瞧这群帅哥

舞翩跹 杂文 百家杂谈 2007-10-23 08:07 责任编辑:张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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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来无事,我跟华说,嗨,你说说我们是不是都掉进帅哥堆里去了?她白我,又有哪位帅哥降临了?没没,我急着解释。

其实我是说真的,华、英和我,我们三个女人论长相,都平平常常,但经历过还有正在经历的男人都属于帅哥级别,一点不含糊。我说华,你家帅哥最多,她骂我瞎说,我说,你想哪儿了,你家老公跟儿子都帅哥耶!我不是比你少个儿子嘛!她笑的接不上气。好好好,不笑了,看咱给你把帅哥队列整顿一下。

这第一帅,我不嫌太帅,是《紧握爱情》的主人公,剑眉星目,英气逼人,个头一米八多,周身充满阳光气息,因为是学生,跟我说话有时有些脸红,但处理事情老练成熟,我曾笑言,带他出去,吃饭都可以少花钱,因此,每次我们一起去饭店,我都是把钱给他,让他付账。那天他来电话说升职了,我说那可得好好请我米西米西,这次就是名副其实的他付账了。

这第二位,是英现在的老公。高大魁梧,有艺术家风范,脸上有青春痘的印痕,但一点不影响他成为美男子,反而更添了一份沧桑之感。他面容有点冷,所以用时髦点的词汇说叫“酷”。我曾说英,说你家老公有点像陈坤,还有点像汤镇宗,把她美的多给我加了几个菜,说我这辈子就凭这张嘴活着了。

第三位,给华的初恋吧。这个男子很迷人,头发微卷,脸庞有型,属于很刚毅的那种,有点像陆毅。他很浪漫,传说当年他在滑冰场玩花样滑冰,引来观众无数,还有掌声阵阵,跟在他身旁的女朋友实在是幸福之至。他滑到兴头,突然单腿跪地,从背后变出一支玫瑰,呈与女友,传说当时那女孩就晕倒在滑冰场,然后他再来个英雄救美,真是出尽了风头。后来,跟这个女孩分手,被一家公司老板的千金看上,于是一跃而成副总,好不威风。

下来,给我老公占一席之地吧。老实说,用玉树临风来形容他,有点对不起玉树,但实在找不到更合适的词语了,想来曹雪芹笔下的宝玉就长这个样吧。他白净如书生,身材超标准,每次带着他逛商场都很自豪,给他买行头根本无须挑肥拣瘦,什么衣裳一经人家演绎,就是极致。不过有一点不好,就是温柔有余,阳刚不足,跟女生说话很容易脸红,这也算是个风味男人吧!

该是第五位了,轮上华的老公了。他有一份财政工作,搞第二职业开出租,每次见他在车上,他都用墨镜把眼睛遮上,问他为何,回答说太帅,老有女孩上车不怀好意,晕!这人酷似周润发,长的像,表情也有点味道。可能因为从小在这个城市长大,又是高干子弟,他脸上有一种别人无法企及的贵族气质,虽身材有些微胖,却不影响他迷倒女孩,尤其是再加上墨镜,活脱脱就是黑社会老大。我说跟他上街最安全,就像带了一个步兵排,华笑的喷饭!

最后说英的初恋。这样的男子很少见,个子不高,但精干异常。他初中毕业便停学,走入社会,因此,能言善辩,练就的三寸不烂之舌也常常赢得女孩青睐。他长的浓眉大眼,白净但不缺乏阳刚之气,他头发长的有点上,像毛主席一样,别笑,就是这样。他穿衣很有自己的风格,总能找到跟别人不一样的款式,跟我们一起逛街眼光独到,也能给我们三个相中别致的物品,还特会砍价,身边有这样一个参谋,买衣服何愁挑不到中意的?

完了?

完了!还有谁?

对了对了,你家小帅哥。这个小帅哥跟老帅哥长的一个德行,才三岁穿衣就挑肥拣瘦的,长大了怎么得了?我说,阿杰乖,让姨妈看你帅不帅。小家伙把手往腰里一叉,目视前方,突然说,等等,我把我眼镜戴上。

哈哈哈!我跟华笑的要晕过去。