包我也填点什么东西多拿几个。本图方便却图来了不方便,图来了麻烦!

这是“理直”而不能“气壮”情况之三,因为有行政上的压力而不能拒绝不应有的麻烦。

这件事情还带有寓言性质:在集体生活中“免俗”是不切实际的;或者说,实行与大多数人不一样的个性在现实的社会环境中是做不到的。

晚上的通勤汽车规定是走××街的。我在×班时,一个班中只有我一个在××街下车。IXF提议汽车走××厂,他家在××厂的住宅小区。我不同意。他说:这么多人就你一个在××街下车,为什么不“少数服从多数”?反正最后还是要把你送到××街的。

晚上的通勤汽车以前是在车站大门口20:30发车,后改为信号楼底下,人到齐就开。我的岗位在西发,离信号楼底下最远,所以我常常是最后一个上汽车。DIK在×矿住,以前20:30发车时,刚刚赶上最后一班公共汽车,有时候就赶不上了。现在改到信号楼底下发车,远比20:30提前;但他还想更提前,所以老嫌我慢。他不直接说他的目的,总是说“这么多人就等你一个”。

上中专一次考试时,几个同学串通偷看,我说:“我既不让别人偷看我的,我也不偷看别人的!”。一个戴眼镜的同学直视着我:“你咋这么自私?”在他们看来,我不违反考试规则与他们串通偷看就是妨害了他们的利益。

这几件事说明,与多数人不一样不行,即使你是正确的。

我的确是与他们不一样:我注重规则与规定,他们注重利益。

是“少数服从多数”或者“与大多数保持一致”重要还是“遵守规则或规定”重要?“遵守规则或规定”似乎是法律的原则,不是道德的原则;但道德肯定是尽可能不违法的,否则道德不可能实行。所以“遵守规则”也应是道德的原则,所以不“遵守规则”的道德是卑鄙的道德,不是合理的道德,更非高尚的道德。

人与人之间利益的争夺是普遍的,普遍到一些不起眼的小事上。一个所谓“和谐”的社会不可能没有利益的争夺而人人都“温良恭俭让”;所谓的“和谐”是在争夺利益时对规则或规定的遵守,所谓的“不和谐”是对规则或规定的违反。规则或规定可以修改,但在修改以前必须遵守。不管是“多数”还是“少数”,不管是公利还是私利,遵守规则才应当是准则——既是法律的准则,也是道德的准则。

规则的制定与修改应当是“少数服从多数”,规则的执行却不应当是“少数服从多数”,而应当是“一律平等”。这才是真正的利益平衡,否则“少数”凭什么被蔑视?“少数”一旦被蔑视,就是“不和谐”的种子。

那些人不问事理,只要“不顾别人只顾自己”就是“自私”。所以他们说我“自私”。真正自私的人是那些破坏规则而牟取私利的人,是“戴眼镜的”那些人,这些人也是坏人。我是好人,却得不到理解与赞同。

从初中起我就被人看作“怪人”,除了沉默寡言,恐怕就是我这“不普通”,“与大多数人不一样”。可是我改不了,稍有要改的念头我的心里就非常地不舒服——我不愿委屈自己而讨好别人(这是不是不屈精神的心理源头?)。

我只是想保持自己的独立人格,实行自己不涉及他人的一些观点,尽管这些观点与人不同;所以我更不愿受他人之累而违反自己的这些观点。于是从小到大,我被人称为“古怪”。这也是一种无奈:江山易改,秉性难移。

《红楼梦》说妙玉“欲洁何曾洁,云空未必空。”信矣哉!

这就是“理直气壮”给自己惹来了内心的不平,但我拒绝不应有的麻烦。

这是“理直气壮”而招致的观念冲突,因为社会观念的原因,因为“多数”的压力。这是“理直”而不能“气壮”的情况之四。

我所归纳的,都是特别小的,甚至是抽象的、无形的、看不见的利益的界限,是麻烦由谁承担。法律不会管这些利益或麻烦,道德呢?照现有的、宣传提倡的道德来看,我无疑是小肚鸡肠的,不够宽容的,我不是待人热情的人;我没有“舍己为人”的精神,我没有“仁者爱人”,我有的只是斤斤计较的利益或麻烦界限。可我是好人,我不会为了牟取利益而模糊道德的界限,把麻烦推给别人;也不会在没有生计、温饱问题的情况下而偷窃或作弊。所以这样的道德对我不公正。这样的道德实质上是约束好人,放纵坏人;虽然这样的坏人只是放纵自己恶的本性,至多是小偷小摸,并不是真正的恶人。这样的道德造成的是好人受累,坏人沾光。公正的道德应当是对好人坏人都一律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