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上的坏人也要区别对待
恶人不但违反道德,更有胆量违犯法律;道德上的坏人与恶人不同,他们没有胆量违犯法律,他们更常见,在我们周围比比皆是。所以我们不得不与道德上的坏人打交道,所以我们不得不将他们分分类,想想与他们打交道的具体方式方法。另一方面,我们自己也不是圣人,我们也很可能违反道德,我们不能稍一违反道德就对自己全盘否定,就在道德上自暴自弃;我们也应当分清违反道德的不同程度。
是否为生计或温饱问题所迫,是区分违反道德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准。迫于生计的偷窃与惯偷、抢夺、抢劫是有明显不同的。受到生命威胁而放弃对敌人的抵抗和给敌人当官、做奸细,在民族清算的时候肯定是区别对待的。一个人为调单位给领导送礼,领导老婆让他放下东西就撵他:“就这事吧?没别的事了吧?”他感到耻辱,然而也只能忍耐;这是为生计所迫。为提干而送礼,也是此类;他们都是在道德上有小错的人。但相对应的领导,就是没有道德感的人;不是为生计或温饱问题所迫而违反道德的,肯定是在本质上就没有道德感的人。
违反道德的区别,应当分清主动与被迫的不同。由于周围环境的原因,有时看黄色录像是被诱惑的,是被迫的;而自己偷情又摄制成黄色录像向他人炫耀的,肯定是主动的。被迫的还有药可救,是在道德上有小错的人;主动的就无药可救了,主动的肯定是在本质上就没有道德感的人。
违反道德的区别,还应当分清对他人有没有伤害。自慰是对他人无害的,没有什么后果;强奸却是伤害他人,会留下仇恨的种子,这区别显而易见。不伤害他人的,至多算是在道德上有小错的人;伤害他人的,无疑是在本质上就没有道德感的人。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评价他人还是自我评价,都应当将一时经不住诱惑而在道德上有小错的人与本质上就没有道德感的人区别开来。比如观看黄色图片,就是在道德上有小错的人;网上这类诱惑是那么的多,个人要完全抵制,也不是那么容易。因为积极抵制诱惑的意志力量不是那么容易获得的,必定是反反复复,如同戒烟的过程一样。
或许有人会说,这还是因为他本质上就有问题。这是受哲学上“内因外因”的影响。哲学上说:“内因是第一位原因”,“外因虽是第二位原因,但有时对事物的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能加速或延缓一事物的发展。外因的作用不论有多大,必须通过内因起作用。”这样的判断有问题。诱惑虽是外因,但足以诱发而非加速或延缓一个问题的发生;如果自觉地远离诱惑,也足以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比如寺院里的和尚对待性问题的诱惑;如果没有此类诱惑,就不会有此类问题发生。所以诱惑是起决定性作用的;或者至少可以说外因与内因起同样重要的作用——总不能说要解决此类问题只有把和尚都阉了吧!这从反面提醒我们:如果想做一个道德上合理或高尚的人,抵制诱惑是个相当重要甚至决定性的方面。
XK说:“你去去×ב新天地’去,能……”意为嫖妓或看“性表演”。我说:“我对流氓活动不感兴趣。”XK说:“那怎么叫‘流氓活动’?又不是强奸。”我没再多说。XK就是一个经不住诱惑的人,但他与本质上就没有道德感的坏人还是不同的,虽然说不上是好人。
本质上就没有道德感的人只认利益,只害怕法律,为了目的不择手段。本质上就没有道德感的人还有一些辅助的特征;之所以说是“辅助的特征”,是因为不能仅仅以此来判别。
一个赤裸裸的没有道德感的人,不以无耻为耻而且还为他的无耻找借口进行宣扬;道德上有小错的人不会宣扬他们的无耻。没有道德感的人这点比吴三桂略强:吴三桂并不为他的无耻找借口——“要不流芳百世,要不遗臭万年”。没有道德感的人的借口是什么呢?
他们总是以“能力”、“魅力”、“本事”以及“隐私”等作借口的。婚外恋是“魅力”,偷东西是“本事”,网络聊天能与对方说上“黄”话,也是“本事”;而合乎道德的行为则不用找借口,只是“正常”罢了。
EXK有一次说:有一个人包了五个情妇,每周要陪每个情妇弄三次;一周除了老婆,平均每天要弄两次。我说:这对我有什么价值——有什么听的价值?EXK提高语速与语音说:人家一天几次,你几天一次,这就是“做人的差距”……
我说:只要夫妻生活幸福,一周一次与几次的差距又有什么关系呢!
幸亏我有自己坚定的价值观,才不会被别人的似是而非的价值观所迷惑。一个人单纯的、没有社会价值或个人生活价值的能力或曰魅力是没有什么意义的,典型的就是“性能力”或曰“个人魅力”。多少人艳羡地说×××的家具多长,能一干多少个小时,弄了多少个女人;EXK也经常夸耀他一天之内与老婆干了多少下,与情人干了多少下——这些有什么意义呢?对于个人的事业成功或生活幸福。这些只能把我们引向迷惑与自卑。那些人所艳羡与夸耀的,除了所谓能力与魅力,还会有什么呢?可是这些能力与魅力除了道德上的卑劣,还有人生价值上的浪费与迷失。对于实际生活中的欲望,不能满足的饥渴状态当然不好,但我们又何必不满足于欲望的满足状态而欲达到欲望的放纵状态呢?
“艳照门”中替主角辩解的理由之一就是“隐私论”,那我们就看着这“隐私”将导致的个人生活与事业成败的变化吧。现在信息灵通,实际上道德舆论对于名人的监督力量是空前增强了。古人说:千夫所指,无疾而终。那些持“隐私论”与“魅力论”的人再怎么辩解也掩盖不了“丑闻”这一事实。
贪污受贿的往往不敢口头上宣扬,但会在买房买车摆阔气等方面进行无声的宣扬。周围羡慕的人也会替他们辩解说:人家那是本事!
电视上一些“名人”评价名人也说,不能用道德评价代替历史评价,进行道德评价是肤浅的。言外之意也是肯定名人的能力和魅力,而不顾名人的道德评价与影响。我却认为这些“名人”是肤浅的。比如对曹操的评价,他的能力和魅力固不必说,他的道德的历史评价以封建社会的标准看肯定是“篡汉”——我们不能以民主社会的标准评价封建社会的历史人物。好象鲁迅也给曹操翻过案,但那是为了建设民主社会的需要;今天给曹操翻案,就是单纯能力或魅力论。
连公开的人才选拔标准还是“德才兼备”呢!怎么道德评价标准反而不重“德”呢?无论网络、媒体,还是个人私下的评价,都是或者说包括道德的评价,而非法律裁判,也非能力鉴定。
怎样与各种不道德的坏人打交道呢?这还让我想起EXK。
他曾笑话谁谁谁吝啬小气,“都到他家门口了都不让进去坐坐!死活不肯!”这类人所说的“坐坐”并非简单的坐坐而已。我突然想到:谁谁谁不是吝啬小气,是怕他勾引自己的老婆!他是以勾引女人性交作为业余爱好的人。不用怕难为情,我要是谁谁谁,我也不敢让他进我家。
所以,对道德上有小错的人要正常交往,对本质上就没有道德感的人,要坚决避而远之。但如果实在避不开,就要同与道德上有小错的人正常交往一样,心里始终要有一秆秤;这秆秤是要避免“近墨者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