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操的代价
长篇小说《德伯家的苔丝》是英作家哈代的代表作,因高度概括了女人的命运而具有了广泛的世界性和代表性。
看完这部长篇,我不觉为苔丝的悲剧性命运而叹。年轻美丽的苔丝好强,追求真正的爱情,不甘凌辱,不贪钱财,却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因为爱,她把自己送上了绞刑架。两个爱她的男人,一个爱她,她不爱;一个她爱,可他出走。这就注定了她的命运。
亚雷原本是一个富家恶少,因垂涎苔丝的美貌强奸了她。苔丝不爱他,不愿成为他的情妇,毅然回了家。后来苔丝到一家牛奶厂做工,认识了克莱。他们相爱了,结婚了。新婚之夜,善良的苔丝不愿隐瞒他,把自己以前失身并怀孕生子(儿子后来生病夭折)的经历告诉了克莱。虽然克莱也曾有过一夜的糊涂,可他却不能接受苔丝失身的事实,他出走了,去了巴西。苔丝虽名为克莱太太,却过着孤独的单身生活。并且为了生活,她不得不去干那些又脏又累的活。
如果她没有再遇上亚雷,也许日子就这样波澜不惊的过下去了。可是她偏偏再次遇上了他!亚雷知道她曾因他而怀孕,心有触动,对苔丝也有了一种歉疚和感情的萌动。他要求苔丝与他结婚,可苔丝心里仍想着克莱,她不为所动。亚雷不灰心,天天来找她,并不时地给予她以帮助,终于再次占有了她。苔丝虽然跟亚雷在一起,可她心底里想念的却还是克莱,所以当克莱回来重新找到她时,她的情感不可遏制的偏向了克莱。她想摆脱亚雷,可亚雷不同意。她无法摆脱亚雷,旧仇新恨,她心底生出了对亚雷的无比愤怒,她杀了亚雷,同时也毁灭了自己!
苔丝是善良的,可她却杀了人;苔丝是美丽的,可她却没有找到她的幸福;苔丝对爱的追求是执著的,可她却爱错了人!如果亚雷是个恶棍,那么克莱就是个伪君子。他们都是自私的,克莱口口声声说爱着苔丝,可是当苔丝将自己真诚地坦露到他面前时,他却选择了逃避。他可以允许自己一夜风流,却不能接受自己的爱人无奈地失身。苔丝是悲惨的,她为了女人所谓的贞操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纵观历史,从古至今,从外国到中国,贞操似乎从来就是女人的事。男人和妻子以外的人发生性关系,充其量只是“失德”,而女人不但是失贞,还将受到惩罚。《旧约.申命记》上说:“新娶之妇,若非处女,当以石捶杀之。”古朝鲜的一些地方,为惩罚不贞妇女,要在女人的脸上盖上烙印,就像《水浒传》中给犯人脸上刺字做记号一样。即使在号称开明的古希腊,在城邦时代,妇女的地位也差不多与奴隶没有多少区别,要求绝对忠于丈夫。在中国的古代,也同样如此。在《礼记》中就有“夫死不嫁”之说,汉朝经学家刘向编《烈女传》,女圣人班昭又撰写《女诫》,为女子制定规范,其中有“贞顺”、“节义”等内容,并制定法律来褒奖贞节。到了宋朝,理学者们更是大造贞操舆论,竭力鼓吹妇女寡居守节,说什么“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从而使贞操观逐渐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心理。在20世纪初,曾有一位青年还写信给胡适,问如果女人是受辱失身也要自杀吗?由此我们可以想见在鲁迅笔下的那个没读过书的祥林嫂为什么拚死不想再嫁了,嫁了后还要去捐门槛以赎身了吧?
苔丝处在这样的时代,她的悲剧也就有了合理的解释了。她在亚雷的凌厉追求下失身了。后来她爱上了克莱,嫁给了他。可他在听了她的诉说后,他眼里那个美貌洁净的女人立刻不见了,变成了一个不贞不洁之人。他的思想里再也容不下她了,于是他走了,义无反顾地去了遥远的巴西。在他眼里,世俗的贞操观念远远超过了他对苔丝的爱。在这部小说里,只有苔丝的爱是是真诚的,不含任何杂质的。她的悲剧不单是她个人的悲剧,也是社会的悲剧。
我不仅感叹,现在的女人,较之苔丝,应该是有福气多了。一嫁再嫁自然是合情又合理,一找再找也可无所畏惧。知过而改当然是好事,但矫枉不能过正。如果过正了,这又是好事呢,还是坏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